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哀牢山彝区生产方式的历史变迁以摩哈苴所属沙村为例2010 年第 12 期第 28 卷(总第 125 期)毕节学院JOURNALOFBIJIEUNIVERSYNO.12,2010Vo1.28GeneralNo.125哀牢山彝区生产方式的历史变迁以摩哈苴所属沙村为例普珍(-Z-南省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云南楚雄 675000)摘要:哀牢山地区的生产方式的历史变迁有一个特点 :由于晚期封建国家和现代国家的影响,在几百年的时间内完成了一般社会发展史上几千年才能完成的变迁.摩哈苴所属的沙村是哀牢山区的典型实例,它与哀牢山区的历史和社会经济之发展是密切联系着的,在很大程度上,沙村“ 罗罗 “彝的发展史.可以
2、反映和代表哀牢山区的一般情况.因此考察沙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史,其意义不仅在于认识彝族的经济发展史,而且还丰富我们对社会经济发展史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关键词:哀牢山;沙村;罗罗彝;生产方式;历史变迁中图分类号:K281/2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O59(2010)12-0015-09哀牢山脉横亘于云南省西南部,位于无量山与六诏山,把边江与礼舍江之间,属于云岭四大分支山脉之一.其起自滇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国内止于滇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全长约 800多公里,中经南涧,弥渡,景东,南华,楚雄,双柏,镇源,新平,墨江,元江,红河,元阳,绿春,金平等 14 个县市所属区域.居住着汉,
3、彝,哈尼,回,傈僳,白,傣等民族,是我国多民族杂居的典型山域环境,其中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是彝族.本文以哀牢山域为背景,对哀牢山上段“沙村“ 历史进行考察 ,清初以后沙村有四个庄,其范围不大,人口也不多,只 283 户,1770 人;而在明末之前则共有 8 个庄,约 3 倍于清初以后的面积和人口.整个沙村社会经济结构,在明清两代迄解放前将近六个世纪(1368-1949年)以来的发展和变化,不仅包括了它原有八个庄的情况,而且还可视为哀牢山区上段“南山“ 的典型实例.它是哀牢山区的一部分.其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容及其发展规律,不能把它从哀牢山区的社会经济结构总体中分割开来,它与哀牢山区的历史和社会经济之
4、发展是密切联系着的.在很大程度上,沙村“罗罗“ 彝的发展史,可以反映和代表哀牢山区上段的一般情况.本文采用资料来源有三:一是刘尧汉先生 20 世 40 年代的调查 ;二是普珍与龙建民20 世纪 8O年代初期的调查:三是 20 世纪末至 21 世纪初普珍与朱炳祥教授的调查 .考察沙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史,其意义不仅在于认识彝族的经济发展史,而且还在于通过对哀牢山典型彝村的考察,丰富我们对社会经济发展史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一,沙村历史背景沙村,今行政区划分属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马街乡和兔街乡管辖,民国末期两乡均统归阿雄乡.其村落位于哀牢山上段,习惯称“南山“. 通常,南山包括哀牢山脉上段所属巍山(蒙化
5、),南涧,南华(镇南), 楚雄,双柏五县相连的区域,该五县在习惯上,统称为南山,因其在该五县之南,而称之.哀牢山“沙村“ 彝族 “罗罗“人经历了氏族经济 ,奴隶制经济,封建领主制经济,封建地主制经收稿日期:20100906作者简介:普珍(彝名:普黑乙都,1960 一),女(彝族), 云南省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社会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民族学,彝学.?15?济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其中经实地调查访问已重点了解到沙村从民国时期到解放至今的发展情况,但因历时久远,在明末清初以前,沙村的社会经济结构的详细情况,多已不能从现实中询得其材料.幸获刘尧汉先生 4O 年代末在沙村作实地
6、调查时发现的两篇珍贵文献,即地主刘宇清在其高祖刘楷(即普楷)墓碑上所撰的带有诫谕后世子孙性质的一篇碑文和在其剥削租薄之首附有其诫谕诸儿侄诫文,这有助于我们追溯明代以前南山中彝民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生产生活状况.现将这两篇文献全录于下:文献之一:在碑额“高祖刘公讳楷老大人之墓“ 的碑文中说:南山中,林木茂,野兽多.我远祖,农耕少,猎事多,率奴众,逐禽兽,朝夕乐;邻侵界,必战斗.“-3 是时,夏衣麻,冬衣皮,朝食荞,晚食肉,得温饱.明洪武,土头薄,播种一,获八,九;自此后,农事繁,猎事少,居住定,不再流.楷高祖,天顺时,土头沃,种一升,获二斗.楷祖时,嘉靖年,开沟渠,稻谷熟.高祖楷,集街兴,商贾出,
7、带银两,购皮物.楷力强,善射猎,力敌百,人莫侮.我曾祖,是赌徒,输庄业,不可赎;白龙庄,改板山,波罗庄,阿底本,是我土,沙坦兰,白龙庄,输商贾.成,同乱,我建功,沾圣恩,沙坦兰,得返主,我后辈,宜保土.楷父体,火化后,无着落.楷遗体,原葬处,塔枝树,地不利,乘事出.移此后,龙脉旺,万事昌,南山强,惟我庄.玄孙宇清跪撰大清光绪三年三月立文献之二:在诫谕诸儿侄中说:谕诸儿侄:溯我高祖楷,曾于崇祯驾崩年,一次酷戳庄奴六人 ,家奴二人,遂招致摩哈苴庄群起暴叛,楷父因是横死,乃将原有谷租五十担,包谷租五十担,荞租八十担,折为不值半数之租银六十两,并免耕役,始息争乱.复远溯楷之高祖时,蓄奴数百,分住低屋,
8、鞭策耕作,耕不勤,织不力,猎不中,战不勇;鞭之急则叛,不鞭则耕猎不敷其所食 .遂散奴于村闾,授土地,给锄犁,予牛羊,令其成偶,各事家业;其耕猎,半为主,半为己;若是,始勤于耕猎,半为主耕之所获,多于专为主耕之时.迨至楷祖时,半为主耕之所获,不如为己耕之半;遂散其地于庄奴,始令辟田种稻,课租五贶,及我曾祖辈;赌输庄业之半.迄成,同, 全山夷变; 迨乱平,为抚夷计,我族减租一贶半,以杜乱源.殷鉴在前,尔等宜善保庄业.此谕,父伯宇清,光绪戊子,三月初五日.以上两文所载内容,简洁扼要地反映了沙村在明清两代(136819l1 年)将近五个半世纪间的社会经济发展之梗概,由之,反映出沙村社会经济结构由奴隶制
9、向封建制过渡的主要情况:明之前是奴隶制,明中叶前是奴隶制末期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明中叶以后就逐渐进入封建制时期;其封建关系直到解放,才彻底废除,随即进入到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新时期.二,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哀牢山上段魏山,南涧原为南诏故乡蒙舍,弥渡原为蒙舍近邻白岩,连同南华,楚雄,直到解放前还习称南山.世居南山的沙村彝族自称“罗罗颇“, 即男性自称包括了女性或用男性称谓代表女性,这是父系氏族制残余.但摩庄传统民俗中又有母系氏族制残迹的反映,据说,距今 20 代人以前,彝族祖灵葫芦的供置做法是夫魂从属于妻魂;且母舅为大 (舅权),姨表不婚乃是母系氏族制残迹的突出表现.史载大明一统志卷八十六蒙化府建置沿
10、革中说:“初,罗罗摩及焚蛮居此.后(南诏 )蒙氏细奴逻筑城居之.“焚“是白族先民,“ 罗罗摩 “是彝族先民.当时彝族以妇女的自称“ 罗罗摩“ 显名于世,反映了唐初哀牢山上段南山还有母系制.沙村彝族进入奴隶制发展阶段大约在元末明初,且存在时间不长,到明中叶便向封建制过渡.这里要判明其社会性质,关键是看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因为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沙村的统治者普楷的高祖(约当明景泰时,公元 14501456 年)之前,其势已蓄奴数百,生产者是一些没有土地,没有锄犁,无权成家,丧失了自由而被鞭策耕作的劳动者,甚至到明末(1628-1644年)进入封建地主制后,普氏统治者还竟然一次就酷杀“庄奴
11、六人,家奴二人“, 由此,可以判明,这便是奴隶制,普姓家族便是奴隶主;奴隶与奴隶主构成了沙村社区的生产关系 .在明中叶以前的奴隶制发展阶段中奴隶就象牲畜一样是可以任意宰割的,奴隶的劳动产品除供其最低的生活消费外,?16-完全被奴隶主普姓家族所掠夺.文献显示普氏奴隶主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和全部占有奴隶劳动以及奴隶本身的家传资料,为我们勾勒出沙村曾经历奴隶制的历史印记.随着社会的发展,到普楷高祖时(明景泰),沙村的统治者已“授予“ 被统治者土地去从事其自己的耕作,有其自己的生产工具(锄犁和耕畜),也获得可以成立自己家业的权利.在生产劳动的空间和时间上,已截然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土地所有者劳作,一部
12、分是为他自己劳作,即所谓“其耕猎,半为主 ,半为己“. 也就是说 ,生产者一部分时间为自己劳作 ,一部分时间为土地所有者劳作.这种剥削方式就叫作劳役地租即土地所有者剥削生产者的剩余劳动的全部产品,这种情况.在沙村并不太久,约持续了半个多世纪 60 年左右.到了普楷的祖父时(约当明嘉靖时,15221566 年).生产者又争取到较前更多的可供自己自由支配的劳动时间与更多的可供自己使用的土地,即普姓统治者把它自己原所留着藉以剥削生产者的剩余劳动的自营地,绝大部分干脆“ 给予 “农民生产者去耕种,要生产者向它缴纳实物地租;这时,生产者为土地所有者提供的劳动已不在空间和时间上划分开,即生产者被剥削的剩余
13、劳动和他自己的必要劳动已混淆在一起了,已经分不出哪一块土地是为土地所有者耕作,哪一块是为自己耕作.采取劳役地租的这种剥削形式是封建制初期的领主经济制,采取实物地租的这种剥削形式是封建制全盛时期的地主经济制.沙村在漫长的五个世纪(约明景泰起至解放前,1450-1949 年) 中,普姓统治者家族占有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对生产劳作者还施以非经济的强制,迫使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作工并提供其各种无偿劳役,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的人身仍没有获得完全的自由,还是半隶属于普姓家族,十分明显,这也便是封建制的一个重要特征.要分析研究沙村社会经济结构之历史发展.必须从生产力的变更发展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斗争两个方面来考
14、察.在生产力方面:沙村的统治者普姓家族 ,在明中叶前“ 遂散奴于村闾,授土地,给锄犁“.这说明 ,本村及其附近的彝族早就使用铁制工具进行生产,不管这种锄犁是多么简陋,但它的使用确已在生产发展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沙村在濒临于奴隶制末期时,其农业产量,据普楷碑文中所载:“明洪武,土头薄,播种一,获八,九.“ 这便意味着奴隶制时期的农业产量是在种籽的 10 倍以内.正是由于铁制工具锄犁在当地的长久运用,到普楷高祖天顺时,进人封建制生产关系,那时“土头沃 ,种一升,获二斗 “.其农业产量所达到的水平已由原种籽的 l0 倍突破达到 20倍,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明奴隶制生产力之低下与封建制生产力之较奴隶制
15、大为提高.到嘉靖年问(1522-1566 年),生产力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上迅速发展.于是,便有“开沟渠,稻谷熟“ 的收效.值得注意的是 “开沟渠“.人类对水利和风力的利用是生产力的一大进步,因而一般被认为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标志.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水车和风车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力代表,正如蒸汽机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力代表一样.在平原和坝区,水车使低水高用,改变了自然条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山区则不同,山有多高水有多长,不需要使低水高用的水车.“开沟渠“则是因地制宜,是对“水往低处流 “的自然现象观察而受到启发的结果,它同样提高了生产力,而且比水车更省劳力,效率更高.同时,“开沟渠“ 拓广了垦殖
16、空间 ,改变了农作物种植构成.过去在高寒地区仅能种养,开沟渠后引种水稻,较平缓的河谷地带被利用,半山地带的包谷也可自流灌溉,生产力大大提高.因此,那种强迫大量劳动者集聚在一起的超强度劳作和对劳动者残酷剥夺以维持社会生活的制度就显得不适应了.在生产关系方面,社会的发展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生产关系因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同时反过来也会影响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诚如刘氏诫谕诸儿侄文中所说:“溯楷之高祖时,蓄奴数百,耕不勤织不力,猎不中战不勇;鞭之急则叛,不鞭则耕猎不敷其所食.“这时,其生产关系已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于是就产生了尖锐的矛盾,生产者就用“耕不勤 ,织不力“ 的怠工方式向普
17、姓奴隶主作斗争,普氏则加紧鞭策;而斗争却更趋于尖锐化,表现在“鞭之急则叛“的剧烈斗争中.很显然.靠 “鞭策耕作“的奴隶制已经走到了尽头,不改变奴隶制度本身就没有出路.奴隶的反抗斗争,其结果往往使现状得以改变.所以,到普楷的高祖时(明永乐之后) 就不得不放弃奴隶制而采取农奴制.以适应其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者得到一部分可由自己支配的经济,即“半为主,半为己“. 由于彝族农奴有了一定的人身自由 ,有了自己的经济,生产积极性也随之提高,这样就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较之奴隶制时期更为有利的余地,?17?结果使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其表现在“半为主耕之所获,多于专为主耕之时“.随后,迨至楷祖时,普氏领主很
18、快就发现“半为主耕之所获,不如为已耕之半“. 于是干脆把“自营地“ 的大部份也“ 授予 “劳动者去耕种 ,以收取实物地租 ,再后,又以货币地租代替实物地租 .随着剥削方式的改变,封建领主制经济转化为封建地主制经济.很显然,在整个发展过程中,生产力水平是个决定性的要素,起推动作用的是劳动人民,他们以尖锐的斗争方式,迫使普姓统治者抛弃奴隶制而采取农奴制,继而放弃农奴制而采取封建地主制,一步一步地改变其生产关系和剥削方式以减轻剥削程度,并逐步实现了封建制度初期的劳役地租制向中期的实物地租制及末期的货币地租制之三度更迭.不断地改变和推进着本村社会经济结构的面貌,社会经济形态也随之由奴隶制过渡到封建地主
19、制.三,从土地改革到人民公社1949 年,新中国成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人民政府,依靠各族群众进行土地改革,这一重大生产关系的变革,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沙村彝族人民当家作主,一种新型的人与人的平等关系已经确立.我们在调查时,一位老农抚今追昔,激动地说:“旧社会地主把我们捺在水底下,盖上大石板.解放后,共产党领导得好,我们的Et 子好了.“可见,彝,汉人民由衷地欢迎废除封建地主所有制和建立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从 1950 年开始,楚雄彝族地区先后开始了减租退押,废除封建剥削制度,从经济上,政治上打击地,富势力.减租条例规定:“凡地主,富农出租的土
20、地,其租额一律减去 25%,减租后的租额最高不能超过田地正产物的 35%,同时废除押金制度与一切额外剥削.“到1951 年上半年,减租退押基本结束.随即于 1951 年冬,拉开了土地改革的序幕.楚雄彝区的土改按坝区,山区,缓冲区三种情况分期分批地进行.沙村主要是山区,土改从1952 年 8 月开始,根据中央“慎重,稳进“ 的方针和云南省委提出的民族团结 ,先反汉族恶霸,依靠少数民族自己起来的原则,各级党组织派出大批土改工作队,深入彝族地区访贫问苦,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成份,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和多余的粮食,房屋,并对土地进行分配.此次土改,对于沙村各庄来说,是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土改的结果,沙村四庄共划出地主35 户,中农 36户,贫农 206 户,雇农 6 户.经过土地改革,让世世代代住茅草棚,闪片房,向地主交白米,而自己吃苦荞的彝族人民,分得了土地,吃上了大米.土改至 1952 年 10 月结束.土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