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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092206 上传时间:2018-08-31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3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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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 组织体系2.2 组织机构与职责2.3 队伍编成及任务2.4 快速反应力量2.5 基本救援力量2.6 指挥中心设置2.7 应急联动机制3.预警预防机制3.1 预测3.2 信息传送和报告3.3 预警3.4 预警级别及发布3.4.1 预警的级别3.4.2 预警的分类3.4.3 预警发布4.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响应程序4.3 基本应急4.4 紧急处置4.5 医疗卫生救助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4.7 群众的安全防护4.8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4.9 事故检测与评估4.10 信息

2、发布4.11 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社会救助5.3 保险5.4 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6.保障措施6.1 基本信息与通信保障6.2 应急支援与保障6.2.1 救援装备保障6.2.2 应急队伍保障6.2.3 交通运输保障6.2.4 医疗卫生保障6.2.5 物资保障6.2.6 资金保障6.3 技术保障6.4 宣传、培训和演习6.4.1 公众信息交流6.4.2 培训6.4.3 演习6.5 监督检查7.附则7.1 名词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与说明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奖励与责任追究7.3.1 奖励7.3.2 责任追究8.附录8.1 峄城区工商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编成

3、表峄城区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规范纺织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峄城区行政区域内纺织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危及周围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造成水源污染,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

4、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纺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全区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以及企业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纺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纺织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3)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

5、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4)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 组织体系全区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

6、营单位组成。2.2 组织机构与职责2.2.1 设立峄城区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长助理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消防大队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区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2.2 指挥部职责纺织行业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应急演练。根据纺织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为经贸局局负责纺织的安全生产监

7、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纺织的公共安全管理。按分工要求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纺织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3 队伍编成及任务区纺织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八个救援专业组。(1)指挥协调组组 长:区政府区长助理副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务:a.v 组织应急救援的 协调指挥工作;b.组织救援物资、电力供应和装备调度等;c.协调救护 人员和技 术专家,确定救护技术方案和措施。(2)事故救援组组 长:区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务:a.组织抢救事故现场 人员;b.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3)技术专家

8、组组 长:由总指挥确定副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任务:a.研究制定抢救技术 方案和措施;b.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c.参与事故调查。(4)交通治安保障组组 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副组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务:a.迅速调集警力, 组织 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b.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c.协 助事故救援组组织调动 运输工具;d.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5)医疗救护组组 长:区卫生局局长任务: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b.协调相关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c.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6)事故救助协

9、调组组 长:区民政局局长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任务:a.组织做好 伤亡人员 家属临时安顿工作;b.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等问题。(7)事故调查组组 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副组长:区总工会副主席副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任务:a.配合上级 有关部门 ,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c.完成上级 部门和领导 交办的调查工作。(8)事故综合组组 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务:a.建立事故救援信息网络;b.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c.协调总指 挥、副总 指挥等值班安排。2.4 快速反应力量2.4

10、.1 全区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公安消防大队和医疗救护中心为主体,组织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2.4.2 快速反应力量组成区消防大队消防救护队员和医疗救护人员。2.5 基本救援力量由纺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区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职工队伍,携带必要的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社会救援力量由区卫生局和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等医院组成,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增援任务。2.6 指挥中心设置指挥中心设在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7726211)2.7 应急联动机制启动峄城区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急救、医疗、供电、交通及警戒等相关系统应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11、,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3 预警预防机制3.1 预测全区纺织安全生产事故预测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在生产经营纺织用品的过程中发生的火灾、水源污染、化学事故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3.2 信息传送和报告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纺织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3.2.1 信息报送渠道主渠道:全区开通纺织安全报警电话(7726211),设在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受纺织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应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的,由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

12、理局)按程序要求直接上报。分渠道:镇(街道)安监所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信息报送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再由指挥中心报送上级部门。3.2.2 信息报送时限纺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最迟不得超过 2 小时;12小时内填报峄城区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3 预警指挥中心负有接警、报警的责任,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自动转移,由现场指挥部行使指挥权。3.4 预警级别及发布3.4.1 预警的级别预警的级别:三级、二级、一级。3.4.2 预警的分类预警的分类

13、:一般事故(三级),重大事故(二级),特大事故(一级)。颜色依次为蓝色、橙色、红色。本预案基本指导重大事故(二级)预警。3.4.3 预警发布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组织协调全区纺织安全预警发布;如出现重大、特大事故时负责组织其他应急救护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发生纺织生产安全事故时,指挥中心在接报后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进入响应行动状态;指挥中心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组织救援行动。4.2 响应程序4.2.1 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响应时,指挥部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需要上级政府、部门或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向上级

14、政府提出请求。本预案启动时,区安监局及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部门、医疗系统,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4.2.2 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扩大,并报报告当地政府或指挥中心。4.2.3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尽可能地作出标志,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4.3 通讯指挥中心(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7726211,紧急报警电话:110

15、或 119。峄城区纺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讯簿附后。4.4 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指挥部应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5 医疗卫生救助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相关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紧急救治装备、特种药品并派出有关专家和医防人员进行支援,需要进行防疫的,应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16、。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4.7 群众的安全防护纺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当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撤离和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村居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3)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疏散、转移,并负责治安管理;(4)区民政局负责应急避难场所。(5)区环保局负责对污染源的检测、控制,减少污染面积。4.8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本行政区域处置能力时,区政府向市政

17、府或由市政府向上级申请社会力量支援。4.9 事故检测与评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和依据。4.10 信息发布事故综合组对纺织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并以指挥部或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实施信息发布。信息发布要遵循及时、主动、客观、准确、规范原则进行,并严格审查、发布程序。4.11 应急结束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

18、离现场。应急结束由区政府或者有关规定要求的上级人民政府宣布。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由事故救助协调组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和工伤鉴别,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等事项,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5.2 社会救助由区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并负责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使用。5.3 保险5.3.1 参加现场救助的政府公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3.2 参加救助的专业救助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3.3 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19、。5.4 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事故调查组应全程开展勘察、取证和分析等工作,并应在应急状态解除后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主要行动,及时作出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处理结果等。6 保障措施6.1 基本信息与通信保障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建立信息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明确参与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应急

20、状态时,事故综合组明确应急期间领导机关、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式。6.2 应急支援与保障6.2.1 救援装备保障纺织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必须按规定配备。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装备部门应当加强检查指导工作。6.2.2 应急队伍保障(1)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消防大队应组织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及通信方式和分布信息,并做好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工作。(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列出纺织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机关团体、民兵、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应急能力保持方案。6.

21、2.3 交通运输保障发生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区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6.2.4 医疗卫生保障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定相关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6.2.5 物资保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22、、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器材、器具等物质的储存和调度,区卫生部门负责相关医院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质的储备和调度。峄城区消防水带厂及市消防服务公司出售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作为备有物质储备。6.2.6 资金保障纺织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必要时,应急处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6.3 技术保障区安委会成立全区纺织安全专家组,并协调沟通省、市相关专家组,建立纺织安全技术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公安局、环保局、质量技

23、术监督局开展纺织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6.4 宣传、培训和演习6.4.1 公众信息交流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信息,并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区公安局等部门组织纺织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纺织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主体宣传教育意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6.4.2 培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将应急救援培训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并促进行政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开展。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

24、、纺织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6.4.3 演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纺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并会同区公安局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各纺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模拟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6.5 监督检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检查指导相关分项预案的制定、修订、运行和管理工作。7 附则7.1 名词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与说明7.1.1 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害的措施。7.1

25、.2 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指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预案要求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够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为。7.1.4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 含本数。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2.1 修订由经贸局负责修订解释(传真:7726211)。7.2.2 管理与更新区经贸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上级应急预案对基本原则、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3 奖励与责任追究7.3.1 奖励在纺织

26、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3.2 责任追究在纺织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3)拒不执行纺织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7.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8 附 录8.1 峄城区纺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编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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