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日记编写治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方)工程总承包建立工程(以下简称建立工程)的现场施工日记编写。 2 总那么 施工日记是现场施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完毕后施工日记将存档保存。为了标准施工日记的编写格式、内容等事项特制定本治理规定。 3 施工日记编写说明 3.1施工日记必须逐日填写,拖延时间不准超过12小时。 3.2施工日记的记录人有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保持其连续性。 3.3施工日记要用档案笔填写,其内容应工整、清洁、不得有涂改,不得有缺页 现象。 3.4施工日记竣工后与技术材料同时归入单位存档的材料卷内。 3.5施工日记应记录现场的施工活动、自然情况、相关联络等工作,其主要内容: (1)气象情况; (2)会议情况; (3)文书文件的往来; (4)消费活动情况(包括技术交底情况,施工工艺监视情况,施工进度和施工 单位,预防措施等施行情况); (5)施工部位; (6)原材料进场、验收、检验与实验情况; (7)工程质量征询题处理; (9)工序、工程交接及验收; (10)人员的调整及变动; (11)停、开工情况及要素; (12)机械设备的调动; (13)措施方案调整情况; (14)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