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福建商学院与(单位名称)关于项目校企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福建商学院(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邮编:350012乙方:地址: 邮编:为充分发挥学校为社会、行业和企业服务的功能,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培养更多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态度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实现等校企合作事宜,特签订本校企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合作方式及内容 ( 含合作企业投入方式及其投入经费的预
2、算;合作企业投入设备的明细清单;合作项目占用学校资源(房屋、设备、动力、人力资源等)的明细清单;基本设施配套和运行成本承担方和承担责任;合作经费预算等)甲乙双方就双方校企合作达成如下共识:1.;2.;3.。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2(一)甲方1.;2.;3.。(二)乙方1.;2.;3.。 三、合作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期满时,如双方未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均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应继续签署合作协议,以保证合作有足够的共赢运作时间。四、协议终止 (列举协议终止的条件)1.;2.;3.。六、违约责任 (列举协议双方违约时需承担的责任)1.;2.;3.。4.。七、其它1.双方另行签署
3、的与本协议相关的补充协议、确认函、合同等业务往来法律文件,均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本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合作意愿及合作,不涉及行为责任的产生,上述合作内容以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 方:(盖章)福建商学院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 月 日 年 月 日(说明:1.该协议书只是校企合作协议书的模板,各系部可根据校企合作的实际情况在内容上进行相应增减;2.模版中的斜体部分若合作双方涉及到就必须在协议中通过相应条款体现,若未涉及到可以忽略不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