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讲稿 安全是一个通用治理标准。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确保从业人员“四不伤害”。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著名法则海因里希法则: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将会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就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目 录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1、安全生产涵义 32、安全生产方针 3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4、安全生产责任制 65、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86、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9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13三、事故预防基本知识 151、事故产生的原因 152、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 193、事故预防措
2、施 224、急救知识 27四、事故案例 3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涵义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
3、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二、安全生产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
4、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生产的方针紧紧围绕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意思有两个,一是人是安全生产管理首要因素和根本,即是人在管理安全生产,即使是自动化生产,人还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因素;二是在安全生产中,保证人的安全是根本是核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安全领域提出的一个目标和要求。“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和具体体现,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要点,在于安全措施科学、健全,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是纲,是指导思想,综合治理是目。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非
5、煤矿山企业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省、市、县各级也先后制定和印发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市政府两个责任规定及县政府一个责任实施办法、一个责任实施意见等。(一)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1)总则;(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从业职员的权利和义务;(4)安全生产监视治理;(5)安全
6、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6)法律责任;(7)附则。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有关内容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
7、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严格企业安全管理(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2)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
8、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3)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
9、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以制度的形
10、式明确规定企业内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基本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体现,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制度之一,是所有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制度。它使职责变为每一个职务人的责任,用书面加以确定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这就明确指出了安全生产是全员管理。“纵向到底”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从厂长、总经理直至每个操作工人,都应有各自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各业务部门都应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这就从根本上明确了安全生产不是哪一个人的事,也不只是安全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事关全局的
11、大事,这体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基本思想。“横向到边”,这里分为四个层面,就是: 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五、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以人为本”这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内化思想,外化行为,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把安全第一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由于安全理念决定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决定安全行为。因此必须在抓好员工安全理念
12、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上下功夫。要使广大员工不仅对安全理念熟读、熟记,入脑入心,全员认知,而且要内化到心灵深处,转化为安全行为,升华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企业可以通过搞好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来实施,如根据各时期安全工作特点,悬挂安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墙报、出版通讯、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广播安全知识,在班组园地和各科室张贴安全职责、操作规程,还可在班组安全学习会上,不断向员工灌输安全知识,将安全文化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还可将安全知识制作成视频、电子杂志、幻灯片、动画发给员工,让员工自觉学习。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必须坚持“以法治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行为,使安全
13、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坚持“以法治安”,必须“立法”、“懂法”、“守法”、“执法”。“立法”,一方面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另一方面,要建立、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细则等,为强化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懂法”,要实现安全生产法制化,“立法”是前提,“懂法”是基础。只有使全体员工学法、懂法、知法,才能为“以法治安”打好基础。“守法”,要把以法治安落实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必须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生产管理全过程。全体干部、员工都必须自觉守法,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为目标,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执法”,要坚持“以法治安”,离不
14、开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为此,要依法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维护安全法规的权威性。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一些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较低,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措施。在生产经营中经常出现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由此引发大量事故。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必须得到严格遵循。对侵犯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的,从业人员不履行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的,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1、从业人员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基
15、本安全生产权利主要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处分。(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16、场所。从业人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必须明确四点:一是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有确实可靠的直接根据,凭借个人猜测而实际并不属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除外,该项权利也不能滥用。二是紧急情况必须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不应撤离,而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三是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首先是停止作业,然后再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时,再撤离作业场所。(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2、从业人员的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从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作业,安全生产规章
17、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从业人员从事生产经营,确保安全的具体现范和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从业人员遵章守规的情况。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并服从管理。 (2)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具的义务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给从业人员个人使用的保护用品。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其特定的佩戴和使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方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必要条件。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
18、产技能的义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性。要保障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进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从业人员直接承担具体的作业活动,更容易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一旦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拖延报告。从业人员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
19、素,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和降低事故损失。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应承担的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是本法对从业人员规定的义务,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如果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这项义务,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于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应当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1)、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即由生产经营单位对该从业人员由于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批评,同时对其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知
20、识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这里讲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依法制定的内部奖惩制度。(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的犯罪及刑事处罚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里讲的构成犯罪,主要指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从业人员在客观上实施了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二是造成重大事故。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
21、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安全术语 1.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治理缺陷。 2.不安全行为:职工在生产活动中,违反纪律,操做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3.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4.违章操做: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做的行为。 5.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三级安全教育: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7.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
22、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8.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做、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9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高处作业。凡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配带防护用品。10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最低坠落点。 二、 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 1必须人人留意安全:不但要留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留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2必须事事留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留意安全,不要由于熟练而忽视安全。3必须时时留意安全:如不要由于即将放工而加快速度,违章操做,忽视安全
23、。 4必须处处留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留意安全。 三、从业人员应掌握哪些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职工应首先要了解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规程。使职工都能认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就是违法,同时要逐步提高对知法、守法、执法、护法重要性和违法危害性的认识。依法规范劳动者的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现象。其次要掌握了解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诸如生产工艺过程;各种设备、设施性能;作业的危险区域和安全技术;岗位作业注意事项;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及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础知识;危险环境中的安全知识;现场紧急救护方法及措施;个体防护用品的正
24、确使用;排除设备故障的技能和采用的方法等。同时,逐步了解科学管理的知识和方法,使劳动卫生知识和技能与安全生产管理融为一体,确保一方平安。事故预防基本知识为了达到保障人的身心安全与健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的目的,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控制和消除事故。对事故产生的原因进行理论分析,制定可靠的预防和控制的方法,正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职工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一、事故产生的原因根据事故的特性可知,事故的原因和结果之间存在着某种规律,所以研究事故最重要的是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原因分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所谓事故的直
25、接原因,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又称一次原因。为统计方便,我国国家标准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了详细分类。 1、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的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 (电气)未接地;其他。 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坑口无盖板或盖板不能满足要求;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距离不够;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其他。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
26、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 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 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包括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线不清;光线过强。 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其他。作业场所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其他。2、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原因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
27、停、移动机器;开关未琐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违章操作;酒后作业;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其他。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其他。(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其他。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消除切屑;不用手持工件进行加工。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构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7)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8)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28、不按规定正确佩戴或使用护目镜、面罩、防护手套、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未穿安全鞋。其他。 (10)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其他。(1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置错误。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则是指使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有以下几种。 1、技术上和设计上有缺陷 包括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控制方法、维修检查等在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中存在的缺陷。 2、教育培训不够 “教育培训不够”是指形式上对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但是在组织管理、方法、时间、效果、广度、深
29、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职工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不了解,对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劳动纪律规定没有完全掌握,对各种设备、设施的工作原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等没有学懂弄通,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安全防护方法、安全生产特点等一知半解,应付不了日常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能真正按规章制度操作,以致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 此外,教育培训是否足够,不仅要考虑培圳内容是否满足要求,还应当注意到员工在培训中所接受的知识有些是要随时间而衰减的,也有的要及时更新。也就是说,即使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培训,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员工所具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还有可能低于从事本职工作的最低要求。因此,必
30、须对员工进行再培训并达到相应的水平。否则,仍有可能因此而引发事故。 3、身体的原因 包括身体有缺陷,如眩晕、头痛、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近视、耳聋、色盲等残疾,身体过度疲劳、酒醉、药物的作用等。 4、精神的原因 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烦躁、紧张、恐怖、心不在焉等精神状态,偏狭、固执等性格缺陷等。此外,兴奋、过度积极等精神状态也有可能产生不安全行为。 5、管理上有缺陷 包括劳动组织不合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人事配备不完善,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等。 (三)事故的根本原因缺乏控
31、制间接原因滋长了低标准行为和条件,然而,因果链表明支配事故、事件的根源是缺乏控制,这是根本原因。因此,必须针对根本原因建立一套标准,并按此标准进行系统地检查。二、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我们已经认识到绝大多数(98)以上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根据这一判断,如果我们能够预知导致一个特定的事件或结果,我们也就能够应用管理技能来避免其发生或者设法保护人和财产免受严重影响,也就是说,我们能够对其进行控制。 事故控制是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发生后不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尽可能地减少。例如:火灾的预防和控制,通过规章制度和采用不可燃或不易燃材料可以避免火灾的发生,而火灾报警、喷淋装置,应急疏散措施和计划等则是
32、在火灾发生后控制火灾和损失的手段。(一)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4个方面的问题。1、不正确的态度。个别职工忽视安全,甚至故意采取不安全的行为。2、技术、知识不足。缺乏安全生产知识、缺乏经验,或技术不成熟。3、身体不适。生理状态或健康状况不佳,如听力、视力不良,反应迟钝、疾病、醉酒或其他生理机能状态。4、不良的工作环境。照明、温度、湿度不适宜,通风不良,强烈的噪音、振动,物料堆放混乱,作业空间狭小,设备、工具缺陷等不良的物理环境,以及操作规程不合适、没用安全规程及其他妨碍贯彻安全规程的事物。 (二)安全技术对策 安全技术对策是以工程枝术手段解决
33、安全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最佳安全措施。其中最典型的论述包括如下3个方面。1、生产设备的事故防止对策 (1)防护装置。围板、栅栏、护罩、隔离、遥控。 (2)安全装置。紧急停止。 (3)非手动装置。断路、绝缘、接地、改造、加固、劳保用品、标志、换气、照明。 2、防止能量意外释放的措施 (1)限制能量。如限制能量的转移速度和大小,使用低压测量仪表等。(2)用较安全的能量代替危险性大的能源。 (3)防止能量积聚。如控制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电器上安装保险丝等。 (4)控制能量释放。如电器安装绝缘装置、在储存能源时采用保护性容器、生活区远离污染源等。 (5)在
34、人与物之间设置屏障。如配戴安全帽、手套、穿着防护服、安全鞋等。 3、消除、预防设备、环境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基本原则 (1)消除: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和有害因素。其手段就是实现本质安全,这是预防事故的最优选择。 (2)减弱:当危险、有害因素无法根除时,则采取措施使之降低到人们可接受的水平。如依靠个体防护降低吸入尘毒的数量,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等。 (3)屏蔽和隔离:当消除和减弱均无法做到时,则对危险、有害因素加以屏蔽相隔离,使之无法对人造成伤害或危害。(4) 联锁:以某种方法使一些元件相互制约以保证机器在违章操作时不能启动,或处在危险状态时自动停止。如起重机械的超载限制器和行程开关。 (5) 防止接
35、近:使人不能落入危险或有害因素作用的地带,或防止危险或有害因素进入人的操作地带。例如安全栅栏、冲压设置的双手按钮。(6) 时间防护:使人处在危险或有害因素作用的环境中的时间缩短到安全限度之内。如对重体力劳动和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实行缩短工时制度。(三)伤亡事故发生后,怎样进行事故报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对伤亡事故报告程序有明确要求:职工发生负伤事故导致本人工作中断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后者则须于下班前将事故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发生多人伤害事故、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
36、(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主管安全的部门。三、事故预防措施1、防止触电事故的组织管理措施有哪些?一是管理人员和机构。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应当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在条件许可时,可建立群众性的、横向的电工管理组织,这种组织配合企业的安技部门,并在其协助下做好电气安全工作。二是规章制度。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都与安全有直接的关系。三是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
37、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四是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是为了使工作人员懂得用电的基本知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安全地、有效地进行工作。2、机械事故造成的主要伤害有以下几种:(1)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例如机械设备中的齿轮、皮带轮、滑轮、卡盘、轴、光杠、
38、丝杠、联轴节等零、部件都是作旋转运动的。旋转运动造成人员伤害的主要形式是绞伤和物体打击伤。(2)电气系统造成的伤害。工厂里使用的机械设备,其动力绝大多数是电能,因此每台机构设备都有自己的电气系统。主要包括电动机、配电箱、开关、按钮、局部照明灯以及接零(地)和馈电导线等。电气系统对人的伤害主要是电击。(3)手用工具造成的伤害。(4)其他的伤害。机械设备还可能造成其他一些伤害。例如有的机械设备在使用时伴随着发生强光、高温,还有的放出化学能、辐射能,以及尘毒危害物质等等,这些对人体都可能造成伤害。3、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么?(1)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加工观察和清除杂物
39、;同时也应便于维修人员的检查和维修。(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经常发生故障。(3)机械设备根据有关安全要求,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4)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或露铜的地方。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以防直接接触。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的导线要牢固,不得有断开的地方。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
40、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1)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紧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更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5、电气检验安全规范。(四必须,二严禁)四必须: (1)主线路、变压器、高压开关柜检验时必须按要求办理工作票证。 (2)电气
41、设备停电检验时相应开关拉下隔离并挂牌登记,拆、接电源后必须将电闸刀盖盖上。 (3)重新接线后必须检查电机正反转,电位器相位。 (4)凡电工检验期间必须穿尽缘鞋,劳保用品。 二严禁: (1)严禁电线乱接乱拉,临地线架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到人走线拆除。 (2)严禁用铜丝、铝丝作保险丝使用。 6.安全防火 (1)火灾的分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自然气 甲烷 乙烷、丙烷、氨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
42、灾 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2)火灾的三要素 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可燃物 :是燃烧的主体,如木炭,棉花,汽油。 助燃物 :参与燃烧,与主体物质起化学反应,加速燃烧进程,如空气。 着火源 :使可燃物达到燃点的物质或方法,如雷电,炉火。 点火源的种类: A 明火及高温表面 B 摩擦与撞击 C 电火花 D 静电 E 雷击 (3)火灾燃烧的四个阶段: 初始阶段:一般固体可燃物质着火燃烧后,在15分钟内,燃烧面积不大,火焰不高,辐射热不强,烟流活动缓慢。燃烧速度不快,是扑救的最好时机,在70%以上是由在场职员扑灭的。 发展阶段:初起之火没有及时发现并扑
43、灭,随着燃烧时间延长,温度上升,四周的可燃物质被迅速加热,气体对流增强,燃烧速度加快,面积迅速扩大,形成发展阶段, 这是灭火的关键性阶段,必须投进相当大的气力,采取正确的措施,来控制火热发展,以便进一步加以扑灭。 猛烈阶段:火灾在发展阶段没有得到很好控制,由于燃烧时间继续延长速度不断加快,而面积迅速扩大,温度急剧上升,气流达到最快,是灭火中最困难的阶段。 下降、熄灭阶段: 火灾将要烧尽或被扑灭的阶段,要进步警惕防止复燃。 (4)防止火灾措施 就是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的物质以及具有点燃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恰当地进行治理使它们无法
44、造成起火条件。 三懂: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懂得预防措施, 懂得灭火方法。 三会:会报警, 会使用消防器材, 会扑救初起之火。 (5)初起火灾的扑救原则: 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则。 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灭火的基本方法 隔离法 :就是将火源处和四周的可燃物质隔离或将可燃物质移走,没有可燃物,燃烧就中止了。 窒息法 :就是阻止空气流进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质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如用二据化碳灭火,氮气,水蒸气,用不燃或难燃的物件直接覆盖在燃烧物表面,隔尽空气,使燃烧停止。 冷却法 :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使燃烧物温度低于燃点而燃烧停止,或将
45、灭火剂喷洒在火源四周的物体上,使其不受火焰辐射热的威胁,避免形成新的起火点,主要灭火剂有水,二氧化碳。 四、急救常识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急救常识在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也位列五大伤害之一。当人体受到外力伤害时,可能会发生脑震荡、出血、骨折等,导致伤者休克。救治时,首先要使伤者平卧,腿部抬高,注意保暖和安静,尽量不要搬动伤者,同时,给伤者吸氧,保持呼吸道畅通并立即联系医生治疗。伤者严重骨折时,一定要采取正确的骨折固定方法,固定的材料可以用木棍、木板、硬纸板等,固定材料的长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或不使断骨错动为准。伤者有脊柱或颈部骨折时,不能搬动
46、伤者,应快速联系医生,等待携带医疗器材的医护人员来搬运。抬运伤者,要多人同时缓缓用力平托,运送工具必须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担架,不能用枕头。伤者可能是颈椎骨折的,头要放正,两旁用沙袋夹住,不能让其头部晃动。对严重出血的伤者,可以使用压迫止血法现场止血,这种方法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血管的临时止血,即用手或手掌用力压住比伤口更靠近心脏的动脉跳动处(止血点)。四肢大出血时,应采用止血带(如橡皮管、纱布、布带、绳子等)止血。事故中伤者发生断肢(指)的,在急救的同时,要保存好断肢(指),具体方法是:将断肢(指)用清洁纱布包好,不要用水冲洗,也不要用其他溶液浸泡,若有条件,可将包好的断肢(指)置于冰块中,冰块不能直接接触断肢(指),将断肢(指)随同伤者一同送往医院进行修复。2、触电伤害事故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