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之洞与晚清法律教育张之洞与晚清法律教育王姗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 100875)?l7?内容提要:晚清国内新式外交和法律人才严重缺乏, 张之洞积极倡导与推行近代法律教育,在新式学堂中开设西方法律课程与专业,派遣人员出国学习西方法律,创办与发行报刊介绍西方法律知识.虽然其深厚的儒家文化制约着他不能学习西方法律的民主精神,但其倡导近代法律教育的积极主张与各种实践却促进了晚清法律教育的发展与观念的转变,培养了一批新式外交和法律人才,推动着中国传统法律教育走向近代化.关键词:张之洞法律教育晚清中图分类号:K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50(2006)o2174中国近代法律教育诞生于晚
2、清社会大变革之中.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洋务派在京师同文馆首开万国公法课程,近代法律教育由此发轫.作为后起的洋务首领,张之洞非常重视学习西方法律,利用自身地位和权力积极倡导与推行近代法律教育,推动中国传统法律教育走向近代化.但学界对此一直未给予应有的关注,无论是近代法律教育史研究还是张之洞研究,都只是将之作为其教育活动之一而略有提及,并无专文进行系统论述.本文试图通过探讨张之洞近代法律教育思想,系统爬梳其推行近代法律教育的实践,诠释其与晚清法律教育的关系,以企方家批评指正.一,张之洞的近代法律教育思想张之洞近代法律教育思想的萌生,出自中外交涉以及抵制列强侵权行为的需要.早在抚晋期间,在办理中外教案
3、的过程中,他就注意积极搜罗“或能贯澈新旧条约之变迁,或能剖析公法西例之异同“近代外交与法律人才,力争维护国家主权与利益.1884 年,张之洞调任两广总督.在广州,“中外交涉之事,视他省为繁.照会函牍,无日无之.“而在交涉之时 ,西方各国“ 独与中国交涉恒以意要挟 ,舍公法而不用,中国亦乏深谙公法能据之以争者“.西方列强的盛气凌人之势与国内近代外交人才的严重缺乏,使他深感学习国际公法与西国律例的迫切性,认为急需培养近代新式外交与法律人才以维护国民利权.因此,他开始积极倡导学习国际公法,希冀培养“深谙中外法律之人 “J.督鄂和暂署两江时期,张之洞兴学育才的思想日趋成熟,开始认识到人才兴国之理,说:
4、“人皆知外洋各国之强由于兵.而不知外洋之强由于学.夫立国由于人才,人才出于立学,此古今中外不易之理.“与此同时,西方政法制度的进步性,近代中国因缺乏新式外交和法律人才而丧失大量国家主权的严峻现实,促使他进一步注重学习西方法律制度,培养新式人才.他先是向清廷积极建议“各省悉设学堂,自各国语言文字,以及种种制造,商务,水师,陆军,开矿,修路,律例各项专门名家之学,博延外洋名师教习“-4,后在其着名的劝学篇中,又多次强调:“今欲强中国,存中学,则不得不讲西法“,“大抵救时之计,谋国之方,政尤急于艺“J,必须“择西学之所以补吾缺者用之,西政之所以起吾疾者取之“J,大力提倡学习西政,其所谓的“西政“ 即
5、包括西方的法律制度.他甚至将能译西方“ 律法深意者 “归为“上等“ 之才.庚子事变后,他进一步指出:“国势之强弱在人才,人才之消长在学校.环球各国竞长争雄,莫不以教育为兴邦之急务“J,称赞“欧美商律最为详明“,并建议借修律之机,在总理衙门内设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律等学堂,选取职官及进士,举人,贡生充当学生,一边帮同修订律例,一边随同编纂法律教习,学习西方法律及审判一,二年,毕业后派往各通商 121 岸充当审判官.他还提倡在中学堂即习外国律法,条约,在高等学堂则开设政治学专业,“中外政治学 ,外国律法学,财政学,交涉学皆属焉“J.后他又向袁世凯提议在京城设一仕作者简介:王姗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
6、系硕士研究生 .?l8?贵州文史丛刊 2006 年第 2 期学院,聘请各国教习,给四品以下京堂翰林,科道部属及在京外官讲授各门知识,而如“ 法律 ,财政 ,兵事,农工各项尤要者,每门可请两人“.,并在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大学堂章程中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开设西方法律课程或设立西方法律专业,111 首倡以法律形式规定在中学传授近代法律知识,在大学开设近代法律专业.然而,他的这些积极建议遭到了当时保守人士的强烈反对.他对此进行了有力反驳:“ 乃近来更有创为蜚语者,谓学堂设政法一科恐肩自由民权之渐,此乃不睹西书之言,实为大谬.夫西国政法之书,固绝无破坏纲纪,教人犯上作乱之事,至学堂内讲习政法之课程,乃是中
7、西兼考,择善而从.于中国有益者采之,于中国不相宜者置之,此乃博学之方,因时制宜之道.“他甚至把进行法学教育与政权稳定,国家富强联系在一起,认为:“ 外国之所以富强者,良由于事事皆有政治法律也.学堂内讲习政法之课程,乃是中西兼考,择善而从“_】,强调学习西方法律的重要性.这一切为其在清末新政中大力倡导和推行近代法律教育奠定了思想基础.可见,随着张之洞教育思想的成熟和对西方政治法律认识的日益深人,他提倡学习西律的范围渐由国际公法扩展到西方各部门法规,学习对象也由高等学堂学生扩大到中学堂学生,其近代法律教育思想逐渐形成.他倡导近代法律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培养中外交涉的外交人才,以争取交涉中的国家利权,以
8、及适应新政改革需要的新式人才,维护清政府摇摇欲坠的统治.这不仅符合当时内政外交局势的需要,也符合清政府的意愿,因而有利于使其近代法律教育思想在实践中不断展开.二,张之洞近代法律教育实践张之洞继承近代地主阶级经世派积极人世的精神,主张“学以躬行实践为主“ .因而,他能将其推行近代法律教育的各种思想主张积极落实到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在新式学堂开设西方法律课程与专业督粤期间,张之洞即开始开设国际公法专业.1889 年,他在广东水陆师学堂增设公法学,并通过致电出使英国大臣刘瑞芬高薪聘请英人赫尔伯特来粤担任公法学教习,教授已懂外语的3O 名学生,培养“深请中外法律之才“,以备交涉和修订法
9、律所需 ,从而开了地方新式学堂设置公法学的先河.可惜兴办不久,他便被调任湖广总督而离开了广东.但此种推行近代法律教育以培养新式外交和法律人才的想法一直盘旋在他脑海里.1895 年底,他在南京创设储才学堂,又开设交涉科,招学生 3O 人,学习交涉律例,并让出使大臣许景澄于德国或法国访求一名法律教习._1 返鄂后,他先后在各学堂开设西方法律课程或专业.1899 年 5月,他创办以培养近代外交人才为目标的方言学堂,于其中开设公法与交涉课程.1902 年,他将自强学堂改为普通学堂,规定西方法制课为该学堂 l2 门课程之一 .近代有“ 护法使者“之誉的宋教仁即毕业于该学堂.同时他又将两湖书院改为两湖高等
10、学堂,开设近代法律学专业.1903 年,他在教吏馆内添设仕学院一所,“凡府 ,厅 ,州,县佐杂各班候补人员有志讲求实学者,均可人院肄习公法,法律,财政,兵略,理化各学科“,并电请出使美国大臣伍廷芳代聘美国耆儒,前充京师同文馆大学堂总教习丁韪良充当公法讲友,要求丁氏将公法学与各官员切实讲解讨论,“俾各知交涉之宜“o15后他又为仕学院制定五条章程,明确规定将法律,交涉作为该院九门学科中的两学科._J另外,应新政期间办警政所需,他还先在阅马厂设立警察学堂,后于仕学院仿照日本选募巡查之法,聘日本高等教习三员,教授警察应用学科,招募 400 名学生习警政,两年半毕业.1906 年,他又考选候补正佐各官
11、31 人人警察学堂学习.1907 年,他在湖北存古学堂开设外国政治,法律,理财课程,“ 讲外国立政大意,务使学者知外国政法有当采取处,有情势不同不能强学处,且可知外国之所谓民权,自由皆在法律之范围以内,而邪说诡词自无由生“;开设警察,监狱课程,“ 讲外国安民防患,慎狱恤刑大意,使学者知中国古来比闾之制,狱讼之法,外国多与之暗合,以备人仕 I 临民之用.“【17以上这些西方法律课程与专业的设置,既打破了旧式教育的桎梏,又造就了一批对外交涉与新政所需的新式人才.(二)派遣留学生与官员学习西方法律甲午战后不久,张之洞即上呈奏请修备储才折,倡议派遣留学生与官员学习西方科技,商务,军事,法律等.1896
12、 年,他又再次奏请派遣两江各学堂中懂西文的学生赴英德法三国学习武备,格致,农事,商务,交涉各学.同年,在他返鄂后派遣的首批赴日留学生中,即有唐宝锷,戢翼罩学习西律.此二人成为近代留日法科的先驱者.副 1898 年,他又派遣经心书院学生杨雨廷,叶开琼赴日学习西方法律与政治.此后,他相继派遣了不少学生分送日本各级学校学习公法,政治,法律等.据有关学者统计,至1904 年,仅在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学习的湖北籍学生即有 43 人.0J1906 年 ,为提高法政大学留学生教育质量,他又和袁世凯代表清政府向来华访问的日本法政大学校长梅谦次郎提出中止速成科,改设三年制的普通科,以使学生能真正掌握知识,学有所成
13、.此建议被梅谦次郎采纳.在清末留日学生“以学政法和军事为最热门“ 【 2.的时代潮流中,留日学生人数最多的湖北士子也以学习西方政法和军事为主,不少非法律专业的留学生非常重视学习西方法律,甚至有人直接改学西律,如 1905 年受到他接见后派往日本留学的黄三立,即由日本弘文学院转入日本明治大学习法科.作为一名封疆大吏,张之洞还非常注重提高地方官员的近代法律素质.早在督粤期间,针对当时地方各张之洞与晚清法律教育-l9?级官员因不习约章,“于交涉案件或束之高阁 ,或草率具覆“, 或“引约章则多舛,援成案则多歧“,他在广州设立洋务处,荟萃国际公法与各国条约书籍,如总理衙门翻译的万国公法,星轺指掌,以及一
14、切有关洋务政要之书,要求他们将条约详研熟习,以备办理交涉所需.此后,随着派遣留学生规模日益扩大,以及办理新政的需要,他开始派遣官员出国学习西方政治法律.1902 年,他礼委武昌府同知双寿带领 20 名低级弁目到日本学习警察.后他又派湖北试用知县廷启,浙江补用盐大使石沅,留驻东京,亲人警察学校学习警察各门规法,并“随时考求政治 ,法律,工艺,商务,一切有用之学“_2. 其中,廷启用心学习日本监狱法,归国后即被他委派负责修建湖北省城模范监狱.1904 至 1905 年,他又先后派文武官员95 人赴 It 习警察.此外,他曾于 1901 至 1908 年九次派湖北候补道李宗棠赴日考察警务,学务,矿务
15、等._2 除公费派遣官员外,他还鼓励官员自费出国游历,认为:“实缺知县,必应派令出洋游历一次,博览周谘,方足以破迂谬腐败之习,鼓励精图治之念.“1905 年,他派遣庆春 ,潘诵捷,赵永清等 l0 位实缺州县官自费赴日游历,也要求他们“到东京后凡属有关政法之事,如学校,警察,监狱,道路,水利,财政,武备,制造及一切农工商渔等实业,均须随时悉心考察“,并规定自此以后凡是候补官员在到任之前都派遣出国游历一次._2 副他还致电东京的湖北留学生监督李宝巽,让以前派遣的邓沅,胡玉缙,罗庆昌,夏绍范等官员继续在日本学习三个月,考察政治,警察等事.随着清末新政的不断展开,他再次指出:“现在新政待举,交涉日繁,
16、凡新选,新补实缺州县,非先令出洋游历考察各项政治,将来到任,势必于学校,警察,监狱,道路,财政,武备及一切农工商渔实业,皆茫然无从措手“, 并随即派遣两湖新选新补各州县官赴日游历,学习以上各学,“ 以备回省后就地方情形,互相考证,见诸施行,以为兴利除弊,力求振兴之助.“通过国外教育的洗礼,这些官员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逐渐得到提高,其知识结构与思想也渐渐发生转变,有助于他们归国后改变当地落后的社会风气,推动湖北走向近代化.(三)创办与发行报刊 ,介绍西方政治法律张之洞非常重视报刊的作用,认为“报刊之设,仿自泰西,采摭新闻,发摅清议,所以宣达下情,启迪民智,开内地之风气,传外国之情形,关系视听,极
17、为重要“,将之作为了解西方,因时应变,开启民智的工具.从 1896 年支持创办时务报开始,直至 1909 年去世,他广为劝阅,饬令推广,并躬行自办各种报刊.在此过程中,他积极利用报刊向民众介绍西方政治法律知识.1899 年,他在其创办的国内最早的商务官报湖北商务报中即刊载有关商律方面的文章,下令全省各属“一体购阅“, 并咨送全国 19 省区的总督,巡抚若干册.他还向江苏巡抚建议按湖北定例向下属“一律派阅“, 分发江苏各道府州县.1903 年 2 月,他又创办湖北.该报虽主要是介绍西方近代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但也发表了一些文章介绍国际公法,如万国国际法学会会议概要,就列国在清国所租借地论其于国际
18、法上之地位,旅顺 El 法权问题,国际责任之法理,国际法之渊源,拘留外国人权利义务论,万国国际法学会本年度议题等.除创办报刊外,他还允许各类报刊在湖北境内发行,如申报,东方杂志,汉 E1 日报等.这些报刊也大都载有一些介绍国际法的文章.这些近代报刊的创办与发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近代法律启蒙的作用,有助于扩大世人的视野,更新人们思想观念,培养他们的国际法与近代法律意识.三,张之洞法律教育的积极影响与历史局限.近代国际公法与西方法律在中外交往中的优越地位,促使晚清社会不得不学习西方法律,抵制列强侵略.作为一名开明,务实,爱国的封疆大吏,张之洞追随时代积极倡导和推行近代法律教育,推动中国传统法律教
19、育走向近代化.首先,张之洞近代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源于中外交涉的现实需要,也与其深厚的经世致用学术素养有关.这使其近代法律教育思想不会因超前时代而被当局压制,具有明显的稳健性,可行性.其近代法律教育思想不仅能落实在实践中,而且能得到执政者的认可与支持,在全国推行开来.另外,作为一名晚清重臣与封疆大吏,他的影响力大,对近代法律教育能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这可从以下两方面得到体现.第一,他显赫的政治身份与地位能使其主张对清廷的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他先是在甲午战后向清廷积极建议设学堂,延洋师,教律例,后在劝学篇与江楚会奏三折中又极力向清廷呼吁在新式学堂中开设西方法律课程,这对清廷允许各地推行近代法律教育
20、无疑起了一定的舆论先导作用.随后在其参与制定的“癸卯学制“中,他又详细规定了官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必须学习西方法律课程.“癸卯学制“ 被清廷认可并得到推行,清末法政学堂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法科学生人数急剧增加,近代法律教育兴盛-H1-.这更表明他的主张直接影响了清廷的决策,也更有力地推动了清末近代法律教育的发展.第二,他创办的新式学堂之多,派遣的留学生之广是清末其他督抚无法可比的,这一点是学术界所共知的.而在其创办的新式学堂中大多都开设有近代法律课程,派遣的留学生中也有为数不少的人学习西方律例,因此,其对近代法律教育的功绩自不待言.其次,张之洞所进行的各项法律教育实践直接推动了中国法律教育
21、的近代化.第一,他在新式学堂开设西方法律课程开了地方近代法律教育风气之先.中国近代法律教育虽然自京师同文馆开设万国公法而萌芽,但至 1889 年地方上尚无新式学堂开设西方法律课程.因此,他在广东水陆师学堂开设公法学,无疑开?2O-贵州文史丛刊 2006 年第 2 期了地方近代法律教育风气之先.但是学界往往将之归于天津中西学堂,似有不妥.因为从时间上看,天津中西学堂建立于 1895 年年底,比广东水陆师学堂晚建六年;从课程的设置来看,天津中西学堂律例学专业最初开设的西方法律课程也只是各国通商条约,万国公法,基本上也没超出张氏学习西方法律的范围,只是它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才更完善.第二,张氏派遣大量人员出国学习西方法律,为近代法律的传播与新式法律人才的培养都起了积极作用.虽然他派遣留学生学习西方法律是步李鸿章的后尘,但其规模远远超过了李氏,二者的作用自然不同.张氏派出留学的士子,在国外创办社团,期刊,大力宣传介绍西方政治法律.如戢翼犟在日本创办译书汇编,以译载欧美和日本资产阶级政治,法律等学说着述为主.而一些留学生归国后则积极参与各地的宪政运动,成为当地谘议局骨干成员.如日本法政大学毕业的汤化龙归国后即担任湖北省谘议局议长,成为立宪派的头面人物.35据有关学者统计,湖北留学生中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