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專 、 兼 任 教 師 聘 書 之 繕 發【 辦 理 時 程 】約 1 月 、 8 月 辦 理 。一 、 法 令 依 據( 一 ) 大 學 法 。( 二 )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 三 )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 四 )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 五 ) 本 校 教 師 遴 聘 辦 法 。2二 、 處 理 流 程( 一 ) 新 聘 教 師 聘 書 之 繕 發 :( 二 ) 續 聘 專 任 教 師 聘 書 之 繕 發 :( 三 ) 兼 任 教 師 取 得 較 高 等 級 教 師 證 書 獲 改 聘 者 聘 書 之
2、繕 發 :各 級 教 評會 通 過 新聘 教 師 案校 長 核 定人 事 室 繕 印教 師 聘 書文 書 組 用 印送 各 單 位 簽 收 轉致 新 聘 教 師人 事 室繕 造 教師 聘 期屆 滿 名冊校 長 核 定人 事 室 繕 印教 師 聘 書文 書 組 用印送 各 單 位 簽 收轉 致 續 聘 教 師各 級 教 評 會審 議 通 過各 級 教 評會 審 議 通過校 長 核 定人 事 室 繕 印教 師 聘 書文 書 組 用 印送 各 單 位 簽 收 轉致 獲 改 聘 教 師3三 、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一 )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之 聘 期 , 初 聘 為 1 年 , 續 聘 第 1 次 為 1 年 , 以 後 續 聘 , 每 次 均 為 2 年 。( 二 ) 申 請 升 等 教 師 暫 照 原 職 發 聘 , 俟 教 育 部 核 發 證 書 後 再 行 換 發 聘 書 。四 、 使 用 表 格( 一 ) 教 師 續 聘 名 冊 。( 二 )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聘 書 。( 三 )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聘 書 。( 四 ) 本 校 教 師 聘 書 封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