1、汽车租赁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数量、基本情况详见清单:序号车辆品牌 牌号车辆类型车身颜色 登记日期 年检日期 备注12345672、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壹佰元/月/辆,合同签定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3、协议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4、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业务以外的营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5、乙方的权利和
2、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2、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租赁金.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所租赁车辆正常保养、上保险(三者 50 万以上)及年检负有责任。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维修费、高速通行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2、提供证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及索赔修理受损车辆;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八、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 5 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