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潍坊高新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序号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施机构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办理时限备注一、经济发展局(共 4 项)1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编制项目申请报告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鲁发改审批20111473 号)。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2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2.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7 号);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鲁发改审批20111473 号)。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批和转(3)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1.节约能源法;2.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6 号)。具有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能力的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2 序号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
3、施机构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办理时限备注报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网上核准、备案申请的审批(4)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二、公安分局(共 1 项)5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核发(5)电气防火技术检测 山东省消防条例具有消防工程电气检测资质单位详见鲁价费发200689号文件双方协商约定 三、安监局(共 4 项)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评价1.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
4、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6 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3 序号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施机构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办理时限备注(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1.安全生产法;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6 号);3.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13 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职业病防治法;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1号)。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1.职业病防治法;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1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四、卫计局(共 5 项)8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及复核(10)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报告1.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 158 号);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 53 号。具有水质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详见鲁价费函2001215 号文件双方协商约定 9放射诊疗许可
6、及复核(1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1.职业病防治法;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4 序号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施机构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办理时限备注价10公共场所许可及复核、变更(12)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 80 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1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延续、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13)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部卫生许可批
7、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依据卫生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5 序号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施机构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办理时限备注1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延续、变更、批件及批件补发(14)涉水产品检验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国产涉水产品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五、环保分局(共 2 项)(1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77 号)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 约定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6)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详见鲁价费函 201538号文件双方协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