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规章制度之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试行稿) 一、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全面施行素养教育,加强和改良我省义务教育教学治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学校教学工作的标准化,特制订本常规。第二条教学常规是教育根本规律的详细表达,是教学工作中必须遵照的根本要求,它具有标准老师教学行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作用。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老师要按照新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下同)的要求,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教学。第四条教学常规工作主要包括:设计教学目的,编制教学计划,备课、上课、作业与
2、辅导和教学评价等。二、教学目的第五条教学目确实实立要致力于课程目的的全面实现和学生个性的主动、全面、和谐开展。第六条确定教学目的要按照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指导纲要),要结合学生的开展水平、学习状态和教学条件等详细的教育教学实际。第七条教学目的要具有全面性、阶段性和可操作性。每学年、每学期、每个单元及每个课时的教学活动都要有明确、明晰的教学目的。三、教学计划第八条老师要在明确教学目的和教学实际情况的根底上制定实在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1.教学目的:即本学期教学在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才能)、过程与方法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要到达的根本标准和要求。2.教学资源分析:包括教材的根本构造、内
3、容体系及重点和难点分析,以及其他必需的和可供利用的教学资源分析。3.学生根本情况分析:即学生及学生集体的根本开展情况、开展需要和可能到达的开展程度分析等。4.教学方法设计:针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学生实际情况和可供利用的教学资源情况,预设相应的教学途径、策略、方法与手段。5.教学进度与课时分配: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按计划列出授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课时。6.教学评价方案:设计教学目的达成度及教学资源利用效率的评价标准、评价方式和方法。第九条教学计划要由学校教学治理部门审核备案,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第十条教学计划在详细施行的过程中可按照教学实际做适当的修正与调整,但修正和
4、调整情况须报学校教学治理部门备案,并在教学计划的“备注”栏中详细记录。四、备 课第十一条要按照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明确课程性质、目的和施行途径,精确把握教学方向。第十二条精确理解和把握教学内容,明晰内在联络,突出重点,打破难点。要按照学科教学内容与教学特点,适时、适度地确定德育内容。第十三条按照学生开展程度和个性特点,确定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及学习方式,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十四条对教学中必需的教学资源进展预备或开发。合理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学校设备、设备及实践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发和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第十五条学校要实行集体备课制度。老师按照要求参加学校教研组、年级备
5、课组或区域联片教研网络组织的集体备课活动,参与研究详细的教学策略、方式与方法,优化教学设计。第十六条老师要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编写教案,注重提高教案的实效性。每课(专题)的教案一般应列出教学目的、课时分配、教学内容及其重点和难点、教学资源预备、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教学步骤、练习与作业、板书设计等。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完备,不得进展教学。五、上 课第十七条老师必须按照教案组织教学,并灵敏运用教案,把预设与生成的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要合理地利用教学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第十八条老师要按照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采纳灵敏多样的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教学;合理利用教学资源,通过教学手段的优化选择,提高课堂
6、效率。第十九条在教学中,要表达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师生之间及学生之间多向、互动的信息交流。老师要营建积极互动的教学气氛,把学法指导寓于课堂教学之中,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自主学习、体验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提供充分的空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主动和富有个性的学习。第二十条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遵照因材施教的原那么,关注学生学习的整体状态和个体差异,指导学生扎实掌握根底知识、根本技能,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适应,提高自主觉察征询题和处理征询题的才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才能。第二十一条老师要按规定精确施行演示实验教学,认真指导学生做好分组实验。要注重探究性实验。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
7、尽可能制造条件多做实验。第二十二条老师须使用一般话进展教学,书写标准字。教学语言要简明、精确、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定期开展评课活动,每次活动要有针对性,重点处理一些教学中的疑难征询题;鼓舞老师参加校内外的听评课活动,加强互相交流。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六、作业与辅导第二十四条要坚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原那么,按照教学需要,留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各学科和其它年级当天没有教学任务的学科不得留置书面课外作业。第二十五条要严格操纵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保证绝大多数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之内独立完成作业。每天的单科书面课外作业时间,小学三、四年级不超过15分
8、钟,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各年级不超过20分钟。第二十六条作业设计要注重实效性,在内容上要注重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在难易程度上要符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作业方式要灵敏多样,除书面作业方式外,要适当安排一些口头性、活动性、实践性及探究性作业。要针对学生个体的认知差异,设计分层次作业、选择性作业。要从稳定和开发学生的知识、技能、学习才能及创新思维等目的出发,对每个作业设计的目的、内容、方式和预定效果等进展论证。未经充分论证的作业设计不得留作学生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凡留置给学生的书面作业,老师都必须提早做。第二十七条学生作业必须由任课老师本人及时、认真地逐一修正,并注明修正日
9、期。修正符号要标准,评语要恰当,具有鼓舞性。关于要求学生改错重做之处,老师要复批。关于活动类作业,老师要及时给予检查和点评。老师对本人的作业修正活动要有专门的修正记录。第二十八条课外辅导的重点对象是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和缺课的学生,辅导方式要以个别辅导为主。老师在辅导内容、辅导方法等方面的选择上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施行分类指导,加强辅导的针对性。要注重对学生进展学习方法的指导。第二十九条在学生上自习课期间,当天的各学科任课老师要到场巡视,以便师生交流,及时觉察并处理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征询题。七、教学评价第三十条教学评价以教学目的的达成度和教学效率为根本标准,以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开展和老师专业开展为
10、根本目的。第三十一条教学评价的手段包括课堂提征询、作业、课堂观察、作品展示、课后访谈、考试等。课堂提征询、作业、课堂观察、作品展示等属于平时调查,由任课老师组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老师不得擅自组织任何方式的考试。第三十二条考试命题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及教学计划要求,全面调查学生的素养开展情况。要突出考试的鼓舞、反响、调整和改良的功能,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区分度和考试的信度、效度,不出偏题、怪题。考试题要进展论证,未经充分论证的试题不得用于考试。第三十三条老师要通过口试、开(闭)卷考试、实验(实践)操作评价、综合性学习调查等多种考评方式,理解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全面评价学生开展情况。
11、第三十四条评价结果的呈现要以等第方式为主。学校和老师不得按考试分数的高低给学生排序,不得公布学生的评价名次。第三十五条要注重对评价结果反响信息的分析,从中觉察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典型征询题,提出补救对策。要注重对学生的自我评价指导,协助学生客观认识本人的学习状态,正确评价本人,主动调整学习方法。第三十六条要注重教学反思。每一课、每一单元、每一学期的教学活动完毕以后,老师要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其个性开展情况进展分析或总结,客观评估教学活动所获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征询题,研究改良措施与手段。第三十七条学校和老师要将学生在校的学习态度、课堂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才能提高情况、
12、考试成绩等学习根本信息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征询题及时向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进展通报。老师要指导学生家长协同学校正学生进展教育。第三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定期对老师的教学活动进展检查。教学检查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要及时在校内通报检查结果。学校要把老师每学期执行教学常规的情况纳入对老师的考核,并记入老师业务档案。第三十九条学校领导和教学治理人员要经常深化课堂等教学活动现场,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指导。学校领导、教诲主任每学期每人听课时数不得少于30节。第四十条学校和老师要随时听取并定期征求学生、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对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作为教学评价的重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