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约定书男方:女方:男女双方于年月在民政局自愿登记结婚(或即将办理结婚手续) ,现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作如下约定:一、男方(女方)婚前财产男方(女方)自愿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男方(女方)婚前财产男方(女方)自愿赠与女方(男方) ,作为女方(男方)的个人财产,该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结婚而发生变化;三、男方(女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愿约定为男方(女方)个人财产;四、双方婚后用各自名义购买的财产及存于各自名下的存款等,双方约定为归各自所有;(约定为婚后形成的财产各自所有的比照此条约定)五、签订本协议后涉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双方应在协议生效后日内至产权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
2、,不能及时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双方应至公证处办理财产约定或者赠与文书的公证手续;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知悉并同意本协议所及法律后果,一方或者双方不得在签订本协议后以双方感情发生变化或者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基于讨好对方等事由否认本协议法律效力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双方亦可依照法律规定达成新的补充协议。男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签订注意事项: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3、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应当办理赠与公证手续或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否则赠与方可能随时撤销赠与;4、如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一方所有的,债权人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债权人等第三人不具法律约束力;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6、为避免一方以受胁迫等理由否认协议效力,有条的情形下建议签订本协议时请律师鉴证或者请双方亲友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