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穗府200728 号)的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76 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 72 人,中医学专业 4 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招聘对象:2003 年(含 2003 年)以后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1、197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需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即穗
2、府200372 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5、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为主)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广州市(不含从化、增城)常住户口应聘人员需医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需医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学位;2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需国家承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书(如无,可补办) ;7、无违纪、违法、违反国策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
3、接受其报名申请。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参见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08 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考试参见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08 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体检参见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08 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五、考核参见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08 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六、人员管理与待遇1、凡被聘用的人员均需进行 23 年的全职培训期,培训期间与租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培训内容包括: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二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及各社区轮转进行实操等培训。被聘人员通过培训和全面考核后,合格者转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式上岗工作,对表现优秀3的学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编制时优先录用。2、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及其配偶)经考试录用后,由租赁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入户手续,该部分人员户口全部迁入指定的集体户口。3、被聘人员培训期间基本工资为 1500 元/月,并根据出勤、学习成绩与作业完成情况发放适当的奖励金。本通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番禺区卫生局番禺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二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