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危险品治理制度 一、化学农药等有毒品: 实验室主任按照实验需要提出领取打算,由有关领导签字后实验员购进,交专管人员上帐,放保险柜中保存。 使用这些由使用人到专管人员处按打算量领取、登记,当天用剩的药当天送回专管人员处保管。 科研使用有毒品由科研人员本人领取,领回后交专管人员保管,使用时按第二条办理。 剧毒品外单位借用时,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办理借用手续,登记药品名称,借用数量、时间,借用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 实验室主任按照各实验课药品需要打算提出领取打算,由有关领导签字后购进,由有关人员登记、分类保存,易燃品要远离火源,易爆品要防止碰撞。 科研用上述药品
2、由本人领取,领回后交实验室有关人员保管。 三、一般化学药品。 实验室主任按照各实验课提出的药品打算提出领取打算,领导签字后由实验员购进,登记入库;科研用一般化学药品由科研人员自行领取保管。 四、菌种 实验室主任按照需要提出领取打算,领导签字后由有关人员领取,领回后交实验员登记保管。 使用菌种要登记,用后要做灭菌处理,菌种不可带出实验室。 菌种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按剧毒品第4条方法处理。 各种化学药品都要节约使用,能用定性试剂就不用定量试剂,能用低纯度化学试剂就不用高纯度的。 科研用化学试剂在科研完毕时所剩化学试剂归实验室所有。科研用少量化学试剂,如几克、十几毫升可在实验室内串用。 任何人不得将化学试剂占为己有或送人,一经觉察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