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选择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步发展,项目投资急剧增加,起源于西方国家的EPC工程总承包逐渐的进入中国,并在水电、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石油、铁道、轻工等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涌现出来的EPC总承包商的经验参差不齐,水平差别很大,合格优秀的EPC总承包商不仅能够按照项目工期和业主的要求完成项目,而且能够促进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发展和形成,行业推广面不断扩大,促进总承包商企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合格的承包商不仅会影响项目的进度、质量,甚至会给业主来很大的风险,而且对我国总承包制度的推广起到阻碍作用,使企业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减退。那么怎么选择一个合格优秀的EP
2、C总承包商呢?然后本文论述和分析了在EPC工程中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风险,并总结出承包商和业主在EPC工程项目中对所承担的风险所应采取的应对方法和措施。最后本文结合在H炼油项目中选择EPC工程承包商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关键因素和方法。关键词:EPC工程;EPC承包商;招投标;层次分析法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我国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之一的改革就是EPC工程总承包,由专门的公司完成从项目立项开始,到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车和开车全过程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的EPC模式。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水电、建筑、
3、冶金、化工、石化、石油、铁道、轻工等行业相继组建了一批工程总承包公司,在管理上一直努力采用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与西方国家通行的工程管理模式接轨,取得了一些卓著的成效。EPC总承包工程虽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不足与差距。这些差距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业主认可程度还比较低,市场发育不成熟我国总承包市场需求不强。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认可度普遍偏低,缺乏总承包意识,大多数项目业主仍然习惯于传统的设计、施工、采购分开招标。虽然一些外资和民营项目的业主更多认同工程总承包方式,但以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业主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总承包在工程建设中所能发挥的显著作用。其原因是多方
4、面的: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业主在工程中都希望管得很细、很具体;由于投资主体和管理体制问题,国内的许多业主缺少工程总承包的内在动力;我国业主对承包商的能力和资信缺乏足够的信心,信任程度也不够;由于企业资质壁垒、条块分割,工程总承包项目市场准入相关的标准和手续不完善等原因,使工程总承包存在严重的市场准入障碍得到了涌现。(二)实行EPC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首先,虽然建筑法提到“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但是对如何开展总承包没有配套的法律和法规文件,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实施。其次,建设部颁布的建市xxxx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广大企业推进工程总
5、承包和项目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仍然存在法律效力和实际推进力度不够,影响范围不大的问题。(三)工程承包企业自身能力存在问题从总体上说,我国缺乏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资本雄厚、人才聚集、科技领先、管理过硬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我国设计、施工企业的规模很大,专业能力也很强。所以,在我国以施工为主体的总承包和以设计为主体的总承包都很有特色,但在总承包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都不强。而由于管理体制、文化、管理能力和方法等问题,我国设计、施工单位之间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联合经营,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也很难实现。我国的大部分工程总承包公司,有的在原先设计单位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有的是由以施工为主体的单位改制而成的
6、,有些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经营,并不完全具备从项目的策划、定义、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开机试车到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的综合功能及管理模式。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技术开发与应用能力不够。我国一些大型设计、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其技术研发机构,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普遍缺乏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也不多。我国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理念、方法、手段、组织模式、人才结构还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企业的智力密集程度不够,缺乏总承包所需要的精通项目经营和管理,精通商务和法律,具有实际工程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第一,虽然我国EPC总承包制度以及在一些行业,尤其
7、在石化行业得到了全面的推广,但我国实行EPC工程总承包的经验和管理水平还远远不够,具备在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总承包还很少,在H炼油项目参加EPC工程投标的总承包商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数承包商不具备EPC总承包的资质,因此,大多数参加EPC总承包投标的总承包商都是由两家甚至三家四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这些联合体单位有的是第一次组成联合体来投标,在以往的石化工程上从来没有合作过,有的在以往国内的石化项目中曾经合作过,但几乎没有形成长期的合作伙伴业主只承担一小部分的风险。因此通常情况下,承包商为回避这种风险,往往报价偏高。这样以来,一些优秀,成熟的承包商经过慎重的投
8、标分析,而退出了投标,其他一些承包商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在投标报价中采取一些手段或者利用招标方最低价评标法的评标方法来降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质量的方案以低价中标,给后期的项目建设带来隐患,而真正中标的总承包商不一定是合格和优秀的承包商。因此,选择一个合格的EPC总承包商对项目建设至关重要,一个合格的承包商凭借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先进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有市场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按照业主的技术要求能够打造具有企业品牌的精品项目,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炼油项目,在世界上具有相当规模的炼油项目也为数不多。项目主装置工艺参数复杂、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建设一个具有精品工程的炼油项目不仅在我国甚至在国际
9、石化行业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且在我国石化行业能够建设相当规模的EPC工程的承包商的数量也不多,因此业主在选择EPC承包商不仅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招投标制度,而且要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商务实力完成对EPC工程的招投标。对EPC工程总承包商要求不仅要有相当规模的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又需要EPC总承包投入足够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来建设项目。根据上述情况,业主在选择EPC总承包商上应注意以下方面的关键因素:第一,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合同法程序和规范执行招投标程序。项目组的招评标委员会的所有参加招标、评标和定标的领导、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应加强国家招投标法和国家合同法的法律和法规的学习,仔细研究国家的
10、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招投标中的的每一个程序和规范。第二,加强对资格预审的把关;由于参加H炼油项目的EPC投标商的背景不同,设计施工管理经验参差不齐,而且大部分单位都是以联合体的主体参加投标。因此要求项目组在资格预审阶段对各个承包商要严格把关,组织专业的技术专家和商务专家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资格预审文件要清晰、明了、突出重点,资格预审的目的是考察投标商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参加所投标EPC工程的实力;是让潜在的投标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作为招标单位审查的文件。选择EPC承包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概括地讲,它是招标方同
11、投标方博弈的一个过程,招标方希望找到合格优秀的承包商,而且报价比较合理,合格优秀的投标商渴望中标,价格低的投标商中标,但并不一定是最优秀的承包商,有时投标商为了低价中标,在投标报价采用一些手段,比如不平衡报价法取得EPC合同,但在项目建设中又把降价的部分补偿回来,事实上中标方的价格并不是最低价。其他情况还很多,在这里不一一罗列,要靠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2研究意义另外通过招投标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研究,可以学习招投标中的一些方法和技巧,并把这种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过程中去,使业主在选择承包商时运用合理和科学的方法去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同时投标方使用这些方法在投标中胜出,不合格的承包商
12、由于其能力和水平不够逐渐在市场竞争机制下被淘汰,合格的承包商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项目技术、施工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把企业做大做强,为我国推广EPC工程总承包的推广做出贡献。13研究思路本文首先介绍EPC工程和我国EPC工程承包商的现状,然后阐述选择EPC承包商的过程招投标过程、评标方法的介绍和EPC工程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分析,再引伸到炼油项目的EPC工程和在炼油项目中的EPC工程项目的一些案例,最后总结出几点选择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关键,并在实际应用中推广。第2章EPC工程承包商选择的风险分析41EPC工程风险介绍4.1.1一般风险介绍风险(risk)是不确定性导致风险
13、发生,风险的发生将导致损失。一般风险有客观性、随意性、相对性等特征,风险的客观性是风险的发生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风险的的随意性是风险的发生是随机的、不确定的;风险的相对性是发生风险的程度是同不同的人和事物而不同。4.1.2EPC工程风险介绍EPC工程合同是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因此承包商承担大部分的EPC工程风险,而业主只承担小部分风险。对EPC承包商来讲,虽然他们承担大部分的工程风险,但是只要他们具有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和足够的实力,他们会得到丰厚的利润回报,对业主来讲,虽然他们付出了EPC合同价格要高一些,但他们仍然采取这种方式,因为在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当今社
14、会,只有赢得时间,才能率先抢占市场。4.1.3EPC工程风险产生的原因:EPC工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客观原因、道德原因和主观原因。1客观原因有客观原因导致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社会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自然灾害是由于EPC工程工期长,遭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机遇极大;社会政治原因是由于社会或政治因素引起的灾害,例如:战争和内乱。国有化、征用、没收外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所在国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使承包商承担额外的责任,造成较大的履约风险等。经济原因引起的风险例如:汇率波动造成的风险。通货膨胀造成的风险等。2道德原因道德原因导致的风险例如:业主不付款或拖延付款;分包商故意违
15、约造成项目工期的拖延;参与工程的各级管理人员有不诚实或违法行为等风险。4.1.4EPC工程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1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由于各种风险产生导致承包商或者业主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例如:承包商因履行了合同责任范围外的责任义务或为避免非承包商所应承担的风险而造成额外成本支出。业主的图纸技术文件范围不明确造成的工程总价的增加。业主付款拖延或拒付部分或全部合同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由于承包商违约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延迟付款;由于业主的原因而由承包商承担其不付款或延迟付款;由于合同以外第三者的影响而导致业主对承包商的不付款或迟付款,如分包商违约等;承包商与业主都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意外事件的发生而导致的业
16、主不付款或迟付款。2企业信誉损失企业信誉损失表现在业主不付款使业主的信誉受损;由于承包商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被业主纳入黑名单;4.1.5EPC工程风险管理与控制EPC工程风险管理与控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与处理。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风险因素未被识别或者识别不够将会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企业声誉受损。EPC工程项目的风险识别是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类型和产生原因进行判断分析,以便对风险进行分析、控制和处理。在此阶段需要判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存在着什么风险;找出风险的原因。对所要面临的风险及其成因的分析应分三步进行:首先要了解项目情况,如项目来源,项目资金来
17、源、项目技术水平、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工期、工作范围和业主的风险等等这些资料,同时还应了解项目的背景资料、业主的资信情况等,从中可以发现很多具体的风险因素。业主需要了解承包商的项目业绩、经验、履约情况和财务能力。2风险分析EPC工程中对于风险分析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治。考察工程所在国家的政治局势是否稳定;是否近期有战争的发生;与邻国的外交状况和是否有潜在的战争危险,研究其国内政治状况,宗教纠纷,分析国内政治斗争的情况。业主需要考察承包商所在国的政治状况、承包商的性质。42投标商的风险分析4.2.1EPC合同风险介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划分,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承办补偿合同三
18、种类型。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单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管理费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工程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化。这要求精确的设计图纸、详细的工程描述和承包商准确地计算,报价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4.2.2EPC合同条款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EPC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将工程的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一般来说,在传统合同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外界风险等,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另外,出现不可抗力风险时,业主一般只负担承包商的直接损失。1.盲目参与投标在EPC模式下,投标人在投标时要花费相当大
19、的精力和费用,其投标活动造成的费用可能要占整个项目总投资的0.30.6%。如果在没有很大中标把握的情况下盲目的参与投标,那么投标费用对承包商来讲可能就是一笔不小的浪费。EPC项目比较复杂,加之业主要求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承包商如果没有足够的综合实力,就是中标了,也可能无法完成工程建设,承包商最终将蒙受更大的损失。2.合同文件存在缺陷一般情况下,合同文件存在缺陷的风险也应由承包商来承担。除了预期目标、功能要求和设计标准的准确性要由业主负责之外,承包商要对合同文件的准确性和充分性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文件中存在错误、遗漏、相互矛盾等,即使有关数据或资料来自业主,业主也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
20、期延长的责任。虽然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修改招标书的合同条件(含通用条款和特殊条款)的机会较小,但是,仍然可以在投标书中针对一些关键问题向招标方提出澄清、偏差或者要求删除的可能。在EPC合同中,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于整个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每一个附件。在审核合同条款以及有关附件时,应该从头到尾仔细检查审核,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以下是对EPC合同的风险的防范:4.2.3EPC模式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应对承包商在参与EPC项目时,一般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风险防范:1.谨慎参与EPC项目投标承包商在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前,应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包括仔细研究项目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识别和评估项目存在的
21、风险,作出投标决策。承包商还要考虑投标竞争对手的实力,分析中标的可能性。决定投标后,承包商应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在投标报价中加入适当的风险费用。2.合理应对合同文件本身的风险在投标前,承包商应尽量明确业主的要求,发现合同文件模糊的地方应及时要求业主加以澄清,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签约后,如果合同文件中仍然存在错误、遗漏或不一致,承包商应尽早发现并更正这些错误,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结论本文首先引入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选择的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展开论述和研究,在研究中,注重把握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过程即招投标的过程,总结出EPC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关键因素,结合管理学、运筹学、
22、博弈论等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在对EPC工程和EPC工程承包商章节中,对EPC工程的过程、特点及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和对我国EPC工程承包商的特点、问题和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目的在于对本篇论文的选择客体有比较全面的认识。2在确定合格的EPC承包商章节中,主要对招投标的程序、过程和关键点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在评标方法的论述中,在传统的最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标法的基础上引入了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科学客观的特点可以避免各个评委对评价标准持有不同看法而造成的差别。3在EPC工程承包商的选择的风险分析章节中,对在EPC工程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总结出承包商和业主在E
23、PC工程项目中对所承担的风险所应采取的应对方法和措施,目的在于在选择EPC工程承包商的过程中使承包商和业主的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业主和承包商双赢的目的。EPC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过程中值得研究的问题很多,本文只对所碰到的问题而引发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资料等条件限制,使本文存在很多不足,恳请老师、同学加以指正。谢谢!*发电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框架合同 (合同编号:* )业主:*总承商:*签订地点:签订日期:xx年月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1二、通用条款71. 一般规定72. 业主153. 总承包人174. 设 计255. 设备和材料276. 施工与安装2
24、97. 调试与启动328. 机组移交349. 性能验收试验及其违约责任3610. 施工开工、完工和终止3611. 责任限额4012. 变更和调整4013. 合同价格和付款4314.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证4615. 提前终止4716. 免责赔偿4917. 保密5018. 文件资料5019. 保险5220. 不可抗力5421. 索赔5522. 争议解决5523. 其他57三、专用条款581. 一般规定582. 业主603. 总承包人604. 设计635. 设备和材料646. 施工与安装657. 调试与启动668. 机组移交679. 性能验收试验及其违约责任6710. 施工开工、完工和终止6711.
25、责任限额6812. 变更和调整6913. 合同价格和付款7014.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证7015. 提前终止7117. 保密7418. 文件资料7520. 不可抗力7522. 争议解决7523. 其他7624. 补充条款:762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76四、附件77附件一 合同范围771. 总承包人承包合同范围772. 业主承担(或另外委托)的工作范围80附件二 合同价格确定、支付和付款83附件三 技术协议书89附件四 里程碑控制点计划90附件五 分包商确定原则911. 总则912. 招标组织机构913. 设备采购924. 工程分包935. 建筑安装标段划分93附件六 性能验收
26、试验及其违约责任941. 性能验收试验942. 性能保证的修正943. 合理的违约金944. 性能违约金的支付955. 性能验收95附件七 现场管理制度96附件八 安全文明施工991. 指导思想992. 总体目标993. 执行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1004. 管理方案1005. 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1036. 分阶段控制措施1047. 消防与保卫1078. 机械安全1089. 紧急救护10910. 保洁10911. 环境与健康11012.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11013. 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11114. 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112附件九 安全生产协议书113一、合同协议
27、书发包人(以下简称“业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址:安徽省*市法定代表人:*总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发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于 年 月日由下述双方签订:业主:*承包商:*本协议由*(以下简称“业主”或“发包商”)与*(以下简称“总承包人”或“承包商”)于 年 月 日商定并签署。鉴于业主期望将名称为*发电工程的建设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交由承包商实施完成。因此,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如下条款和
28、条件达成本次协议。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发电工程1.2建设规模:1.3建设地点:二、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本合同为*发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承包商承担的工作:自工程开工起,至发电机组通过*小时试运行并通过达标验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量保修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电厂所需要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含地基处理),试验及调试*小时试运行、修补缺陷、验收(指机组*小时试运行性能验收)及协助业主完成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工作(业主已经明确另行委托的子项除外);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
29、质量保修责任。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所确定的所有工作将由承包商和业主按合同的分工进行承担。合同范围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合同范围。本协议中所用的术语与在下述合同专用条款中使用的该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三、合同依据3.1本合同编制依据:(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核准文件;(2)合同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的*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协议书。本合同生效后,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即行失效,其法律效力被本合同覆盖,总承包合同启动协议书项下业主已支付给承包商的启动费(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 )转作本合同项下的已付款项,等额冲减预付款。四、合同的组成部分4.1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互相矛盾之处
30、,以下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1)本合同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或其他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具有对本合同协议书进行修订、修改或变更性质的书面文件;(2)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通用条款;(4)合同附件;(5)技术协议书;(6)澄清修改文件;(7)经双方确认进入本合同的其他协议及文件。4.2以上合同文件为已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协商、信件及保证、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无论其为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认。合同各方都不受本合同签署以前的协议、合同、声明、主张、承诺、引言和谅解等所约束,也不对其负责。4.3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并且不能依据合同
31、规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解决。协商和解释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项目的特点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解释的,应根据合同条款第22款约定的办法解决。五、合同工期1、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月;2、施工图设计开工日期: 年 月 日;3、施工开工日期(主厂房浇注第一罐混凝土): 年 月 日;4、联合试运转日期(指机组并网发电日期): 年 月 日;5、机组计划完工日: 年 月 日;六、质量标准6.1详见合同附件三技术协议书。七、承包方式7.1*发电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八、合同价格8.1双方将根据初步设
32、计并经审定后的工程概算为参照基础,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EPC总承包的总价 万元,作为本工程总投资的最高限额由承包方进行控制。8.2按照成本加管理费加奖励方式。成本基数为8.1条双方协商确定EPC总承包的总价,其中总承包管理费为: 万元;奖励以成本为考核依据,成本节余为基数,奖励比例为 ;奖励以总工期为考核依据,工期提前天数为基数,奖励为 万元/天 。8.3工程勘察设计费用为 万元整,其中工程设计费用为 伍佰 万元整(工程设计合同已签订),工程勘察费用为 万元整。(具体规定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价格确定、支付和索赔办法)九、合同立约9.1考虑到业主将按下条的规定付给总承包人各项
33、款额,总承包人特此立约:自工程开工起,至发电机组通过*小时试运行并通过达标验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量保修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发电机电厂所需要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含地基处理),试验及调试、*小时试运行、修补缺陷、验收(指机组*小时试运行性能验收)及协助业主完成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工作(业主已经明确另行委托的子项除外);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2考虑到总承包人将自工程开工起,至发电机组通过*小时试运行并通过达标验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量保修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电厂
34、所需要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含地基处理),试验及调试、*小时试运行、修补缺陷、验收(指机组*小时试运行性能验收)及协助业主完成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工作(业主已经明确另行委托的子项除外);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业主特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总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和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10.2合同订立地点:10.3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合同
35、即告终止。10.4合同条款的修改或更改、补充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进行,并按10.3规定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时间在后的为准。10.5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机构宣布无效、无约束力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被认为从本合同中删除,既不应在其它方面影响本合同,也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十一、合同协议书份数11.1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11.2合同协议书副本八份,由双方各执四份。十二、合同争议及解决双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在45天之内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并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业主(盖章)承包商(盖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E-mail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签字日期xx年*月*日xx年*月*日二、通用条款1.一般规定1.1定义在本合同条件,包括专用条款和本通用条款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应具有以下含义:1.1.1合同(1)“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及合同协议书中所列的其他文件。(2)“合同协议书”系指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及其中所述的内容。(3)“
37、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而需要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过程中所应遵守的一般性条款。(4)“专用条款”是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删减、修改,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5)“技术协议书”指业主要求的并经总承包人确认的本工程的技术规范,包括其中列明的工程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等,以及按合同对该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或修改。(6)“技术服务”是指由承包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的相应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1.1.2各方和人员(1)“业主
38、”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业主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和被许可的受让人。本合同中系指*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和被许可受让人。合同中出现的发包人、业主、*等类型描述均指业主。(2)“业主代表”系指由业主在合同中指明的人员,或有时由业主根据第2.3款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3)“业主人员”系指业主代表以及受业主指派实施本合同的业主其他职员,以及业主或业主代表书面通知承包商作为业主人员的任何其他人员。(4)“总承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总承包人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所有人和被许可的受让人。本合同中系指*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和被许可受让人。(5)“总承包人代表”指由总承包人
39、在合同中指明的人员,或有时由总承包人根据第3.2款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6)“总承包人人员”指总承包人代表和总承包人在工程场地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总承包人和其分包商的任何雇员,以及所有其他由总承包人指定的人员。(7)“双方”系指业主和总承包人。(8)“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指业主或总承包人。(9)“专利商”和“技术提供商”系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出让方。(10)“分包商”按本合同中与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具有承揽分包项目所必备资格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或经总承包人许可的受让人。(11)“其他承包人”指除总承包人(包括其分包商)之外为业主所雇用的,为工程某一部分的建
40、设提供服务的当事人。(12)“第三方”指除业主和总承包人之外的其他当事人,除非相关条款特别指明,否则第三方不包括业主的其他承包人或经业主聘请以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人;也不包括总承包人的分包商或其代理人,或经业主同意,受总承包人聘用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人。(13)“监理人”系指业主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14)“工程总监”系指由监理人授权、全面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15)“监理工程师”指具有法律规定的资质并由业主聘请负责对本工程全过程实施监理的当事人,详见本条件第2.4款。(16)“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
41、的制造过程中,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承包商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17)“监造代表”指由业主委托的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18)“业主要求”泛指业主以及业主代表在本合同洽谈、签订、履行过程中向总承包商不时发出的各种指令,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目标、范围、设计要求、技术标准等,以及按合同对该等内容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19)“电力调度机构”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度机组所发电力电量的电网公司或调度管理机构。1.1.3日期、试验、期限和竣工(1)“合同生效日
42、期”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合同生效的日期。(2)“基准日期”系指递交项目开工建议书截止日期前28天的日期。(3)“开工日期”系指根据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的开工日期;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日期,合同协议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计划完工日”指本工程的两炉一机完成*小时整套启动试运并通过机组*小时试运行性能验收的日期。(5)“启动试运”指总承包人在完工日期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规程)和本合同规定进行的分部启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6)“性能验收试验”指为确定机组的实际性能指标而按本合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的试验。(7)“消缺清单”指总承包人编制并经业主确认的清单(可按需要定期修改)。该清
43、单中应列出每一台机组完工后仍有待完成,但对机组的正常、安全、经济运行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工作,以确保本工程完全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标准和要求。(8)“性能验收证书”指根据附件六性能验收试验及其违约责任中的有关规定由业主向总承包人签发的,表明本工程两炉一机中任何一台己完全达到或视为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验收要求的证书。(9)“竣工资料”指总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在工程完工后交付给业主的完整的资料(包括竣工图纸)。(10)“质量保证期”就每台机组而言,指本条件第14.1款中规定的,总承包人自根据第8.1款所确定的机组完工日起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期间。(11)“移交证书”系指根据第8.1.1款的规定颁发的证
44、书。(12)“日(天)”系指一个日历日,“年”系指365天。l.1.4款项与支付(1)“合同价格”系指在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和责任的款额。(协议书中列明的合同总金额)(2)“成本(费用)”指总承包人在工程场地内外所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用及类似的支出,但不包括利润。(3)“竣工报表”系指第13.7款规定的报表。(4)“外币”系指可用于支付合同价格中部分(或全部)款项的当地货币以外的某种货币。(5)“当地货币”系指工程所在国的法定货币。(6)“暂列金额”系指合同中规定作为暂列金额的一笔款额(如果有),用于工程某一部分的实施,或用于提供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7)“报表”系
45、指总承包人根据第13款的规定提交的作为付款申请的组成部分的报表。(8)“质保金”指第13.6款所列明的质保金累计金额。(9)“逾期付款率”指专用条款所述的日息率,按单利计算。1.1.5工程、机组和设备(1)“工程”指合同协议书中所述的工程,包括构成该工程的所有发电机组、配套设施及其他构成工程资产的设备、设施等。(2)“工程场地”指为建设工程而获得的所有永久性用地及临时性用地。(3)“施工设备”指为总承包人所有的且不构成工程一部分的,为总承包人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所有仪器、机械、车辆和其他物品。但施工设备不包括临时工程、业主设备(如果有)、以及构成或计划构成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
46、、材料和其他任何物品。(4)“永久工程”系指总承包人根据合同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并移交给业主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6)“临时工程”指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或修补工程的任何缺陷而在工程场地所建设的所有各类临时性工程(承包商设备除外)。(7)“机组”指构成工程的任何及所有发电机组。(8)“并网设施”指构成工程一部分,以便将机组所发电力电量输送到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的设施。(9)“配套接入电网系统工程”指并非构成工程一部分,而为电力调度机构所有并用于接收机组所发电力电量的设施及其他相关设备。(10)“合同设备”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11)“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备品备件。(12)“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和使用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如有)。(13)“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中规定的用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