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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化工(苏州)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预案
2012年01月10日
页码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附:操作现场违章表现和检查范围 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7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9
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10
事故管理制度 11
附:工伤申批表 13
附: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15
登高作业审批制度 16
附:登高作业审批单 17
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批制度 18
附: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批制度 19
第二部分 岗位安全职责 20
第三部分 各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58
一、设备科安全操作规程 59
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0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61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61
管道、钺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62
旋转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63
二、生产部安全操作规程 64
(略,需部门完善)
三、精工部安全操作规程
(略,需部门完善)
四、电子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略,需部门完善)
五、塑胶部安全操作规程
(略,需部门完善)
六、马达部安全操作规程
(略,需部门完善)
七、模具部安全操作规程
(略,需部门完善)
八、钺金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略,需部门完善)
第四部分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配电间安全操作规程
二、载货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四、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五、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六、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规程
七、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八、食堂安全操作规程
九、外来施工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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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附: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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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和职工的健康,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措施,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作为加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一个主要措施,特制 定本制度。
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或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 关职能部门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组织车间安全员、班组长每月进行一次本车 间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班组坚持每天班前班后检查外,每周组织一次本组的 安全检查。
3、按照生产设备和季节的特点,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如防暑降温、防寒保 暖、安全用电、受压容器,特殊工种的安全上岗操作及各种易燃、易爆、剧毒 物品的放置保管等。
4、对每次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由生产 管理中心或总经办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受书部门(车间)应按通知书所提出 的要求组织实施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生产管理中心。
5、各级领导在安全检查中,要亲自动手,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对查出的 问题,要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班组能 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措施 和整改意见,上报行政管理中心总经办,求得统一整改办法。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依靠员工和发动员工搞好安全生产,以达 到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附件1
操作现场违章表现和检查范围
1、操作、检修
(1)设备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
(2)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3)特种作业非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电工、电气焊工、驾驶员等) ;
(5)任意拆除设备(设施)上的安全照明、信号、仪器、仪表、防火防爆 等安全装置及警示标志;
(6)设备上的安全装置操作时不用;
(7)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使用设备;
(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指行灯
(9)潮湿场地、容器内或在金属构架上使用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工作, 或虽使用双重绝缘电动工具而未戴绝缘手套的。
(10)违反超重“十不吊”之一的;
(11)货梯载人运行的;
(12)违章焊割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割作业;
施焊点与氧气、乙快气瓶距离不足 10米,又无隔离措施;
未经审批的危险焊、割作业;
(13)危险作业无人监护或未经批准;
(14)开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工作;
(15)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的;
(16)旋转机床戴手套操作的;
(17)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检修设备时散开衣襟、 头巾或穿裙子、系领带操
作的。
(18)工作过程有颗粒飞测,不戴防护镜或面罩的;
(19)检修带电设备时配电开关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的;
(20)进行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未采取重复断开动力源 措施;
2、防护用品穿戴
(1)职工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生产场所的职工工作时穿汗背心、拖鞋、裙子、高跟鞋、短裤、裙裤、 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领带、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他不安全装束;
(3)特种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的;
(4)旋转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的;
(5)尘毒作业操作工未带口罩或防护用具;
3、要害部位
(1)值班人员擅自脱岗;
(2)非岗位人员无事在危险、要害部位逗留;
(3)有违反要害部位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审批:
审核:
编订:
审批: 审核: 编订: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方针、法令和有关规定,进 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特制订 本制度。
1、新工人(临时工、实习人员、培训人员)进厂后,必须首先进行厂级、 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台账。
2、对调岗、复岗(离岗三个月)的职工必须由调入车间、班组再进行变换 工种,复工的安全教育。
3、从事特殊性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操 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4、不定期地进行全厂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积极输送班组长及中层以上干 部的安全教育。
5、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行政中心、工会、车间、班组要经常利用广 播、录像、黑板报、简报、厂报等宣传工具对职工进行经常的、不间断的安全 教育,使全厂每个职工都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 教育,使全厂每个职工都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 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6、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着力于提高全
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防范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 教育活动,达到“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关键在于强化基础和现场管理,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 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身管理职能,增 加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和年度考核目标在年终对各责任人及职 能部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有特殊贡献的人及部门进行适当的奖励, 并评出年度安全生产积极分子,予以表彰。
2、根据行政管理中心和各车间签订的安全、消防工作责任书和有关条例规定, 对全年未发生工伤、火灾、事故的部门进行奖励。
3、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或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的酌情给予奖励。
4、对发生工伤事故,根据事故的原因、性质及受伤程度,对所在的安全责任 人及事故责任人酌情处罚。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按事故的情节、后果的严重性对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 定处理。
6、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如发生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 而发生的事故,将对责任车间(部门)及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7、以上奖罚标准可参照【YM-010奖惩管理制度】中《安全事故奖罚标准表》 执行。
核准:
审核:
编制:
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工业卫生职工病防治工作,促进各项业务的开展,特制定 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2、公司医务救护专人负责工业卫生工作,按时参加市里召开的专业工作会 议。
3、建立建全卫生部统一规范的工业卫生档案。
4、建立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做到一人一档。
5、有毒有害作业点,按规定进行检测,每年一次。
6、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体检,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发现职业 禁忌症者,应通知人力资源部及时调离岗位。
7、接触各类有毒有害作业的新工人, 必须进行就业前体检,严格控制各类 职业禁忌症。
8、做好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健全防护设施,加强日常的维修保养。
9、有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个人防护用具,定期更换,加强平时 的监督和检查。
10、开展劳动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有害作业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审批:
审核:
编订:
事故管理制度
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切实保障职工权益,规范管理,根 据《劳动合同法》和《浙江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本企 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发生事故,除应立即将伤者尽快送往就近医院实施救治外, 还必须保持
事故现场,(以供分析原因),迅速报告行政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
2、有关机械、电器、受压容器、锅炉等设备等发生事故或发现事故苗子(未 造成人员伤害)应迅速上报行政中心和生产中心。
3、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火险、治安保卫等发生事故或发现事 故苗子,应迅速上报行政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
4、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和安全主管部门必须尽快亲赴事故现场,本着“三 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 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了解事故情况,调查事故发生原 因,提出处理意见,拟定防范措施。
5、工伤事故发生后,应由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在三天内(休息天除外),随带 初诊病历和拍片、诊断书等医疗证明来行政中心办理工伤审批手续, 填写申请单, 办妥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凭此单受理工伤假期。
6、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评价小组裁定事故责任,工伤性质、医疗 期限善后处理以及争议处理等。
7、各车间、部门和班组必须严肃认真的对待事故,特别是工伤事故,应及 时上报不得隐瞒。对故意隐瞒工伤事故,人为延误超过申报期限而造成后果,均 由事故发生部门负全责。
8、任何工种、岗位都必须遵守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定,对任何不按规定 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违反操作规定发生的事故,本人应负主要责任。
9、各部门应认真做好事故的档案工作。如:事故调查报告、目击证人材料、 现场资料、工伤审批单、结案审批材料等。
10、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工伤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一般事故当月
报,重大事故24小时间内上报、不得延误。
工伤审批单
伤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工伤详细经过:
申报人:
年 月 日
工伤发生见证人:(签字)
部门事故抗e告:
工伤者在本部门工种: 本工种工龄: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医务救护组中核: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评定小组:
年 月 日
注:1、请附上首诊病历,化验和特殊检查结果原件;
2、部门按“三不放过”原则填写事故报告。
临时电线加设管理审批制度
根据《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防止电气设备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企业财 产的安全,实现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确因生产及其他需要使用电源,而需用现场又无法解决,需从别处接线, 这种情况下可架设临时电源线。
2、一般不架设临时线,确实需要时必须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填写“临时接 线装置申请单”征得动力电气工程师、生产中心同意后,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由专业电工人员装接。使用期一般不超过 15天。
3、临时电线架设应由使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安装和使用部门应负责对操 作者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等安全教育,期满后使用部门负责通知安装部门及时拆 除,延长使用期限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临时电线必须用三芯的紧韧橡皮线,各临时用电设备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机器设备外壳需有有效接地(零线)。
5、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总开关,总开关应设置在用电设备附近,以便 于及时切合电源,而每一分路则应设置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或过流保护装置。
6、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架设临时线。
7、未经办理审批手续擅自驾设临时电源者,部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处 罚,因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审批: 审核: 编订:
附表:〈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
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申请部门
部门9f人
使用时间
用途及理由:
安装人
拆除人
拆除日期
审批部门要求:
1、规定临时线可用15天,超过期限必须重办审批手续。
2、临时线必须用三芯或四芯的紧韧橡线。
3、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相匹配谷量空气升关。
填表时间
月
审批部门
登高作业申批制度
根据《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职工登高作业的人身安全,实现安 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为保证两米以上的登高作业的安全,负责施工部门,在条件许可情况下, 必须搭设脚手架。
2、从事多层作业和爬杆登高作业时,必须把上、下作业位置相互错开,并 要戴好安全帽和牵好安全带。
3、登高作业前,先检查扶梯有否防滑措施,脚手架牢固稳妥程度,然后再 登高。登高作业者不穿硬底鞋或塑底鞋。作业过程中要有人监护。
4、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工具要放入工具袋,主要工具还要牵在身上,避免 万一失手伤人。
5、石棉瓦上严禁上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上去者,要有安全措施和按建筑 施工规定执行。
6、一般情况下,不要上下重叠作业,如必须重叠作业,要采取可靠安全措 施。
7、登高作业中,不准从高处往下扔东西,要从高处扔东西时,应采取安全 措施和专人看护。
8、要进行登高作业的部门必须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填写“临时 登高作业审批单”,征得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登高作 业者注意安全事项教育后,才准予登高作业,并指派专人监护。
9、未经审批擅自登高作业的将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处罚。
附表:《登高作业审批单》
登高作业审批单
申请部门
作业单位
作业时间
地 点
登高作业单位
现场监护人
登 高 作 业 理 由
安全防范措施
责任人签名: 华
月 日
部门车间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签名: 4
年 月 日
审批: 审核: 编订:
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批制度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其主体工程必 须与劳动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格把好设计关
2、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时,同时投产使用,严 格把好设计关。
3、在工程项目设立时,应注明相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在进行可行 性研究时,应有事先预防、尘毒、物理因素危害的防范措施方案;在下达 设计任务时,同时下达该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4、在工程项目设计时,应反映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内容,根据劳动 保护要求和有关部门对系统危险性的评价, 采取消除危险和控制危险的技 术措施。
5、在完成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后,由总经办组织“三同时”会审;安 全、消防、卫生、环保等主管部门和工会参加“三同时”审批,审查工程 项目是否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未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进行施工图设 计。
6、安全、消防、卫生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 监督按设计要求施工。
7、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总经理室组织“三同时”审核,对不合设 计要求配备劳动保护的,或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应采取补救措施,整 改后方可批准投产。
审批: 审核: 编订:
附表:《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批单》
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批单
项目
职能部门
设计
施工
竣工
安全主管部门
意 见
卫生主管部门
意 见
工会意见
消防主管部门
意 见
环保主管部门
意 见
第二部分岗位安全职责
一、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一)通则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劳动安全的方针、政策、法 令、法规和条例。
2、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切实制定和实施安全工作 的计划、措施。
3、掌握企业安全工作的全面状况,支持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进度,重 视部门反映的有关安全工作的汇报,态度明朗,处理及时。
4、协调企业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管理,不定期召开安全活动,传达上 级领导的文件会议精神,布置当前安全生产的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
5、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 原则,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二)总经理(工厂最高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任期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建立与选配企业相适应的安全机构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3、在每月一次研究布置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时间必须同时研究布置安 全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 “五同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负责与二级安全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在承包租赁合同中,必 须要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内容,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督促企业各 部门检查落实。
5、负责审批劳动安全计划和规章制度,不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向职代会和股东代表大会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
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的监督。
7、在聘任中层部门领导人员时,必须同时考虑人员的安全素质。
8、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状况,保证安全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 以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奖励等其它安全费用。
(三)主管安全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 部门开展工作,听取安全部门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解决。
2、认真落实“三同时” “五同时”要求,并督促企业内有关部门认真 执行,开展各项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3、负责领导企业安全活动的开展,每月一次的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付诸实施。
5、负责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
6、主持召开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例会,负责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签订后 的检查、考核、总结、兑现工作。
7、协助总经理组织对企业发生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按“三 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各类事故。
(四)主管生产厂级领导(生产副总)安全职责
1、对分管生产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必 须严格执行“五同时”。
2、在指挥生产时必须注意安全,不违章指挥,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 盾时,必须先服从安全。
3、在检查生产时同时也必须检查安全,发现违章与隐患及时进行制 止,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并落实整改措施。
4、组织做好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5、参与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计划的评定审核工作,必须同时考虑到 安全生产的内容。
(五)主管动力设备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设备动力工作中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研究和开展业务 工作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动力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设备、 生产设备等安全规定和安全要求,对本厂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3、负责审批设备安装、各种检修或临时突击抢修、技术改造、拆除、 移位等业务工作时必须同时审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落实安全工作方 案。
4、检查并督促部门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签约和特种设备的年检年 审工作。
5、督促部门在外购设备时必须保证安全性能,特种设备必须在定点 单位订购,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负责处理种种设备事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六)主管基建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经常组织人员对全厂的基建 施工安全工作全面检查。
2、负责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证明: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委托证明, 单位业务许可证和资质证,签订安全合约必须完整到位,在审查施工方案 时必须审查安全措施和落实情况。
3、对施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并落实措施。
4、负责处理基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
(七)主管能源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能源管理工作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研究布置能源业务 工作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2、全面掌握全厂各部位用水、用电、用汽的实际情况,掌握能源关 键设备的运行和安全状态。
3、组织制订能源各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检查考核制度,确保 能源供给的关键设备和重要部门的安全运行。
4、参与对能源设备(电器、供水设备和压力容器等)的技改、检修、 拆除、移位及购置等计划方案的审批,同时审核内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落
实安全工作措施。
5、参与因涉及能源因素而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的调查、 分析、处理
6、积极推行使用安全节能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
(八)主管环保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企业环保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研究布置环保业务 工作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2、组织制定和实施环保工作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 计划。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和污水排放标准,负 责对污染源处理。
4、指导并解决危及安全生产和人体健康方面的环保问题。
5、严格执行及督促“三同时”实施工作。
6、经常检查、督促部门下属人员执行安全操作的情况及现场安全情 况,发现违章及隐患及时处理。
(九)主管人力资源厂级领导(行政总监)安全职责
1、对分管的劳动工资、人事组织等业务工作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并督促部门认真实施,合理地 组织和调配人力资源。
3、组织编制和审批劳动计划时,同时必须审核人员的安全素质。组 织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督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4、督促部门做好特种作业和重点岗位的人员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 以提高安全性。
5、督促部门把好新工人入厂前的体检关,及时组织并通知安全部门 进行三级教育。
6、加强现场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7、参与企业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重大工伤事故的鉴定,工 伤保险及其善后工作。
(十)主管技术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的技术工作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审核批准工艺规程、工艺标准、岗位操作规程、原物
材料配方时必须同时审批其安全性,符合安全要求。
3、在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应按“三同时”要求,加强产品的安全、 卫生性。
4、在开发、试制、生产中,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的采用和新技术项目的试 验。
5、参与因工艺因素发生的各种事故调查、 分析,查明原因,组织落实整改。 (十一)主管质量(检测)厂级领导(品质总监)安全职责
1、对分管的质量、包括检测工作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质量抽检工作程序和产品质量检测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工作的 规定。
3、加强督促部门检验人员、测试人员的安全素质教育,加强对检验设备、 测试工具和试剂等物品安全管理,组织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检查措施。
4、督促部门在各项测试检验中需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二)主管标准计量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和审核、批准工作计划、试验新器具和日常校验工作日程时必 须同时审批安全工作的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3、对企业各部门计量器具的安全使用负全责, 在确保准确可靠的同时必须 保证安全。
4、督促部门对压力表和安全附件的计量器具定期校验、定期更换。
5、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和厂纪厂规。
(十三)主管后勤生活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督促部门加强对食堂、宿舍、浴室、清卫等工作的安全管理。
3、负责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4、组织制订食堂、宿舍、浴室的安全制度和落实检查措施,严防食物中毒、 防火防盗。
5、 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十四)主管销售公司级领导(营销中心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加强对所属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在研究和布置业务工作时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3、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在业务往来时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资金安全等安全教育。
(十五)主管采购供应商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加强对所属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在研究和布置业务工作时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3、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在业务往来时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资金安全等安全教育。
4、重视业务人员的安全素质,对采购、选用的原材物料、物资物品必须保 证其安全性能。
(十六)主管储运、车队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组织并督促部门在制订管理制度时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审批, 落实相应
的检查考核制度。
3、负责督促部门做好储藏、运输、装卸过程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设备、 工具的维护保养、检修、使用的安全教育工作。
4、加强对仓库、车库等重点设施的防火、防盗管理的安全工作,严禁烟火。
5、重视对驾驶员、储运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定期培训、定期 教育、定期检查。加强对驾驶员的审证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协助做好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十七)主管消防保卫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对分管工作全面负 责。
2、组织制定具体落实企业各级消防治安责任制, 岗位消防治安责任制,制
订全厂性安全防范制度和企业灭火预案。
3、组织开展全厂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故事故的安全教育。
4、建立并健全企业消防、治安组织机构,重视对消防、治安人员的安全素 质教育。
5、组织对企业消防、治安的检查,改善企业消防治安条件,完善设施,确 保安全。
6、参加全厂性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治安管理的违章人员和事故进行调 查、分析、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十八)主管宣传教育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督促有关部门在编制企业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种教育培训的同时必须编 制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内容。
3、负责组织各部门落实利用各种宣传工具,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 国家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教 育,提高员工安全知识。
4、积极组织企业各级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 配合安全部门做
好专项安全宣传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新工人进厂或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教育率达到100%。
6、督促部门配合安全部门做好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复审、 复试及工种人员
调配,达到持证上岗率为100%。
7、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中的安全素质和安全工作意识。
(十九)主管医务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在研究布置工作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 作。
3、组织并督促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各项建档工作, 定期健康体检和新工人进 厂的体检工作,定期对有害环境进行监测,对接触有害职业的人员定期体检等 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厂食品卫生宣传教育,组织好女工“四期”保护工作。
5、参加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作,负责对工伤人员的检查和治疗,参与
事故的审定工作。
(二十)主管企管部门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企业管理工作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在研究工作时必须坚持“安全 第一”的方针。
2、组织布置企管部门在编制企业发展规划的同时必须编制企业的安全生产 规划。
3、布置、落实企管部门在制定综合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布置落实安全防范措 施,组织企业实行文明生产。
4、审核企业各种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承包合同、租赁合同时,必须要有 安全内容。
5、审查企业各项技改项目中的“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二十一)主管财务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业务工作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在研究工作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的方针。
2、组织部门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落实检查制度。
3、重视部门人员的安全素质,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
4、组织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降温、防寒保暖费用的财务 监督。
5、配合搞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等项目经费的筹措。
(二十二)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工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所明确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 劳动保护
和劳动保险工作。
2、工作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改工种中劳动条件、 安全卫生 设施有权提出意见。
3、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作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 明显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
4、组织并协助行政开展劳动保护宣传、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督 促和协助行政部门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和女士的特殊
保护权利。
6、参与工伤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慰问伤病员。
(二十三)主管党办、团委、纪委厂级领导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中应同时包括安全内容,做 到“五同时”。
3、做好各级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安全素 质的考核。
4、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重视、指导、关心、参与企业安全工作的各项 活动。
5、对严重忽视安全,强令工人冒险操作造成事故的干部进行查处。
(二十四)党组织书记安全职责
1、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职工思想工作,以 及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安 全宣传教育。
2、认真做好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信访接待工作。接待由于抵制违章指挥, 拒绝冒险作业提出反对意见而遭打击报复的职工来信来访,并在调查核实的基 础上给予严肃处理。
3、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二、部门领导安全职责
(一)通则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劳动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 规和条例。
2、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相应制订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有关管理实施细则。
3、组织并督促本部门实施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把安全工作列入日常
工作的中心。
4、承担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面责任, 掌握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面状况, 定
期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5、认真听取下属对安全工作的汇报、 建议和意见,做到及时处理,不推诿。
6、本部门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主管安全部门领导安全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全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各部门 制订本部门的有关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督促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 指导各部门编制安全技术计划,并督促按期执行组织实施。
3、参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核、验收,提 出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建议,检查督促施工部门按“三同时”的要求实施。
4、协助企业各部门制订并检查防止职业病的措施, 协调做好防暑降温、防 寒保暖、易燃易爆等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初稿。
5、抓好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的计划、考核、总结工作。定 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书面落实有关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并 复查。
6、做好企业安全的基础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 年检年审,安全操作培训及领证换证工作。
7、组织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厂性安全宣传工作, 实施全厂安全教育与活
动,负责做好新进厂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
8、对全厂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工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主管生产部门领导安全职责
1、在编制、布置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按安全生产“五 同时”要求进行。
2、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应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情况必须及时制止并进 行教育,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3、在组织生产和生产调度中发现与安全矛盾或有不安全因素, 必须绝对服
从安全。
4、组织做好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四)主管动力设备部门领导(设备科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工作责任制和国家关于动力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 生产设备等安全规定和安全要求,对全厂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在设备安装、大中修或突击抢修及技改项目实施前, 应事先制定安全措 施和安全实施方案,并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配合厂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定期对设备的计量仪器、压力仪 表、安全阀进行检查、校验,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4、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签约, 检查并指导外来施工队伍的设备、 人 员、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合企业安全部门的监督。
5、建立全厂特种设备、重要岗位的运行台帐,配合做好年检年审及定期检 查工作。
6、发生设备事故,应组织专业人员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 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主管基建部门领导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新建、改建、扩建基础工程项目的设 计和施工必须按“三同时”要求一体完成。
2、负责对全厂房屋、土木建筑物及基建施工的安全检查与整改。
3、负责与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签约,明确相互的安全责任,审查并指导施 工中的安全措施和检查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4、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会审和验收必须通知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
5、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部门提出的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必须及时安排
人员加以整改。
6、发生事故应组织专业人员按事故“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 理,并及时上报。
(六)主管能源部门领导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检查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2、负责全厂各部门用水、用电、用汽的安全供应,保证供能各关键设备和 重要岗位的安全运行。
3、组织各部门安全用能的日常检查、控制或杜绝跑、冒、滴、漏,监督和 宣传节能教育,用能安全。
4、对能源设备(电力、供水设备和压力容器)的技改、检修、拆除、移位 及购置等计划方案时,必须按“三同时”要求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检查措施。
5、积极采用安全节能的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
6、组织因能源因素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七)主管环保部门领导安全职责
1、制定和实施企业环保工作中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实施计
划。
2、负责对企业噪声、有毒有害气体、污水排放工作的达标工作,保证安全 生产的展开。
3、坚持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环保项目的设计、审查、实施、验收工作。
4、积极推广、采用先进安全的环保新工艺新设备。
(八)主管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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