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150-201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pdf

上传人:鼎天工程图书馆 文档编号:20327268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PDF 页数:57 大小:1.66M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150-201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2023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150-201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2023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150-201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亲,该文档总共5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150-2010P J 1070-2010生 活 垃圾渗沥液 处 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leachate 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2010-07-2 3 发布 2 0 1 1-0 1-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 活 垃圾渗沥液 处 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leachate treatm 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CJJ 150-2010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2、0 1 1 年 1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 0 1 0北京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生活垃圾 渗沥液处 理 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leachate treatment ofmunicipal solid wasteC JJ 150-2010*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 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 地 新 华 书 店、建 筑 书 店 经 销 北 京 红 光 制 版 公 司 制 版 北 京 同 文 印 刷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印 刷*开本:850X1168毫 米 1/3 2 印张:1 K 字数:54 千字 2010年 11 月第一版 2010年

3、 11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0.0 0元 统 一 书 号:15112 17943 版 权 所有 翻 印必究 如 有 印 装 质 量 问 题,可 寄 本 社 退 换(邮政编码 100037)本 社 网 址:http:/网 上 书 店:http:/www.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 702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生 活 垃圾渗沥液 处 理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生 活 垃圾渗沥液 处 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 为 CJJ 1 5 0-2 0 1 0,自 2 0 1 1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5.5.2、6.2.2、6.2.3、6.3.1、6.4.8、6.4.9、

4、8.1.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 0 1 0年 7 月 2 3 日根据 原 建设部 关于印发 2 0 0 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 标 2 0 0 6 7 7 号)的要求,规 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 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了 本 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 语;3.水 量 与水 质;4.渗 浙 液 处 理工 艺;5.总体布置及 配 套 工程;6.环境 保 护 与 劳 动 卫生;7.工程施

5、工及验收;8.工 艺 调 试 与 运 行管理;9.应 急 处 理 措 施。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城市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 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 至 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 朝 阳 区 惠 新 里 3 号,邮政编码:100029)、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地址:上海市石龙路 3 4 5弄 1 1号,邮政编码:200232)。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 东 方 同 华 科 技有限公司维 尔 利 环境工程(常 州)有限公司 北京天

6、地人环 保科 技有限公司 西 门 子(天津)水 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北京国环 莱茵 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 轩昂 环 保科 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翟 力 新 徐 文 龙 陈 刚 熊 向 阳蔡 辉 秦 峰 张 益 陈 喆王 敬 民 王 晶 王 雷 郭祥 信刘 庄 泉 姚 念 民 杨 宏 毅 王 声 东李 月中 康 振 同 骆 建明 赵 义武本规范主要 审 查人员:徐 振 渠 聂永丰 赵爱 华 杨 书 铭赵 由 才 王 琪 梁 晓 琴 施 阳程 伟5次 总 则.术 语.水 量 与水 质.3.1 水 量.3.2 水 质.渗沥液 处 理工 艺.4.1 一 般 规 定.4.2

7、 工 艺 流 程.4.3 工 艺 设 计.总 体 布 置 及 配 套 工 程 5.1 总 体 布 置.5.2 建 筑 工 程.5.3 结 构 工 程.5.4 电气 工 程.5.5 检 测 与 控 制 工 程.5.6 给 水 排 水 和 消 防 工 程 5.7 采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工 程5.8 辅 助 工 程.环 境 保 护 与 劳 动 卫 生 6.1 一 般 规 定.6.2 环 境 监 测.6.3 环 境 保 护.6.4 职 业 卫 生 与 劳 动 安 全 工程施工及验收.7.1 工 程 施 工.67.2 工 程 验 收.178 工 艺 调 试 与 运 行管理.188.1 工

8、艺 调 试.188.2 运 行管 理.189 应 急 处 理 措 施.20本规范用 词说 明.21引 用标准 名录.22附:条文 说 明.257ContentsG eneral P ro visio n s.T e rm s.Leachate Production Volume and ContaminantC o n ce ntra tio n.3.1 Leachate Production Volume.3.2 Contaminant Concentration.Leachate T re a tm e n t P ro c e s s.4.1 General Requirements.4

9、.2 Technological Process.4.3 Process Design.G eneral L a y o u t and A u x ilia r y P rojects.5.1 General Layout.5.2 Buildings.5.3 Structural Engineering.5.4 Electrical Engineering.5.5 Detection and Control Engineering.5.6 Watersupply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and FireProtection Engineering.5.7 Heati

10、ng,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Engineering.5.8 Ancillary Works.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Labor Sanitation6.1 General Requirements.6.2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6.3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6.4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Labor Sanitation.157 E ng in e e rin g C o n s tru c tio n and Acceptance.177

11、.1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177.2 Engineering Acceptance.178 Process T e st and O p e ra tio n M a n a g e m e n t.188.1 Process Test.188.2 Operation Managements.189 Em ergency T re a tm e n t M easures.20E xp la n a tio n o f W o rd in g in T h is C o d e.21L is t o f Q uoted Standards.22A d d itio

12、 n:E x p la n a tio n o f P rovisions.2591.0.1 为 贯 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境 防 治 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规范生 活 垃圾渗沥液 处 理,做 到 保 护环境、技术可 靠、经 济 合 理,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 适 用于新建、改 建及 扩 建的各 类 生 活 垃圾 处 理设 施 产 生的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建设和 运 行管理。1.0.3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 使 用年限和 处 理规 模 应 根据生 活 垃圾 填 埋 场、焚 烧 厂、堆 肥 厂、厌 氧 消化处 理厂、中 转 站等 各 类

13、处 理 设施的 使 用年限、建设规 模 等确 定。1.0.4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建设 应 在总结生 产 实践经验和 科学 试 验的基础上,采 用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 高处 理 效 率,优 化 运 行管理,节 约 能源,降 低 工程 造 价和 运 行 成 本。1.0.5 渗沥液 处 理工程建设 与 运 行过程 应保 护 好 周边 的环境,并 应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对 土 壤、水 环境和 大气 环境的 污 染。1.0.6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建设、运 行管理,除应符合 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 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 渗 浙 液 处 理 系 统 the sy

14、stem o f tre a tm e n t o f leachate 渗沥液 处 理 从 调 节 池 到 处 理 水 排 放 的各 个 工 艺 处 理单元的总 称,包括 预 处 理、生 物处 理、深 度处 理和 污 泥 及 浓 缩 液 处 理。2.0.2 初 期 渗沥液 in itia l leachate填 埋(05)年的 垃圾 产 生的 渗沥液。2.0.3 中期 渗沥液 m e d iu m-te rm leachate 填 埋(51 0)年的 垃圾 产 生的 渗沥液。2.0.4 后 期 渗沥液 anaphase leachate 填 埋 1 0 年以上的 垃圾 产 生的 渗沥液。2.

15、0.5 封 场 后 渗沥液 closed la n d fill leachate 垃圾 填 埋 场 封 场 后 产 生的 渗沥液。3 水 量 与水 质3.1 水 量3.1.1 填 埋 场 渗沥液 的 产 生量 应 充 分 考 虑 当 地 降 雨 量、蒸 发量、地 面水损 失、地 下水 渗 入、垃圾 的 特 性、雨 污 分流 措 施、表面 覆盖 和 渗沥液 导排 设施 状 况 等 因 素 综 合确 定。注:新建 填 埋 场 渗沥液 在 没 有实测数据的 情况 下,可参照 同 地区 同类型 的 垃圾 填 埋 场 实际 产 生量 综 合确 定。3.1.2 垃圾 填 埋 场 渗沥液 产 生量的计 算

16、 宜 按 下式 计 算:r/X(ClAi-C 2 A 2+C3A3)疒。1 0、Q=-1000-(3*L 2)式 中:Q-渗沥液 产 生量,m 3/d;I 多 年 平 均 日 降 雨 量,m m/d;A,-作 业单元汇 水面积,m 2;Q 一一 作 业单元 渗 出 系 数,宜 取 0.5 0.8;A 2一一 中 间 覆盖 单元汇 水面积,m 2;C2 中 间 覆盖 单元 渗 出 系 数,宜 取(0.4 0.6)0;A 3 终 场 覆盖 单元汇 水面积,m 2;C3-终 场 覆盖 单元 渗 出 系 数,宜 取 0.10.2。注:7计 算,数据 充 足时,宜 按 20年的数据计 取;数据 不 足

17、20年 时,按 现有全部年数据计 取。3.1.3 生 活 垃圾 填 埋 场 渗沥液 处 理规 模 宜 按 垃圾 填 埋 场平 均 日渗沥液 产 生量计 算,并 应与 调 节 池 容 积 计 算 相 匹 配。3.1.4 垃圾 焚 烧 厂 渗沥液 的日 产 生量 应 考 虑 集料 坑 中 垃圾 的 停留 时 间、主要 成分等 因 素。垃圾渗沥液 的日 产 生量 宜 按 垃圾 量的1 0%40%(重 量 比)计;降 雨 量 较少 地区 垃圾渗沥液 的日 产 生量 宜 按 垃圾 量的 1 0%15%(重 量 比)计。3.1.5 垃圾堆 肥 厂、厌 氧 消化处 理厂 渗沥液 的日 产 生量 应 考 虑

18、垃圾 生 物处 理 方 式、垃圾 成分等 因 素 确 定。干 法 厌 氧 消化处 理厂 渗沥液 日 产 量 宜 按 垃圾 量的 2 5%50%(重 量 比)计;好氧 堆 肥 处 理厂 渗沥液 日 产 生量 宜 按 垃圾 量的 025%(重 量 比)计。3.1.6 垃圾 中 转 站 渗沥液 的日 产 生量 应 考 虑 垃圾 压 缩 装置的 类 型(水平 或 垂直)、压 缩 的程 度、垃圾 的主要组 成成分、垃圾 的 密 度等 因 素。渗沥液 日 产 生量可 按 垃圾 量的 5%10%(重 量 比)计;降 雨 量 较少 的地区 垃圾渗沥液 日 产 生量可 按 垃圾 量的 3%8%(重 量 比)计。

19、3.1.7 垃圾 焚 烧 厂、垃圾堆 肥 厂、垃圾 厌 氧 消化处 理厂、垃圾 中 转 站 渗沥液 处 理规 模 宜 以日 产 生量 确 定。3.2 水 质3.2.1 垃圾 填 埋 场 渗沥液 的设计 水 质 应 考 虑 垃圾 填 埋方法、垃 圾 成分、压 实 密 度、填 埋 深 度、填 埋时 间、填 埋 场 区 域 的 降 水、防 渗 系 统、渗沥液 的收集 系 统 等 因 素。3.2.2 按 垃圾 的 填 埋 年限及 渗沥液 水 质,可 将 垃圾 填 埋 场 渗沥 液 分 为 初 期 渗沥液、中 后 期 渗沥液 和 封 场 后 渗沥液。填 埋 渗沥液 具体 水 质 确 定 应 以实测数据为

20、准,并 应 考 虑 未 来 水 质 变化 趋势。在 无法取 得 实测数据 时,可参考 同 地区、同类型 的 垃圾 填 埋 场 实 际 情况 确 定。3.2.3 垃圾 焚 烧 厂、垃圾堆 肥 厂、垃圾 厌 氧 消化处 理厂、垃圾 中 转 站等 生 活 垃圾 处 理设施 改 建和 扩 建工程,渗沥液 水 质 应 根据 实际检测数据 确 定;新建工程 渗沥液 水 质可参考 同 地区、同类型 的 垃圾 处 理设施实际 情况 确 定。4 渗沥液 处 理工 艺4.1 一 般 规定4.1.1 渗沥液 处 理工 艺 应 在对 渗沥液 处 理工程 相 关数据进行调 研和 评估 后 确 定。4.1.2 渗沥液 处

21、 理工 艺 应 根据 渗沥液 的日 产 生量、渗沥液 水 质 和 达到 的 排 放 标准 等 因 素,通过 多 方 案技术经 济 比较 确 定。4.1.3 渗沥液 处 理 宜采 用组 合处 理工 艺,组 合处 理工 艺 应 以生 物处 理为主体工 艺。4.1.4 垃圾 填 埋 场 渗沥液 处 理工 艺 应 考 虑 垃圾 填 埋时 间 及 渗沥 液 的 水 质 变化等 因 素。4.1.5 渗沥液 处 理 产 生的 污 泥,宜 经 脱 水 后 进 入 垃圾 填 埋 场 填 埋 或 与 城市 污 水 厂 污 泥 一并 处 理,也 可单 独 处 理。膜 系 统 产 生的 浓 缩 液 宜 单 独 处 理

22、,垃圾 焚 烧 厂的 浓 缩 液 宜 均 匀回 喷至 垃圾 贮 坑 或 焚 烧 炉。4.1.6 建设在 垃圾 填 埋 场附 近 的 垃圾 焚 烧 厂、垃圾堆 肥 厂、垃 圾 厌 氧 消化处 理厂 产 生的 渗$液 宜与 填 埋 场 渗沥液 合 并 处 理。4.1.7 渗沥液 处 理 系 统的 圭 要设备 应 有备用,且 应 具有 防 腐 性 能。4.2工 艺 流 程4.2.1 渗沥液 处 理工 艺 可 分 为 预 处 理、生 物处 理和 深 度处 理。渗沥液 的 处 理工 艺 应 根据 渗沥液 的进 水水 质、水 量及 排 放 要求 综 合 选 取。宜 选用“预 处 理+生 物处 理+深 度处

23、 理”组 合 工 艺(图 4.2.1),也 可用 下列 工 艺 流 程:1 预 处 理+深 度处 理2 生 物处 理+深 度处 理图 4.2.1 常 规 工 艺 流 程4.2.2渗沥液 处 理工程 应 设调 节 池,并 宜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均 化水 质、水 量。4.2.3各 处 理单元工 艺 方法 应 根据进 水水 质、水 量、排 放 标准、技术可 靠 性及经 济 合 理性 等 因 素 确 定。4.2.4深 度处 理 应 根据 渗沥液 水 质和 排 放 标准选 择 纳 滤、反 渗 透 等 膜 分离 深 度处 理工 艺,或选 择 吸 附 过 滤、混凝 沉 淀、高 级 氧 化等 深 度处 理

24、工 艺。4.3工 艺 设计4.3.1调 节 池 设置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垃圾 填 埋 场 渗沥液 调 节 池 容 积确 定 宜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 生 活 垃圾 卫生 填 埋 技术规范 CJJ 1 7 的有关规定;2 垃圾 焚 烧 厂、垃圾堆 肥 厂、垃圾 厌 氧 消化处 理厂、垃圾 中 转 站等 生 活 垃圾 处 理设施的 渗沥液 调 节 池 水 力停 留 时 间不宜小 于 2 4 h;3 调 节 池 宜 设计为 2 个 或 分 格设置;4 渗沥液 调 节 池 宜采 取 加 盖 导 气 措 施及 臭 气处 理设施。4.3.2选 择 水 解 酸 化 技术 作 为 预 处 理工 艺 时,应符合

25、下列 要求:1 水 力停 留 时 间宜 为(2.5 5.0)h;2 p H 宜 为 6.57.5。4.3.3混凝 沉 淀 预 处 理 药剂 的 种类、投 加量和 投 加 方 式应 根据 渗沥液 混凝 沉 淀 的工 艺情况、实验结 果等 因 素 确 定。4.3.4厌 氧 生 物处 理可 采 用上 流式 厌 氧污 泥 床 法(U A S B)及其变形、改 良 工 艺 等,并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常 温 范 围宜 为(2 03 0)C,中 温 范 围宜 为(3 33 8)C;2 容 积 负 荷 宜 为(51 5)k g C O D/(m 3 d);3 p H 宜 为 6.57.8;4 厌 氧 处

26、理 产 生的 沼 气应利 用或安全 处 置。4.3.5 好氧 生 物处 理 宜 选 择氧 化 沟、纯 氧 曝 气 反 应器、膜 生 物 反 应器、序 批 式 生 物 反 应器、生 物 滤 池、接 触氧 化 池、生 物 转 盘 等。4.3.6 氧 化 沟 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氧 化 沟 进 水化学 需氧 量(C O D)宜 为(20005000)m g/L;2 污 泥 负 荷 宜 为(0.050.2)k g B O D 5/k g M L S S;3 混合 液 污 泥 浓 度(M L S S)宜 为(3 0 0 05 5 0 0)m g/L;4 污 泥 龄 宜 为(153 0)d;5

27、氧 化 沟 池 深 宜 为(3.55)m。4.3.7 纯 氧 曝 气 工 艺 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氧 气 浓 度不宜 低 于 9 0%;2 溶 解 氧(D O)宜 为(102 0)m g/L;3 混合 液 污 泥 浓 度(M L S S)宜 为(10 0 0 02 0 0 0 0)m g/L;4 进 水化学 需氧 量(C O D)宜 为(10006000)m g/L;5 水 力停 留 时 间宜 为(1 22 4)h。4.3.8 膜 生 物 反 应器 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膜 生 物 反 应器分 为内置 式 和外置 式两种,内置 膜 宜 选用 板 式、中 空 纤 维 微 滤 或

28、 超 滤 膜,外置 膜 宜 选用管 式超 滤 膜;2 进 水化学 需氧 量(C O D)宜 为(10002 0 0 0 0)m g/L;3 温 度宜 为(2 03 5)C;4 混合 液 污 泥 浓 度(M L S S):内置 式宜 为(80 0 010000)m g/L,外置 式宜 为(100001 5 0 0 0)m g/L;5 污 泥 负 荷:内置 式宜 为 川。)!/!.),(0.050.2 5)k g N 0 3-N/(k g M L S S d);外置 式宜 为(0.20.6)kg B O D 5/(k g M L S S d),(0.050.3)k g N 3-N/(k g M L

29、 S S d);6 剩 余污 泥 产 泥 系 数:(0.1 0.3)k g M L S S/k g C D。4.3.9 沉 淀 池 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沉 淀 时 间宜 为(1.52.5)h;2 表面水 力 负 荷 不宜大 于 0.8m 3/(m 2 h);3 出 水 堰 最大 负 荷 不宜大 于 1.7 L/(m s)。4.3.1 0 深 度处 理工 艺 应采 用可 靠 的 预 处 理 措 施,确保 进 水符合 纳 滤 和 反 渗 透 系 统的要求。4.3.1 1 纳 滤 系 统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进 水悬 浮 物不宜大 于 1 0 0 m g/L;2 进 水电 导 率(

30、2 0 C)不宜大 于 40000/xS/cm;3 温 度宜 为(8 3 0)C;4 p H 宜 为 5.0 7.0;5 纳 滤 膜 通量 宜 为(152 0)L/(m 2 h);6 水 回 收 率 不得 低 于 8 0%。4.3.1 2 反 渗 透 系 统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进 水悬 浮 物不宜大 于 5 0 m g/L;2 进 水电 导 率(2 0 C)不宜大 于 25000/btS/cm;3 温 度宜 为(8 3 0)C;4 p H 宜 为 5.0 7.0;5 反 渗 透 膜 通量 宜 为(1 01 5)L/(m 2 h);6 水 回 收 率 不得 低 于 7 0%。4.3.1

31、 3 吸 附 过 滤 工 艺 的设计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吸 附 剂 种类应 根据 前 段 处 理出 水水 质、排 放 要求、吸 附 剂 来 源等多种 因 素 综 合 选 择,宜 优 先选 择 活 性 炭 作 为 吸 附 剂;2 选用 粒 状 活 性 炭 吸 附处 理工 艺,宜 进行 静 态 选 炭 及 炭 柱 动态 试 验,确 定用 炭 量、接 触 时 间、水 力 负 荷 与 再 生 周 期 等。4.3.1 4 污 泥 和 浓 缩 液 处 理 应符合下列 要求:1 渗沥液 处 理中 产 生的 污 泥 宜与 城市 污 水 厂 污 泥 一并 处 理,当 进 入 垃圾 填 埋 场 填 埋 处 理

32、或单 独 处 理 时,含 水 率 不宜大于 8 0%;2 纳 滤 和 反 渗 透 工 艺 产 生的 浓 缩 液 宜 单 独 处 理,可 采 用 焚 烧、蒸 发或其 他适宜 的 处 理 方 式。5 总体布置及 配 套 工程5.1总 体 布 置5.1.1 生 活 垃圾渗沥液 处 理工程总体布置 应符合下列 原 则:1 应 满足 国 家 现行的 消防、卫生、安全 等 有关标准的规定,综 合 考 虑 地 形、地 貌、周围 环境、工 艺 流 程、建构筑 物 及设施 相 互 间 的 平面 和 空间 关 系,各 项 设施 整 体 应协 调统一。2 工程 附属 生 产、生 活 取 务 等 辅助 设施,应与 垃

33、圾 处 理主 体工程统 筹 考 虑,避免 重 复 建设。5.1.2 总 平面 布置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工业 企 业总 平面 设计 规范 G B 5 0 1 8 7的有关要求。5.1.3 总体布置 应 充 分 考 虑 渗 浙 液 收集 与 外 排 条 件,符合 排 水 通 畅、降 低 能 耗、平 衡 土 方 的要求。5.1.4 渗沥液 处 理厂(站)宜 单 独 设置在 垃圾 填 埋 场 管理区的 下风 向,并 宜 满足 施工、设备安装、各 类 管 线 连 接 简 洁、维修管 理 方便 等 要求。5.1.5 总 平面 布置 应 根据 功能合 理 分 区,曝 气 设施、厌 氧反 应 设施、污

34、 泥 脱 水 设施 等 主要 恶 臭 产 生 源宜 集中布置。5.1.6 渗沥液 处 理主体设施 四周宜采 取 有 效 的 绿化隔离 措 施。5.1.7 渗沥液 处 理区 域 内 应 有必要的通 道,应 有明 显 的 车辆 行 驶 方向 标志,并 应符合消防 通 道 要求。5.2建筑工程5.2.1 建筑设计 应 满足 功能 要求,并 与周围 建筑 物 和环境 相 协 调。5.2.2 渗沥液 处 理建筑工程 应符合 国 家 现行标准 建筑地 面 设 计规范 G B 50037、建筑设计 防 火 规范 G B 50016、民用建10筑设计通则 G B 50352、工业 企 业设计卫生标准 G B

35、Z 1、办 公建筑设计规范 JG 6 7、建筑 采 光设计标准 G B/T 50033、汽 车 库 建筑设计规范 JGJ 1 0 0等 的有关规定。5.2.3 渗沥液 处 理构筑 物 的 防 腐 设计可 按 照现行国 家 标准 工 业建筑 防 腐蚀 设计规范 G B 5 0 0 4 6有关规定执行。5.3结构工程5.3.1 渗沥液 处 理结构工程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 G B 50007、建筑结构 荷 载 规范 G B 50009、混 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 G B 50010、建筑 抗震 设计规范 GB 50011、给 水 排 水 工程构筑 物 结构设计规范 G B

36、50069、构筑 物 抗震 设计规范 G B 5 0 1 9 1等 的有关规定。5.3.2 处 理构筑 物采 用钢制设备的,其加工、制 作 宜 按 现行国 家 标准 立式 圆 筒 形 钢制 焊 接 储 罐 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50128 执行。5.4电气工程5.4.1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 供 电 方 式应与 垃圾 处 理主体工程 相协 调,做到 统 筹 规划,合 理布 局。5.4.2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用 电 负 荷 等 级 宜 为 二级。电气 工程设计 内容 应包括 用 电 设备的 配 电 及 控 制、电 缆 敷 设、设备及构筑 物 的 防雷与接 地以及 处 理 车间与 厂区 道 路的

37、照明 等。5.4.3 渗沥液 处 理 电气 设计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供配 电系 统设计规范 G B 50052、1 0 k V 及以 下变电 所设计规范 GB 50053、低压配 电 设计规范 GB 5005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建筑 物防雷 设计规范 G B 50057等 的有关规定。5.5 检 测 与控制工程5.5.1 渗沥液 处 理厂(站)应 配 置 废 水、废 气、噪 声等 环境检 测设施。1 15.5.2 调节池、厌氧反 应设施应设置 硫 化 氢、沼 气 浓 度 监 测 和 报警 装 置;曝 气设施应设置 氨浓 度 监 测 和 报警 装 置。5.5.3 渗沥

38、液 各 处 理单元 应 设置生 产 控 制、运 行管理所 需 的检 测和 监 测装置。5.5.4 渗沥液 处 理工程根据实际 情况,可选用自 动 控 制或现 场 手动 控 制,或 几 种 方 式相 结 合 的 控 制 方 式。5.5.5 采 用 成 套 设备 时,设备本 身控 制 应 纳 入系 统 控 制。5.5.6 渗沥液 处 理自 控 设计 应符合 国 家 现行标准 控 制 室 设 计规定 H G/T 2 0 5 0 8、信 号 报 警、安全 连 锁 系 统设计规定 H G/T 20511、分散型 控 制 系 统工程设计规定 H G/T 20573、自 动化 仪 表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

39、 B 50093、仪 表 供 电 设计 规定 H G/T 2 0 5 0 9等 的有关规定。5.6 给 水排水 和 消 防工程5.6.1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 给 水 和 排 水 工程,应与 垃圾 处 理主体 工程 相协 调,做到 统 筹 规划,合 理布 局。5.6.2 给 水 排 水 及 消防 工程设计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室 外 给 水 设计规范 G B 50013、室 外 排 水 设计规范 G B 50014、建筑 给 水 排 水 设计规范 G B 50015、建筑设计 防 火 规范 G B 50016、汽 车 库、修 车 库、停 车场 设计 防 火 规范 G B 50067、建筑

40、 灭 火 器 配 置设计规范 G B 5 0 1 4 0等 的有关规定。5.7 采 暖 通风与 空 气 调节 工程5.7.1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 采 暖 通 风与空气 调 节 工程 应与 垃圾 处 理主体工程 相协 调,做到 统 筹 规划、合 理布 局。5.7.2 采 暖 通 风与空气 调 节 工程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采 暖 通 风与空气 调 节 设计规范 G B 50019、大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 B 16297、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准 G B 14554、公共建筑 节能 设计标准 G B 5 0 1 8 9等 的有关规定。125.8 辅助 工程5.

41、8.1 渗沥液 处 理区 道 路工程设计 应符合 国 家 现行标准 厂 矿 道 路设计规范 G B】2 2、公路 水 泥 混凝土 路 面 设计规范 J T G D 4 0、公路 沥 青 路 面 设计规范 J T G D 5 0 的有关规定。5.8.2 渗沥液 处 理区 围墙 及 挡 土墙 的设计 应 按 照 场 地的实际 情 况 确 定 围墙 及 挡 土墙 的结构和 形式,并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工 业 企 业总 平面 设计规范 G B 5 0 1 8 7的有关规定。136 环境 保 护 与 劳 动 卫生6.1 一般规定6.1.1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 排 放 标准 应 按 现行国 家

42、标准 生 活 垃圾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标准 G B 16889、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准 G B 8978等 国 家 标准和其 他相 关 排 放 标准执行。6.1.2 渗沥液 处 理过程中 产 生的 臭 气、废 水、残渣、噪 声 及其 他 污 染 物 的 防 治 与 控 制,应 执行环境 保 护 法 规和国 家 现行标准的 有关规定。6.1.3 渗沥液 处 理 应 具有 符合 国 家 职 业卫生标准的工 作 环境和 条 件。6.2环境 监 测6.2.1 渗沥液 处 理工程进 水 和出 水应 设置 相 关 项 目 的 监 测 设备。6.2.2 应建立 垃圾 渗沥液产 生量、排 出 量

43、 计 量 系统,以及 水量 曰报 表和 年报 表制度。6.2.3 处 理 后尾 水排放 的,应按 照 国家 现 行标 准 规定设置规范 化 排水 口。6.3 环境 保护6.3.1 调节池、污 泥脱 水 设施 等主 要 恶臭产 生 源 应采取 密 闭、局 部隔离及 抽吸 等 措施,臭 气应 经 集 中 处 理 后有 组织 排放;并应 符合 下列要求:1 厌氧反 应设施应设置 沼 气 回 收 或安全 燃烧装 置。2 处 理 后气 体 的 排放 应 符合现 行国家标 准 恶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 B 1 4 5 5 4和 大气 污 染 物 综 合排放 标 准 G B 1 6 2 9 7的

44、14有关规定。6.3.2 曝 气 池 等 好氧 生 物 反 应 设施 宜 加 盖 并 配 备 气 体 导排 设施。6.3.3 对于各 个 环 节产 生的 噪 声,应 按 其 产 生的 状 况,分别采 取 有 效 的 控 制 措 施。厂 界 噪 声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工业 企 业厂 界 环境 噪 声 排 放 标准 G B 1 2 3 4 8的规定。6.3.4 渗沥液 处 理 曝 气 过程中 产 生的 泡 沫,宜采 用 喷 淋 水 或 消 泡 剂 等 方 式 抑 制。6.3.5 处 理区内 应 优 化 构 造绿化空间 格 局,提 高绿化 抗 御 自 然 环境和环境 污 染 能 力,并 应增

45、加通 风能 力,发 挥 绿化系 统生 态 调 控作 用。6.4 职 业卫生 与 劳 动 安全6.4.1 垃圾渗沥液 处 理的 职 业安全卫生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生 产 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 B/T 1 2 8 0 1的有关规定。6.4.2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建设和 运营 应采 取 有 利 于 职 业 病 防 治 和 保 护 劳 动者健康 的 措 施,职 业 病 防 护设备、防 护用 品 应处 于 正 常 工 作状 态,不得 擅 自 拆 除 或 停 止 使 用。6.4.3 工 作 人员 应 强 化 安全 防 护意 识,工 作 人员 应 进行 职 业卫 生、劳 动 安全 培训。6.4

46、.4 对工 作 人员 应 定期进行 健康 检查并建 立健康 档 案。6.4.5 在 指 定的、有标志的明 显 位置 应 配 备必要的 防 护 救 生用 品 及 药品,防 护 救 生用 品 及 药品 应 有 专 人管理,并 应 及 时 检查和 更 换。6.4.6 厂内 应 设 道 路行 车 指示,标 识 设置 应 按 现行国 家 标准 道 路 交 通标志和标 线 第 2 部 分:道 路 交 通标志 G B 5768.2 和 道 路 交 通标志和标 线 第 3 部 分:道 路 交 通标 线 G B 5768.3 的有关规定执行。6.4.7 应 在所有 存 在安全 事 故 隐 患 的 场 所设置明

47、显 的安全标志 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志,其标志设置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安 全 色 G B 2893、安全标志及其 使 用 导 则 G B 2 8 9 4的 相 关156.4.8 沼 气和 硫 化 氢 等 危 险 气 体 应采取控制与防护措施。6.4.9 厌氧处 理 设施,沼 气 贮存、利 用 设施以及 输 送 管 道 等 应 采取防 火 措施。6.4.1 0 敞 开的构筑 物应 加设护 栏。规定。167 工程施工及验收7.1 工程施工7.1.1 渗沥液 处 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应 具有国 家 规定的 相应资 质。7.1.2 渗沥液 处 理工程 应 按 工程设计文 件、设备技术文 件

48、 等 组 织施工,对工程的 变 更 应 在 取 得 设计单位的设计 变 更 文 件后实施。7.1.3 施工 前 应 做 好 技术准备和 临 建设施准备。施工准备过程 中 应 进行质量 控 制。7.1.4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 前 应 制定 切 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7.1.5 构(建)筑 物 中 使 用的材料 应 有技术质量 鉴 定文 件 或 合 格 证 书。7.1.6 钢制设备加工、制 作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立式 圆 筒 形 钢制 焊 接 储 罐 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5 0 1 2 8的有关规定。钢制设 备 防 腐做法 应 考 虑 环境条 件 和 垃圾渗沥液 的 特 点,并 应符合

49、 现行 行业标准 工业设备、管 道防 腐蚀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 G J 2 2 9的 相 关规定。7.2 工程验收7.2.1 渗沥液 处 理工程 竣 工 完 成 后,应 及 时 对 整 体工程进行验 收,验收工 作 应 按 本规范,并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城市 污 水处 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 B 5 0 3 3 4的 相 关规定。7.2.2 施工验收 时 应 有 齐 全的工 艺 概述 及工 艺 设计 说 明、设计 图 纸、竣 工 图 纸、调 试 报 告 等 工程验收技术 资 料。7.2.3 钢制设备验收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立式 圆 筒 形 钢制 焊 接 储 罐 施工及验收

50、规范 G B 5 0 1 2 8的有关规定。178 工 艺 调 试 与 运 行管理8.1工 艺调 试8.1.1 工 艺 调 试 应 由 水处 理 专 业人员进行,调 试 前 应 编制调 试 报 告。8.1.2 调 试 应 按 下列 顺 序 进行:机电 设备调 试 与 测 试 生 化系 统的 清 水 调 试 生 化系 统的 污 水 调 试 全 系 统的 串 联 调 试 调 试 与 测 试 验收。8.1.3 生 物处 理 系 统调 试 过程中,应 进行 营 养 条 件 的 控 制 与 生 物 环境的 控 制。8.1.4 厌 氧 调 试 包括 上 流式 厌 氧污 泥 床、动态 厌 氧反 应器、复 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往来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