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住宿生生活补助(一补)有关政策 一、“一补”享受的对象1、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父母双亡、父母双残或单亲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没有劳动才能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残疾学生。2、因严峻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困难的学生。二、“一补”对象的申报、审核程序1、符合条件的学生,申领并填写“一补”申请表。2、学校组织教师学生代表,对提出申请的农村困难学生进展联评,初步确定农村困难的学生名单,交给农村困难学生所在村委会审核评议。3、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学生在村组范围内进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无异议后在“一补”申请表签留意见,返回学校。4、学校负责填写“一补”核定表上报乡政府审核。5、乡政府审核后返回学校,在乡镇校内进展公示,无异议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