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报 告 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表,扣缴义务人应将本月扣缴的税款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纳税人识别号纳 税 编 码纳税人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地 址 电 话收 入 额外 币纳税义务人 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工作单位及地址 所得项目 所得期间人民币货币名称 金额 外汇牌价 折合人民币人民币合计减费用额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缴所得 税额 完税证号 纳税日期授权代理人(如果你已委托代理申报人,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_(地址) 本企业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来往文件都可寄与此人。 授权人签字:_声 明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声明人:_会计主管人签字: 代理申报人签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收到日期 接收人审核记录 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填 表 说 明:1、本表条形码具有唯一性,表格复印使用无效;条形码区域请保持整洁;2、请在指定区域内盖纳税人公章;ZG11SB006扣 缴 单 位 ( 或 个 人 ) 盖 章条 形 码9CM*3CM3、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纳税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