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设备二类障碍认定标准 第一条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集团公司等上级文件和相关规定,制订*电力股份(以下称公司“)发电设备二类障碍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治理各电厂,各电厂在不低于公司认定标准的根底上,按照本单位生 产运转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二类障碍认定细那么“。 第三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设备二类障碍: (一)发电机不同期并列,空载电压超过规定值; (二)6KV 以上电气设备损坏; (三)发电机线圈、变压器油温度超过规定值; (四)充油、充气设备油位、气压下降超过规定值; (五)直流系统接地接地时间超过 24 小时; (六)保安电源发生缺点而失电; (七)厂用母线缺点; (八)
2、锅炉平安门发生缺点,致使锅炉超压; (九)锅炉超温时间超过规程规定时间; (十)机组辅机发生缺点,引起减负荷; (十一)电除尘不正常,投入率不符合要求; (十二)燃烧不正常,引起尾部二次燃烧; (十三)汽机调速系统发生缺点,引起调理范围波动,超过规定值; (十四)真空、旁路减温系统发生缺点引起真空降低,超过规定值; (十五)回热系统发生缺点,使高加退出运转; (十六)低汽温等引起机组振动; (十七)重要自动调理装置发生缺点,退出运转; (十八)重要保护装置发生缺点,退出运转; (十九)过程操纵单元(PCU)发生缺点,退出运转; (二十)自动测量调整装置(AGC)发生缺点,退出运转; (二十一)
3、通讯电源全部中断超过 10 分钟; (二十二)远动装置失灵时间超过 24 小时; (二十三)炉水水质严峻超标; (二十四)给水、凝聚水水质严峻超标; (二十五)全列制水设备发生缺点停运并停顿制水; (二十六)制氢设备发生缺点,停顿制氢; (二十七)酸、碱系统泄漏,阻碍制水; (二十八)主要卸煤、输煤机械损坏,阻碍卸煤; (二十九)单段输煤皮带发生缺点,阻碍输煤; (三十)燃油系统发生缺点,阻碍供油,引起油枪灭火; (三十一)发电厂因人员责任(如:运转操作失误、人员误碰、误动)等缘故使重要辅机被迫停 止运转或退出备用; (三十二)消费设备、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经济损失到达人民币 5 万
4、元及以上的; (三十三)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罚款到达人民币 1 万元及以上的; (三十四)消费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到达人民币 5 千元及以上; (三十五)各电厂认定为二类障碍的其他情况。三、平安检查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平安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展危害识别,查找不平安要素和不平安行为,提出消除或操纵 不平安要素的方法,纠正不平安行为。 第二条按照平安检查的内容,平安检查可分为平安治理检查和现场平安检查。按照平安检查组 织机构的划分,能够分为外部平安检查和内部平安检查。 (一)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平安卫生法规要求进展的法定监视、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 的平安督查。 (二)内部
5、检查是公司、直属企业内部按照消费情况开展的打算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内部平安检查主要有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 专项平安检查主要有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平安检查和专业性平安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按照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有春季平安大检查和秋季平安大检查。节日前平安检查是以确保节日期间安 全消费为目的而开展的专项平安检查,主要有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节节前平安检查。专业性平安 检查是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要求、 有关事故通报或某些重要消费、施工工程等专项安排的平安检查工作。综合性平安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平安责任制为重点,对平安治理情
6、况进展的一次定期检查,主要为 持续改良各单位的平安消费治理效劳。日常检查是指在日常消费活动中,为确保企业平安消费,对企业的平安消费治理、消费设备、设 施、建筑物及消费用物料等进展的经常性检查。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综合性平安检查、春季平安检查和秋季平安检查的组织机构,同 时参照本规定所列检查内容,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对检查内容进展适当调整,并制定详细的平安检查 表,落实检查负责人。按照发动发动、自查、复查、征询题整改和活动终结的流程制定平安检查打算。 对平安检查中觉察的征询题,应制定整改打算,落实整改责任人。对临时不能整改的征询题,除采取有效 防备措施外,应纳入消费工作打算,择机整改。平安
7、检查活动完毕后,各单位应对平安检查活动进展 全面总结,并以书面材料报上级分公司、公司。上级分公司或公司对有关单位进展监视检查工作后, 各单位应按照检查组的检查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打算,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打算和整改完成情况报上 级分公司、公司。 第四条 节日前平安检查主要由各单位消费部门自行组织进展,消费部门应按照检查内容,做好组 织安排工作,并做好平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觉察的征询题应在节日前整改完毕。对确实不能整改的, 必须制定整改打算,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同时采取有效的防备措施,并报本单 位相关消费治理部门,直至分管厂领导。所有查出的征询题及整改完成情况应报本单位平安监察部门
8、备 案。 第五条 公司治理各单位应认真对待各种方式的平安检查工作,正确处理内、外部平安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那么,做到平安检查制度化、标准化、标准化和经常化。 第六条对法定的检测检查和政府督查,公司治理各单位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 按照标准标准定期开展法定检测工作。对政府部门组织督查觉察的征询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打算,落实 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整改打算和完成情况向上级分公司、公司汇报。 第七条对平安检查觉察征询题的整改情况,各单位应进展复查,跟踪催促落实,构成闭环治理。 第八条公司推荐性平安检查表见附件 1;公司推荐性平安检查觉察征询题整改打算表见
9、附件 2;公司推荐性平安检查觉察征询题整改完成情况表见附件 3。 第二章 综合性检查 第九条综合性检查的工程主要有: (一)查有关平安消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装备和学习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二)查平安消费规章制度、现场规程是否健全和完善,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与上级有 关规定相抵触现象,是否存在与日常消费工作不相符现象; (三)查是否学习各类平安消费事故通报、快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展详细的贯彻和落实, 采取防备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在本单位发生; (四)查是否学习有关平安消费的通知、文件和会议要求等,并按照通知要求进展贯彻与落实; (五)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添加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公司治理
10、各单位应于每年 11 月份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平安检查活动,为 次年本单位制度修编奠定根底。各区域分公司或公司本部可组织对公司治理各单位平安检查进展监视 抽查。 第三章 专项平安检查 第十一条春季平安大检查工程主要有: (一)查防雷设备 1.厂房、变电站、油库区、制氢站、烟囱、煤厂、输电线、独立微波通讯、码头等直截了当雷击防护 设备是否完善; 2.避雷器放电记录器,保护间隙,防止谐振过电压装置等过电压防护设备是否正常投入; 3.防雷装置接地线引下线连接是否可靠,截面积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是否按照规定测试合格,是否存在固定松动(脱落)的接地线; 4.是否制定了电气设备春季检修、维护
11、打算; 5.对运转 10 至 15 年以上的变电站的接地网是否进展了开挖检查,腐蚀情况是否超过标准要求。 (二)防雨防汛措施 1.所有建筑物是否存在漏水、渗水现象,门窗、玻璃是否完好无损,所有落水管、排水沟(井)是否存在堵塞现象; 2.各类配电室、开关室的排风扇、通风孔是否设置了金属网和采取了防止进水措施; 3.室外配电箱、电气设备是否采取了防雨措施; 4.防汛物资预备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有关平安规定; 5.是否制定(完善)夏季异常情况处理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进展了演练。 (三)防小动物措施 1.电缆孔洞封堵是否完好; 2.排气孔洞、室外百叶窗及室内铁丝网是否齐全完好; 3.挡鼠板是否齐全,配
12、电室、电子间等电气、热控设备区域是否放置了鼠药; 4.线路杆塔鸟巢是否及时去除; 5.升压站四周是否存在鸟害现象。 (四)防火措施 1.消防设备、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治理法律、法规与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要求,消防器材是否按照周期进展了试验或更换; 2.防火重点部位是否明确,是否有明显的标志,防火制度是否齐全完善; 3.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反措要求; (五)防暑降温措施 1.消费、办公用制冷及空调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2.是否储藏了消费、办公用制冷及空调系统紧急备品备件; 3.员工暑期劳动保护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得到落实; 4.是否制定了高温区域工作打算与防止人员中暑
13、的措施,打算与措施等是否落实。 (六)防风 1.室外设备、设备(如斗轮机、吊车、落水管等)是否采取了防风固定措施; 2.建筑物顶部杂物是否进展了清理; 3.室外设备、管道等保温是否完好,结实; 4.沿海企业,是否制定了防台风应急预案,并进展演练。 (七)查消费设备是否存在较大设备隐患; (八)查平安设备、特种设备、工器具等治理是否符合要求; (九)本单位应急治理是否存在缺陷,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是否正常开展; (十)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添加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秋季平安大检查工程主要有: (一)防火防爆 1.查消防组织是否健全,消防平安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设备购置是否符合要求; 2.职工是否
14、通过消防平安教育,是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充足、定期试验(含消防水系统),存放地点是否适宜; 4.消防设备、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5.运转人员是否认期进展消防系统模仿操作培训; 6.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进展严格治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7.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隧道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他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 措施是否符合反措要求; 8.油库及其他存油场所、氢站的设备是否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平安制度和出入要求,附近是 否设置放静电设备; 9.禁火区域是否严格执行了动火工作规定; 10.开关室的通道、排气装置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11.各类仓库
15、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2.消费区域、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的平安出口、通道是否畅通,平安标志是否齐全; (二)防寒防冻 1.设备、管道保温、孔洞封堵、采暖设备的备品备件储存等工作是否落实; 2.水、汽(气)、油系统的防寒措施是否完善,停顿运转的设备、管道积水是否及时排空,伴热系 统是否能够正常投运; 3.各建筑物门窗是否完好,采暖设备是否能够正常投运; 4.充油设备的油位是否符合标准,设备底部是否存在积水现象; 5.室外设备是否采取了保温或伴热措施,室外作业场所是否采取了防雪防滑措施,是否预备了融 雪剂; 6.是否制定车辆防冻措施,并严格执行。 7.人员防寒防护用品是否已经落实。 (三)防污闪 1
16、.检查年度防污闪工作打算是否按期完成; 2.升压站瓷瓶是否按照打算进展检零,是否按照打算进展清扫,是否按照规定涂刷防污闪涂料。 (四)防小动物 1.消费场所小动物经常出没的地点是否放有鼠药或灭鼠工具; 2.挡鼠板、防鼠网是否完好、齐全,门窗是否及时关闭; 3.孔洞是否封堵。 (五)查消费设备是否存在较大设备隐患; (六)查平安设备、特种设备、工器具等治理是否符合要求; (七)是否制定(完善)冬季异常情况处理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进展了演练; (八)本单位应急治理是否存在缺陷,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是否正常开展; (九)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添加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节日前平安检查工程主要有: (1)查
17、消费设备是否存在较大设备隐患; (2)查消防、保卫工作是否到位,消防设备、设备是否可靠; (3)查应急备品、备件是否完备; (4)查值班安排工作是否合理。 (5)查拟在节日期间组织进展的大型群体活动组织措施与平安措施是否制定、落实。 第十四条专业性平安检查工程应按照检查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 第十五条公司治理各单位应分别于每年的 3 月份和 10 月份定期组织开展春季平安大检查和秋季 平安大检查活动。各单位节日前平安检查应于节日前 5 天进展。区域分公司或公司本部可结合工作实 际,组织对公司治理各单位进展监视抽查。 第十六条春季和秋季平安检查工作完毕后,公司治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春、秋季平安大检查 平安检查表,结合当地自然气候特点,强化日常检查工作,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完善)相应 预防自然灾祸的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加强企业抵御自然灾祸的才能。 第四章 日常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治理各单位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对所辖工作范围进展经常性的日 常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严峻危险源的日常检查工作,觉察征询题及时纠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做好记录,确保各单位平安消费工作有序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