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供血机构职业暴露 与自我防护,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92191例。另有40万人不知晓自己已被感染。 我国是乙肝大国,人群中携带比率接近10% 我国护士针刺伤的发生率高于80% 我国近年丙型肝炎发病和死亡比率逐年上升,科室和工种 感染例数 可能感染例数 健康助理 1 12 维修工人 1 7 实验室技术人员 16 16 非实验室技术人员 3 0 各科护士 20 27 内科医生 6 11 呼吸治疗师 1 2 透析技师 1 2 外科技术员 2 1 合计 52 78,报道一: 美国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感染HIV职业分布,国内XX血站统计,员工利器刺伤发生率77.78
2、% 3年12名采血者共被刺伤206次,年人均5.72次 3年9名检验者共被刺伤120次,年人均4.44次 3年3名医生共被刺伤18次,年人均2次 3年4名工勤人员共被刺伤62次,年人均5.17次摘自中国输血杂志,经证实被带HBV利器刺伤的,感染率达6-30% 被带HCV利器刺伤的,感染率达1.2-10%,平均5.6 被带HIV利器刺伤的,感染率达0-0.9%,平均0.4 戴手套可减少70-80%的污染 戴手套被利器刺伤时接触污染的血液减少50摘自中国输血杂志,案 例 一,广州某市一家“二甲”医院护士小雪(化名),29岁。2007年9月一天,小雪开始腹泻,之后长达一个月的腹泻住院检查找不出原因,
3、10月底在取血检查中发现HIV阳性。医生在排除经血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后,认为感染途径不明。但小雪自己认为是在工作中感染上HIV的,但拿不出证据。她对记者说:“在工作中曾无数次接触病人的血液和体液,有时还被污染的针头扎伤,哪一次操作中感染的,我哪里说得清,我们做护士的扎伤的机会太多了”,Lisa Black 感染时间:1997.10.18;职业:护士 感染情节:Black护理一位进展期HIV患者、检查患者血管时,发现输液带已空,输液管被血液阻塞。她不想再改变穿刺部位,将一注射器穿刺入输液管内抽吸。患者突然移动手臂使针头划出刺入 Black的手。 暴露后预防:立即开始AZT、3TC,及一种蛋白
4、酶抑制剂的鸡尾酒疗法,每天3次持续4周;暴露后3月检测阴性;9月HIV+;12月HCV。,职业暴露的概念和分类,概念职业暴露一般指在日常工作中的操作意外,接触到感染性病原体,如针头刺破、锐器割伤、粘膜接触、皮肤接触、特别是皮肤有裂口、擦伤、皮炎及大面积和长时间与感染性病原体接触。血站的职业暴露主要是皮肤接触、血液接触、针头刺破、气溶胶、各种有毒溶液和血液的接触等。,分类血站的职业暴露可分为: 皮肤接触:包括体检人员对献血者体格检查时的皮肤接触,采供血人员和血液加工人员的血液接触,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与感染性废物的直接接触等。 针头刺破:主要是采血护士采血过程中的采血针头刺破和针头处理过程中的刺破。
5、 粘膜接触:包括检验、质检人员化验血样过程的离心机气流飞溅,实验过程中试剂外溅及损伤的皮肤或粘膜与感染性物质接触等。,职 业 暴 露 分 级,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一
6、)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
7、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
8、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艾滋病诊疗指南,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 1.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清洗被污染局部; 2.污染眼部等黏膜时,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对黏膜进行冲洗; 3.存在伤口时,应轻柔挤压伤处,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冲洗伤口; 4.用酒精或.碘伏对局部伤口进行消毒、包扎处理。,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 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小时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不超过小时,但即使
9、超过小时,也建议实施预防性用药。基本用药方案和强化用药方案的疗程均为连续服药天。如有伤口或暴露源病毒载量较高,有明显临床症状,CD4细胞数较低可预防用药,并与专业医师商量选用基本用药方案或强化用药方案。,相关程序文件及规章制度,安全与卫生管理程序 职业暴露与防护管理规定 清洁消毒管理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职业暴露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职业暴露与防护管理规定,5.1职业暴露危险性评估:工作人员在献血者初筛、血液采集、血液加工、医疗废物处理或对标本和仪器设备进行操作过程中,可能的感染途径有: 5.1.1具有传染性的体液、标本或血污在某些情况下形成气溶胶散布在空气中。 5.1.2病
10、原体可通过轻微划伤、刺伤、擦伤或损伤的表皮直接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5.1.3一些病原体可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职业暴露与防护管理规定,5.1职业暴露的处理 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冲洗挤出血液消毒包扎伤口。 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污染物泼溅:小范围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大范围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和安全与卫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到达事故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职业暴露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被HBV表面抗原阳性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 1)针对乙肝易感者与对乙肝疫苗无应答者,即血清抗HBs阴性者:应急注射乙肝免疫球
11、蛋白,首次应该在暴露后48h内完成。对既往接种过疫苗而无血清学应答者,宜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两次(相距36个月)。暴露后一个月,如未发生乙肝,宜重复应用乙肝免疫球蛋白一次。应急接种乙肝疫苗,按0、1月、6月间隔,分别以20ug、20ug、20ug皮下注射乙肝疫苗,并定期检测抗体水平。 2)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反应者,无需特别处理。,职业暴露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被丙肝抗体阳性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尚无推荐采用接触后的预防措施。但对暴露者的血清学随访抗HCV十分重要,在暴露后2448h内,6个月与12个月检查三次抗HCV。一旦血清抗HCV由阴转阳,似应及时启动抗病毒治疗,不必等待肝功出现异常。,职业
12、暴露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被梅毒抗体阳性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接触梅毒抗体阳性血液必须2h内服用预防药物。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的指导下用药。分别停药后1个月、3个月进行血清检测梅毒抗体一次。,职业暴露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被梅毒抗体阳性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接触梅毒抗体阳性血液必须2h内服用预防药物。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的指导下用药。分别停药后1个月、3个月进行血清检测梅毒抗体一次。,职业暴露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发生职业暴露事件的报告和登记报告:在采供血活动过程中意外受伤后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科室主任。如传染源为HIV病毒的职业暴露事件发生在2小时之内,当事人或科主任将暴露事件上报职业暴露事件预防应急领导小组,经职业暴露事件预防应急领导小组评估后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的指导下采取进一步的预防措施。,职业暴露相关记录,职业暴露事件及处理、监控登记表 赣州市中心血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记录保存至少15年,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