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办公室计算机使用治理规定 一、学校按照教育教学和治理工作的需要,将计算机配发给已获计算机等级证的相关教师和治理人员,在相应办公室使用。二、办公室计算机定人使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别人电脑、偷看别人材料,凡教学任务的变更、办公地点变动者,其办公设备由信息中心和教导处统一安排。三、学生一律不准进人教师办公室使用电脑,特别缘故需使用教师电脑者,教师必须在场。四、办公室计算机定人治理、定人负责,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丧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五、机箱后有封条,教师不得擅自拆开机箱,如机器出现缺点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须向信息中心报告,并由中心专业人员维修和安装。六、办公室内不得随意互换别人计算机的外设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七、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八、不得在办公室内利用计算机上网聊天、游戏或阅读反动、黄色站点。九、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十、教师办公室的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由作息时间确定),特别情况需使用者,应报信息中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