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家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家长接待日”活动,增进学校与社会的交融度,向广大家长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效果,特拟定如下制度:1、“家长接待日”活动每月举行一次,时间为每月的20日(遇双休顺延至下周星期一)。2、接待工作实行校级干部轮番负责制。3、接待工作一律在“家长学校活动室”进展。4、接待家长要盛情,关于家长的征询要耐心倾听,详尽答复并做好记录。5、对学生的评价要恰如其分。6、家长征询完毕后,应劝其尽快离校,不作过多的逗留,以方便其他家长。7、有征询题须当场处理,不将矛盾上缴。8、此项制度务必落实,见实效,创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