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合作协议书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各自发挥长处,实现招生与教学的对接,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充分利用甲方的平台优势和发挥乙方市场招生能力,实现合作联盟,促进双方互利互惠。 二、合作范围: 1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田家炳学校教学点暑假班的经营,甲方全面负责,乙方负责招生。 2.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光明小学教学点,甲方全面负责,乙方负责招生。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提供场地和宣传物质方便,乙方以现有的市场资源为基础,
2、更进一步的开发生源,为光明小学教学点招生。 2. 田家炳学校教学点暑假班,甲方提供场地和宣传物质方便,赋予乙方招生权益,学费达1000 元时,每人抽成 100 元。5.双方必须互相支持配合。 四、权利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甲方招生归甲方所有,乙方招生归乙方所有,所有学生归属不混淆。 2.属于一方单独承接的销售业务,其所有权属于这一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内部业务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光明小学教学招生满 30 人,每月抽成 1000 元,不足 30 人按照每人 50 元抽成2。 六、保密条款 1. 凡涉及双方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资本融资,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2.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七、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