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规章制度之任课教师平安责任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使全体教职工树立“平安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认识,确保校园平安,最终构建平安校园、法制校园、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因此学校平安领导小组、德育处、平安法制办公室结合与全校教师及班主任签定天景山中学校园平安责任书。(二)责任与要求二、任课教师平安责任要求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平安治理的责任人,应负责做以下几项工作:1、上课时首先要检查学生人数是否到齐,对病假、事假及旷课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2、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或将学生赶出课堂,不得随意停课或改上其他课。3、不得擅自离开课堂,造成师生
2、分开情况出现。4、坚持“三要八不准”要求,标准本人的言行举止。5、有义务认真协助班主任,做好所任班级学生的教育、教学和平安工作。6、如与学生发生矛盾或冲突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汇报,防止教师、学生遭到人身损害,将矛盾扩大化,造成不良后果。7、在功能室上课包括实验课、信息课、音乐课、美术课和在室外上课包括体育课、阳光体育活动的教师,要求学生排队整齐有序、文明地到达上课地点,上下课都要清点学生人数,不得使学生随意离开,确保学生平安,特别是体育课及阳光体育活动的教师更应留意学生平安,防患于未然。8、出现平安事故要及时处理送往医院并通知该生家长,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并协助处理善后工作。9、后勤职工做好对学校财产的清理、登记、保管及核查等工作,要求帐目明晰,手续齐全。(三)检查与考核1、定期自查。平时每月自我总结一次,严峻节日和敏感期随时总结汇报。2、学校正各部门的平安工作随时抽查,及时与各部门沟通,以便整改。3、对学校发生的平安责任事故,追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并与其业绩挂钩任课教师: 任教班级:教务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