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务用车制度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务用车使用规定1、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各类公务用车的管理调度,由局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公务用车;2、桐乡境外公务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由局办公室主任调度;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先行用车的,用车后补填公务用车申请单;3、分配到条线的公务用车在工作时间内由分管领导协调使用。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1、严禁违规驾驶公车。非专职驾驶员,未 经批准,无论因公因私均不得驾驶公车;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应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 责任一律自负, 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给予处理;2、公务车定点停放。公务用车应在本单位车库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不按规定停
2、放,如被损被盗,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大楼内所有车辆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需要因私出车的,桐乡市内的须事先向局办公室主任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出车;出桐乡境外的须经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本局财务独立的单位用车由单位自行负责;4、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车辆维修、加油应严格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定点单位维修、加油,车辆需维修或更换零部件,驾驶员应先向局办公室主任提出,由局办公室主任向局分管领导报告。未经批准或未在指定地点维修、加油,不予付款。出 车中急需加油和维修的,及时向局 办公室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报销;5、确保安全。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确保安全行车。加 强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整洁,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6、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没有出车任务时,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2公 务 用 车 登 记 表用车日期 车牌号 出车事由、目的地 出车起止时间 用车人签名 办公室主任签字注:此表由驾驶员填写,用车人、局办公室主任签字,由局办公室存档备查。3车辆维修记录登记表维修日期 车牌号 维修项目 驾驶员签字 办公室主任签字注:此表由驾驶员填写,局办公室主任签字,局办公室存档备查。4公务用车申请单申请日期 出车事由、目的地 出车起止时间 申请用车人签字 办公室主任签字注:按照管理制度填写;如遇急事,事后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