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课题考核、奖励制度 为了鼓舞全校老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老师的科研才能。特制定课题考核、奖励制度。一、考核方法1、分级考核,由课题组长负责各课题成员的考核,教科室负责对课题组长的考核,校长室负责对教科室主任的考核。2 、按月考核和阶段性成果考核相结合。每月由课题组长按各成员的态度、研究情况和获得的成绩给出考核。成果考核由科研室负责,教育科研论文按学校制定的“教职工工作实绩奖励制度”施行奖励,其余视成果价值的大小,从学校财力出发从重给予奖励。3、 老师在教科研上获得的成绩将作为学校正其工作考核的重要按照之一,也作为评选先进的按照。二、经费治理1 、学校每年划拔一定经费作为教育科研专项资金。2 、校教科室划出一定经费作为立项课题研究费用,作为课题研究运作资金。教科系统立项课题,立项费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规定的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研究课题不计奖。3 、发放立项课题启动经费以有关部门“课题立项通知”为证。4 、课题组人员分为骨干人员、参与者两类。骨干人员详细负责一项子课题(既为子课题组组长),需制定施行方案,组织开展施行活动,撰写实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