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关于开发区 2005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津招办中字20058 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 精神,并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开发区 2005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具体如下:、 组织领导2005 年开发区高中招生工作(含外省招生)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 办” )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市招考院 ”)统一领导和组织 下,由开发区社发局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二、招生考试中考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 统一阅卷和评定成绩。由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1、报名(1)
2、具有开发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且 1987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的应届初三学生可在本校报名并参加中考。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名:德育不合格的应届初中学生;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应届初中学生;体育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应届初中学生;往届的初中毕业生;已在高中阶段各 类学校在读的学生。符合本项条件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2)具有开发区正式户口在外地上学的应届初三学生,可在社发局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中考。符合本项条件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办负责。(3)对无开发区户口确需在开发区参加中考的外省市在津借读的应届初三学生,经社发局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可在借读校报名参加中考,但只能
3、报考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4)中考报名时间:5 月 10-14 日;学校报名时间:5 月 11-12 日。2、考试科目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津教委中20052 号关于印发 2005 年天津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说明的通知精神,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 语、物理、化学、政治六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 120 分,物理、化学、政治满分 100 分。升学总成绩满分为 660 分。除政治实行开卷考试外,其它科目均为闭卷考试的方式。3、考试时间:6 月 21-23 日三天。4、体育考核依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核的工作意见
4、,初中毕业 生学体育考核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体育考核成绩由初中一、二年级体育课成绩和毕业生升学体育考核成绩构成:初中一、二年级体育课成绩各占 20%,毕业生升学体育考核成 绩占 60%。体育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育考核成绩 60 分以上为合格(含 60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计入升学考试成绩。体育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中考。三、招生计划及范围根据我区教育资源,按普高与普专比 6:4(天津市普高与普专比为 5:5)的录取比例制定 2005 年开发区高中招生计划。高中段招生入学率 97%。2005 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 560 人(本市、区 470 人,外省市 90 人)。各校计划如
5、下:1、开发区第一中学:180 人(开发区 160 人,其他区县 20 人)2、国际学校:130 人(双语高中面向本市 90 人;普通高中面向开发区 40 人)3、万博公学:250 人(天津市区及郊区县 160 人,外省市 90 人)四、填报志愿1、考生填报志愿是各类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学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填涂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志愿表(卡)。2、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进行。3、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组织填报志愿。五、录取体制和办法1. 2005 年本区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区招办领导、学校落实、社会监督” 的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
6、录取的原则。在同等情况下,根据考生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是否是区县级三好学生、填报志愿顺序和中考基础学科(语、数、外)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办法见附件 1)。2. 根据市招考院工作要求,2005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将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采取“集中登统、远 程传输、封闭招生”的工作方式进行。各招生校应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和必需的技术装备,根据 统一部署完成网上录取工作。3、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第二阶段“三二分段” 中职接高职 、中等 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 级技工学校录取;第三阶段其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4、为保证中等职业学校生源
7、质量, 中职学校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 生。中招集中 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中等职业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可实行注册入学。中招集中录取期间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根据市招考院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到选定的学校登记,经学校测试合格后报市招考院中招处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具体办法见附件 2)。5. 普通高中、三二分段 ”中职接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验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分别按志愿校投档,其它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切块投档的办法。各 类学校须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6、中招加分。依据市中招办津招办中字(2005)7 号关于印发2005 年天津市应届
8、初中毕业生升学加分有关规定通知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民政局津招办中发20056 号关于印发2005 年天津市关于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在升学中给予政策照顾暂行办法的通知办理,凡符合加分政策,又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享受一项加分或政策照顾。未达到毕业标准者不予加分。公办高级中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对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录取。区招办向社会公示享受加分和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 为一经查 出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出具虚假证明的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7、依据为搞好体育运动后备人才和艺术特长生的培养工作,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普
9、通高中学校可按计划并依据学生志愿和经市教委有关部门测试认定的体育运动后备人才和艺术特长生证明(证书),对报考本校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适当降低分数录取。8、艺术体育类招生。 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执行市中招办津招办中字20055 号关于印 发关于 2005 年天津市艺术、体育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在中考后提前批次进行。9. 招生工作结束后,区招办将对各校录取新生名单、成绩予以网上公示。录 取通知书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填写第三阶段录取“ 服从分配” 而没有被志愿校录取的考生由市招考院统一安排录取。七、考生档案1、考生档案是高
10、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种。纸介质档案是电子档案的基础(详见:附件 3)。2、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档案相关部分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3、市中招办颁发招生信息标准并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信息采集内容满足高级中等学校录取需要。4、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操行评语信息、中考成绩信息和志愿信息等五部分。考生基本信息卡和头像,体检、操行评语、学生特 长考查及有关加分和政策照顾与体育考核成绩信息卡,考生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和升学志愿信息卡是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5、市中招办负责组织各区县招办和各毕
11、业校对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校验、确 认,并按规定格式建立考生档案 库,确保电子档案信息完整、准确。6、社发局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区考生纸介质档案的统一管理。八、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我市招生、考试违规 行为制定以下处理办法:1、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1)携带 考试规 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考试 开始信号 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3)在考 试过 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4)用规 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
12、上标记信息的;(5)将试 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6)携带 与考 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开卷考试除外) 的;(7)抄袭 或者 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8)在考 试过 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9)传、接物品或者交 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10)故意 扰 乱考点、考场等管理秩序的;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撤消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或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2)擅自将 试 卷、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
13、传递给他人的;(3)在评 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4)在评 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评卷的;(5)擅自泄漏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6)偷换 、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7)提供假 证 明、伪造、变造、复造考生档案(电子档案)的;(8)因玩忽 职 守,使考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9)利用招生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九、工作要求1、全面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领导。由社发局招办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各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校长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全程工作,该负责人应具有政
14、策水平较高、招生经验丰富、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小组成员应熟悉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程序和组织管理。2、各招生校要对招生和考务人员实行选聘制,要加强岗前业务培训, 组织 招生、考 务 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要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保证招生考试规章制度的落实。3、切实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安全与公正。4、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志愿填报指导和审核工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进入理想学校学习。5、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办法,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6、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各类学校刊登
15、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报请社发局招办批准。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的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哄骗考生。7、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要设立专门机构,配备得力工作人员。 发扬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8、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保 证此项任务圆满完成。对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社会发 展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不符和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录取手续。9.录取中,开发区第一中学应坚持统一录取分数线、两部分招生计划互不交叉使用、择优录取原则招收本区和其他区县的学生。国际学校作为国办普通高中为发挥其区域服务功能,在继续实施双语教学试验的同时,增 设一个普通高中班,执行普通高中收费标准,面向本区择优招生 40 名(计划 32 人,择校 8 人)。国际学校双语教学实验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互不交叉使用。10、各招生校要根据本区意见,制定具体中招方案(包括招生领导小组组成、各 项工作负责人、培训计划、 责 任事故追究制、招生宣传、联系方式等)。请各校于 5 月 10 日上报区招办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