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古蔺县 2009 年四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 12 号 )、省政府目标办关于下达 2009 年实施“八项 民生工程” 目标的通知 (川府目标20092号)、 四川省 2009 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泸州市 2009 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一)长期目标到 2015 年,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90%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95%以上;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降低到 35/10 万和 10以下。(二)年度目标
2、到 2009 年底,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90%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90%以上;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降低到 36/10 万和 12以下。二、实施范围全县 26 个乡镇。三、实施内容(一)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补助对象。对有古蔺县农村居民户籍的孕产妇在泸州市农村孕产妇住2院分娩补助项目定点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进行补助。2、补助项目。基本服务项目分顺产、阴道助产和一般剖宫产。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助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详见附表 1)。3、限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对我县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限价。限价标准分为四级
3、。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乡镇卫生院:指我县以乡冠名的 14 个乡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指我县以镇冠名的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指古蔺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中医医院、古蔺县妇幼保健院、古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市级医疗机构:指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要严格按照限价标准收费,严禁扣减服务内容和分解、重复收费,严禁将顺产划为剖宫产。标准级别单胎顺产双胎顺产阴道助产一般剖宫产二次剖宫产乡镇卫生院 600 800中心卫生院 700 1000 1000 1540县级医疗机构 850 1400 1400 2200
4、2640市级医疗机构 1500 1800 1800 2500 290034、补助标准。(1)对享受除商业保险外的政策性补助(如:新农合报销、降消项目、济困病床)后,自负医药费用不足 400 元的,按自负医药费用总额进行补助;自负医药费用超过 400 的,按 400 元进行补助。(2)对未享受除享除商业保险外的政策性补助的,在 400 元范围内补助(医药费用不足 400 元的,以补足医药费用数为限,医药费用高于 400 元,补助 400 元)。(3)对享受农村低保对象中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要按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给予救助。5、补助程序。(1)在我县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推行“一站式” 现场结算制
5、。即农村孕产妇在结清住院分娩医药费用的同时,即可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在所住院的医疗保健机构办理手续领取项目补助费。项目补助费分两类情况办理。享受除商业保险外的政策性补助(如:新农合报销、降消项目、济困病床)的,先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再按项目补助标准予以补助,除商业保险外的政策性补助(如:新农合报销、降消项目、济困病床)与项目补助金额之和不能高于限价金额;未享受除商业保险外的政策性补助(如:新农合报销、降消项目、济困病床)的,直接在项目补助标准内予以补助(医药费用不足 400 元的,以补足医药费用数为限,医药费用高于 400 元4的,补助 400 元
6、)。医疗保健机构与农村孕产妇结算时,要填写四联单,农村孕产妇要在“ 四川省农 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助四联单” 上签字和盖私章并留存第一联。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与项目办公室和新合办定期结算。结算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名单 “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四联单” 第三、四联孕产妇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孕产妇合作医疗证复印件住院分娩费用清单项目办公室和新合办要认真审查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资料,核定补助资金和报销费用,在 1 月内将新农合和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医疗保健机构。(2)在县外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需在住院2 日内报告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分娩后 3 个月内将住院分娩
7、结算发票、出院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和新农合证报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超过 3 个月未上报以上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报销),乡镇卫生院认真审查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资料后,将该孕产妇住院分娩所应享受的补助资金和新农合报销资金垫付给该孕产妇。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与项目办公室和新合办定期结算。结算时需提供以下材料:5县外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名单“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四联单” 第三、四联孕产妇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证明孕产妇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孕产妇合作医疗证复印件住院分娩费用清单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把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资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结合起来统筹
8、使用,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6、补助时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在 2009 年 1 月 1 日至项目实施前,各医疗保健机构已按“降消” 项 目补 助标准对 住院分娩的农村孕 产妇进行了补助,各医疗保健机构垫付的经费,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经费予以解决。7、实行阳光管理。增加项目的透明度,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在门诊和住院处设立醒目公示栏,公布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包括基本服务项目、限价标准、补助标准、补助程序以及就医、结账流程。 (二)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建设61、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
9、,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全县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2、完善设施设备。各医疗保健机构要配备产儿科基本设备,进一步完善产科急救“ 绿色” 通道。3、人员培训。实施管理和业务技术逐级培训,对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资金管理、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等内容。业务技术培训以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业务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三)加强母婴保健技术的监督管理1、加强母婴保健技术的行政监管。根据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和医疗保健机构日常监
10、管,组织开展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助产机构和人员准入,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2、实行医疗保健机构定点服务。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办公室,按照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参照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暂行),认定辖区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的确定以县卫生局文件另行下发)。7(四)强化产科质量管理1、建立产科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即将制定出台助产技术及产科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定期产科质量评估制度,完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产
11、科服务质量。2、规范孕产期保健管理。县妇幼保健院要进一步指导各医疗保健机构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规范和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管理,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严格按照转诊和救治流程提供相关医疗保健服务。3、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大力倡导自然分娩,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切实降低剖宫产率。县卫生局将控制剖宫产率纳入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办公室将剖宫产率作为医疗保健机构定点的重要考核指标。(五)开展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各乡镇政府、各医疗保健卫生机构,要加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宣传媒体,以省卫生厅统一编制下发健康教育资料
12、和本方案为依据,深入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分娩健康行”活动 ,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政策知晓率和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 95%以上。四、资金安排(一)中央资金2008 年中央补助我县 278.99 万元,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8(二)省级资金2009 年省级补助 7.9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和母婴保健执法检查。(三)市、县级资金市、县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和相应工作经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五、 组织管理(一)各级政府主管领导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卫生、财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项
13、目日常工作。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经办科室和人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服务和管理工作要求。(二)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县乡财政也应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并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发挥专项资金效益。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将制定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另行下发)。(三)县卫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督导要覆盖全部 26 个乡镇。督导内容主要包括:补助资金的执行、使用和管理;补助流程的运转;住院分娩服务
14、体系建设;定点医疗保健机构管理等。9(四)各医疗保健机构做好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分娩补助相关数据并按时上报。六、项目进度项目在 2009 年内完成,工作安排及进度如下:(一)2009 年 14 月:制定全县项目实施方案;下达项目资金;召开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启动会。(二)2009 年 46 月: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制作全县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开展人员培训和安全分娩健康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三)2009 年 79 月: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母婴保健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监督指导。(四)2009 年 1012 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监督指导。上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附表:1、四川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2、四川省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补助四联单3、2009年四川省 农 村孕 产妇 住院分娩 补 助 项 目 补助名单 统计 表( 县 内)4、2009年四川省 农 村孕 产妇 住院分娩 补 助 项 目 补助名单 统计 表( 县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