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促和谐 民族同发展 王台镇堡子清真寺典型材料王台镇堡子清真寺位于永靖县王台镇王台村堡子社,占地 XX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580 平方米,由王台镇伊赫瓦尼教派的穆斯林群众于 1981 年筹资修建。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形势下,堡子清真寺与时俱进,始终不渝地实施“四个坚持不断”的举措,确保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步步地提升穆斯林群众爱国爱教的思想境界,人人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爱国爱教的思想境界。堡子清真寺自建寺以来,始终把爱国爱教作为立寺之本。他们在历届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下,始终
2、把爱国爱教作为最基本的思想基础,把不断提升人们爱国爱教的思想境界作为与时俱进的第一要务,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从教义教规上重点领悟爱国爱教的真谛。为了给教众创造学习条件,营造求知的氛围,专门筹资为教众布置了图书阅览室,配备了各种爱国主义教材及宗教图书、影像资料,供教众阅读观看。为使学习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堡子寺还组织寺教务人员每个月集中学习讨论一天。为扩大宣传,堡子寺新增设黑板报一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围绕爱国爱教主题办专栏,选登有关教规教义和重要政策法规。为使爱国爱教深入人心,教长们利用民族节日,引经据典阐明爱国爱教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激发了广大教众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热情。这些有力的举措
3、,使进寺受教的人越来越多,关心国家大事,潜心教门事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蔚然成风,呈现出了一派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以大局为重,不断巩固团结稳定和谐的局面。安定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为此,堡子清真寺以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局为重,把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和穆斯林内部的团结作为全体教众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积极协助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把矛盾化解在了萌牙状态,有效地维护了王台镇的和谐团结和穆斯林内部的团结。以启动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宣传月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镇规民约,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深入持久地在各族群众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4、活动,形成互相尊重、民族团结、互相帮助、邻里和睦的良好风尚。堡子寺冶忠教长结合讲“瓦尔兹”,向教众弘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讲究卫生、人人有责等有利于社会团结、稳定、和谐、进步的内容。为了巩固当地“两基”事业,给教众宣讲“要进寺念经,须上完初中”、“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是不负责任的家长”等教育理念,使辍学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坚持依法办教,不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该寺始终不渝地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宗教活动。一是强化经常性地法制教育不动摇。进行法制教育是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管理的基础和保证。为此,他们把法制教育作为清真寺的一项重要而且带有根本性的任务常抓不懈
5、。利用聚礼日和大的节庆日,以集中宣讲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在学习和宣讲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明确了爱国与爱教、民主与法制、信教自由与依法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自觉地把宗教活动纳入到了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二是坚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动摇,做到较大宗教活动一律在寺内举行。特别是大的宗教活动绝不干涉教育、婚姻和妨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而且发扬伊斯兰教重教兴学的光荣传统,不干涉和岐视其他民族、宗教、派别,自觉的维护教派之间和教内部的平等团结。三是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一切宗教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为了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宗
6、教事务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镇宗教工作的特点,制定“1212”制度,即一个主题、两个办法、十二项制度。并且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确保各项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四、坚持以善为本,不断开展人人行善事个个办好事活动。多年来,该寺坚持不懈地开展“人人行善事,个个办好事”的群众性活动。在王台镇的各项公共事业建设中,堡子寺还发动教众,积极响应镇政府的号召,组织教众参加义务植树、民族学校建设等活动,为王台镇的公共事业发展出工出力。阳山村群众周奴海因家庭纠纷服毒,堡子寺管委会第一时间为其捐款 XX 元,及时挽救了群众的生命。湾子村尕庄社任达吾全家残疾,
7、生活异常艰辛,其儿子结婚时堡子寺管委会为其捐款 5000 元。“人人行善事、个个办好事”,为构建王台镇和谐社会做贡献已成为堡子清真寺的时代风貌。在王台镇的发展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相互离不开”已成为每一位穆斯林群众的共识。基于这样的理解和认识,自建寺以来,清真寺教务人员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怨无悔,齐心协力,弥补不足,发扬成绩,以服务广大教众为重点,以搞好民族团结为己任,切实做到“三个离不开”,共同努力维护这个和睦的大家庭。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堡子清真寺教务人员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份内工作,特别是在民族宗教活动中,不但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而且经常与民族领导联系,主动与民族干部谈心,积极向他们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依法治教的能力,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王台镇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杰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