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機械群模具科科目及學分對照表101.4.23 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1010072173 號函核定104.10.27 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40145908 號函補正群別名稱 機械群 科別名稱 模具科要求總學分數 30 必備學分數 9 選備學分數 21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研究所(含輔系)模具系、機械系、機電科技學系所、工教系(主修機械) 、動力機械系與其他工程相關系所類型 科目名稱 相似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材料科學 2 *靜力學 2 *機構學 2 *工程圖學 2 *必備科目 機械基礎技術1 *小計 9類型 科目名稱 相似科目名稱 學分數
2、備註機械製造 3 *電工實驗 1應用電子學實驗 數位邏輯實驗 1 *電腦輔助製造 3機械設計 自動化系統設計 3數控加工技術 2電腦輔助製圖 電腦輔助機構分析 2塑性加工技術 3自動控制 3液氣壓控制原理與應用 3逆向工程 3機械工程實驗 1材料力學 3 *微機電系統原理與應用 3選備科目機電光工程專題製作(一)(二)自動化工程專題製作(一)(二)精密加工與製造專題(一)(二)(三主題選一)2小計 36說明1. *代表為對應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群部定之科目。2. 持有沖壓模具、塑膠模具、鉗工、車床工、銑床工、精密機械工或機械加工技術士證照乙級(含乙級)以上者,可採計必備機械基礎技術 1 學分。3. 欲符合機械群模具科教師資格者,應完成業界實習時數 18 小時;需修畢本系開設之機械群教材教法 、 機械群教學實習(一)(二)共計包含業界實習時數 18 小時;本項規定自 105 學年度起取得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適用(105 學年度起入學之師資培育學系師培生適用;105 學年度起取得修習資格之教育學程生適用)。註:本任教學科之科目、學分由機電工程學系制訂、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