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妇女_关于在广大农村妇女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的通知关于在广大农村妇女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的通知各乡镇(区)妇联: 为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普及,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 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民法等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题。 二、培训对象 1、全县各乡镇(区)妇联主席,村(社区)妇联主席和村妇女小组长。 2、全县各乡镇(区)农村妇女。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20年8月2020年4月。原则上26个乡镇(区)各
2、1场,有特别需求的乡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妇联申报,增加授课场次。四、相关要求 1、县妇联聘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授课,各乡镇(区)妇联负责组织好参加培训的人员并积极对接,做好培训相关后勤服务,每场参训人员不得少于60人。2、各乡镇(区)妇联要高度重视,积极与县妇联对接联系,提前3个工作日与县妇联商定培训日期,在2020年4月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认真组织本乡镇(区)妇女参加“法律明白人”培训,培训期间所有人员须遵守培训纪律。 3、各乡镇(区)妇联要收集整理好参加培训的相关影像资料,积极挖掘法律知识培训的受益妇女典型,并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