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市团委、教育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小企业局、青年企业家协会,杭州、宁波、温州、金华、湖州、绍兴、台州市学联,各高等院校团委、学生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 16 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 18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呼吁全社会更加关心、关注大学生的就业创业,为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浙江省大学生“创业
2、之星”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创业点亮人生 奋斗成就梦想二、主办单位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三、承办单位青年时报、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浙江飞耀集团四、网络支持星巢创业网( )五、活动时间2007 年 4 月至 10 月六、报名条件本次活动共评选 10 名最具潜质校园“创业之星” (为在校学生)和 10 名大学生成功“创业之星” (为 2000 年以后毕业的学生)。1、最具潜质校园“创业 之星” 报名条件:(1)浙江省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
3、良记录;(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已启动,事迹突出;(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2、大学生成功“创业 之星” 报名条件:(1)2000 年以后毕业且取得毕业证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5)公司正式注册成立。七、活动推进步骤(一) 宣传发动阶段(4 月)。本次活动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学联联合
4、成立省级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家等成立评委会。各地各校要根据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青年时报和星巢创业网将在显著版面进行宣传报道。(二) 市级、校级评选阶段(5 月至 6 月)。报名者可直接在星巢创业网( )下载报名表。在校学生向所在院校团委报名,2000 年以后毕业的学生向企业注册地团市委报名,各团市委、各高校团委统一将报名者情况在线提交星巢创业网,并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产生市级、校级“创业之星” 。请各校团委于 6 月 15 日前向省级评委会推选 1 至 3 名候选人参加最具潜质校园“ 创业 之星” 评选
5、, 请各市团委于 6 月 15日前向省级评委会推选 3 至 5 名候选人参加成功“创业之星”评选。青年时报和星巢创业网将及时报道各地各校开展“创业之星” 评选 情况,并挖掘 报道先进典型事迹。(三) 省级评选阶段(7 月至 8 月)。省级评选采用预评和终评两级评审制。预评将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组成评委会对市级、校级推选人员进行初评,筛选出 40 名候选人进入省级终评(其中 20 名为最具潜质校园“创业之星” 候选人,20 名为大学生成功“创业之星” 候 选人)。青年时报和“星巢创业 网” 将开辟 专栏对 40 名候选 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并连续详细报道 40 名候选人典型事迹。终
6、评将开通“星巢创业网”投票平台,采用网 络投票专家评审(分数的权重为 4:6)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产生 10 名最具潜质校园“创业之星” 和 10 名大学生成功“ 创业之星”。其他 20 名候选人将获“优 秀大学生创业者 ”称号。(四) 总结表彰阶段(9 月至 10 月)。1、组委会将举行“创业 之星” 先进事迹 报告会或召开座谈会,宣传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典型事迹。2、经获奖者申请,市级、校级组委会申报,省级组委会审核,浙江飞耀集团出资设立的“星巢青年创业工程基金” 将为大学生“ 创业之星 ”和“优秀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免息借款。3、经获奖者申请,省级组委会推荐,各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程序审核,符合市
7、级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条件的,大学生成功“ 创业 之星” 将成 为所在市青年企业 家协会会员。4、本次活动设立组织奖 10 名,设立热心参与奖 100 名,热心参与奖将获得相应奖品。八、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业之星” 评选是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的具体措施,对于引导大学生进一步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创业意识,投身创业实践,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2、认真评选,严格把关。各地各校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求真务实,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大学生创业典型推荐上来;要增强透明
8、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认真组织大学生参与评选,广泛宣传创业典型的优秀事迹,使评选成为大学生寻访、学习身边成功榜样,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成为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活动。本 次 活 动 报 名 点 设 在 杭 州 市 青 年 企 业 家 协 会 。本 次 活 动不 接 受 个 人 报 名 ,请 各 团 市 委 、高 校 团 委 汇 总 本 地 、本 校 名 单后 ,于 6 月 15 日 前 一 式 两 份 分 别 报 团 省 委 学 校 部 和 杭 州 市 青年 企
9、业 家 协 会 。杭 州 市 青 年 企 业 家 协 会 通 讯 地 址 :杭 州 市 开 元路 比 胜 庙 巷 21 号 一 楼 ,邮编:310001,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84532,联系人:武长虹、蒋沸腾,电子邮箱:。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浙江省大学生“创业之星” 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学校部)联系,联系人:陈永霖、蒋楠,联系电话:057185174175,传真:057185150800,电子邮箱:。浙江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报名表(在校学生)姓 名 性 别民 族 籍 贯所在学校 学 历专 业 年 级照片出生年月 身 份 证 号 码政治面貌 户 口 所 在 地邮 政编码E-MAIL通讯 地址联 系 电 话 (手 机 )家庭地址 家庭 电话创业事迹详细介绍(3000 字左右)(可另附页)拥有专利数及专利技术或成果介绍参评感言校级组委会推荐意见高校团委盖章年 月 日联系人: 电话:浙江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报名表(2000 年以后毕业的学生)姓 名 性 别民 族 籍 贯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照片身 份 证 号 码户 口 所 在 地邮 政编码E-MAIL通讯 地址联 系 电 话 (手 机 )企业地址 企 业电话创业事迹详细介绍(3000 字左右)(可另附页)拥有专利数及专利技术或成果介绍参评感言市级组委会推荐意见团市委盖章年 月 日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