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实验室事故处理预案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一、可能引发实验室火灾的原因: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二、事故的预防:1、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3、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
2、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4、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双人双锁”保管。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6、实验室电线、电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7、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三、事故的处理: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 120 电话。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4、保护现场。5、报告。一般事故 3 天内向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办公室作书面汇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办公室、综合教育科汇报,先口头、后书面。5、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联系电话:52564888-6456,联系人:颜培玲。6、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四、组织管理:1、领导小组组长:张伟 副组长:沈德龙 季荣成员:丁建忠 宋新敏 季敏 瞿建明2、人员分工:报警、报告、疏散、救护、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