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的新制度经济学解读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JOURNALOFTIANJININSTITUTEOFFINANCIALANDCOMMERCIALMANAGEMENT 第八卷 2006 年第 4 捆;l 经济科学论坛 i,:;.坊;:合伙企业的新制度经济学解读彭良军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 430074【摘要】如今合伙企业的运行成本过高的问题应怎样解决,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从产权结构,监督机制,企业治理三个方面分析,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强化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且还要健全合伙企业的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合伙企业的经济效益:【关键词】合伙企业;产权结构;监督成本;代理成本
2、【中图分类号】F276.2 【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055(2006)04-0003-03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AnalysisofthePartnershipEnterprisesPENGLiang-jan(HuaZh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HubeiWuhan430074)Abstract:Howtosolvetheproblemofthehighmanagementcostofpartnershipenterprises?Accordingtotherelatedtheoriesofnewins
3、titutionaleconomiesandtheanalysisfromproductionthepowerstructure,thedirectmechanismandenterprisemanagement,weshouldestablishasystemwithclearpowerandduty,strengthenthebelievablerelationbetweenallpartners,andimprovetherulesandregulationsofpartnershipenterprisesSOastoincreasetheireconomicefficiency.Key
4、words:thepartnershipenterprises;thepowerstructure;theagencycost;thesupervisor目前.我国就业问题突现.为缓解就业压力,各地政府纷纷鼓励个人创业.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其中合伙企业的迅速发展吸纳了一定量的剩余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但是,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合伙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如果不能根据自身特点灵活地应对,则合伙企业必将被激烈的竞争所淘汰.一,合伙企业的特点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公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人既可以是
5、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本文以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为研究对象.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等相比,具有如下经济特征:第一,合伙财产的共同所有权是合伙企业的产权特征.合伙财产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全部收益两部分.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即对合伙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均应当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也就是说,全体合伙人不仅共同享有合伙企业的资产.而且他们还共同享有合伙企业的剩余所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第二,在管理上,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
6、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内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者.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并提出建议,以促使事务执行人谨慎和勤勉地处理合伙事务.第三,合伙契约是合伙企业运行的制度基础.合伙契约通常要明确规定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利润分配,清理财产分配等内容.它是合伙人相互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效力及于每一个合伙人.第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说,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如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各合伙人用其在合伙企业
7、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就是说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可以独立决策.但一切责任,包括债务.则要由合伙人全收稿日期20060510作者简介 彭良军 (1981 一), 男,汉族,河南信阳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社会学.3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JOURNALOFTIANJININSTITUTEOFFINANCIALANDCOMMERCIAlMANAGEMENT 第八卷 2006 年第 4 期体共同负担,必须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二,从新制度经济
8、学的视角解读合伙企业运行成本合伙企业具有经营方式灵活,经营规模的伸缩性大,约束少等优势,使其成为许多小投资者的选择对象.但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果合伙企业能灵活地应对,则可以发挥其优势进而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相反,如利用不当则可能严重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从产权特征,监督机制和企业治理三个方面分析合伙企业面临的一些问题,以,便为合伙企业灵活地应对市场竞争提供理论指导.1,产权不清晰增加了合伙企业的交易成本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总有其归属的主体.根据产权归属主体的不同.可以将产权从根本上分为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两种形式私有产权与共有产权的本
9、质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排他性而后者具有非排他性.正如柯武刚和史漫飞所说:“私人产权的决定性特征是.一项财产的所有者有权不让他人拥有和积极地使用该财产.并有权独自占有在使用该财产时所产生的效益.同时,所有者要承担该财产在使用中所发生的所有成本“对于共有产权来说 ,其产权主体虽然也是由不同个人成员组成的.但是这些成员个人并非是彼此分开的独立的产权主体.他们只是共有产权的组成分子.也就是说,共有产权的组成成员是作为一个整体分享共有产权的.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的本质区别决定了两者是否具有明晰性.因为产权的明晰性与模糊性同产权的排他性与非排他性是一致的.即排他性的产权通常是明晰的而非排他性的产权常常是模糊的所
10、以.明晰性是私有产权的本质属性之一;模糊性是公有产权的本质属性之一.如前所述:合伙财产的共同所有权是合伙企业的产权特征正是因为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属于几个合伙人,其剩余所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也是归几个合伙人共享,这就意味着合伙企业的产权不清晰.具有模糊性.正如有学者说:“如果是几个所有者作为投资者.合伙创办企业,又都参与经营,那么.企业作为产权主体对资产的产权是完整的.既有所有权.又有经营权.也可以说是两权合一.但是不同投资者之间在所有权上是有区别的“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具有理论基础意义的最基本的范畴.这一概念是新制度经济学家科斯创立的.科斯关于产权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三个定理上:在市场交
11、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产权制度安排对资源配置没有什么影响.相反,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现实世界.产权初始分配状态不能通过无成本的交易向最优状态变化.因而产权初始界定会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同时,科斯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产权的清晰界定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改进经济效率.由于合伙企业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具有模糊性,所以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大而导致经济效率降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合伙企业的剩余所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和合伙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是一致的.也是合伙人全体共享.尽管.在企业成立之初,合伙企业在合
12、伙协议上要对各合伙人的责权利有一个大致的分工.但是,在一个充满不确定的世界里.合伙人间签订的协议中总留有未被指派的权利和4未被列明的事项.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样的协议是一种不完全契约所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对合伙人间的合同性收益和合同性控制是比较清楚的.那些未被指派的权利和未被列明的事项主要是剩余受益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配.这正是合伙企业产生纠纷和矛盾的根源.这些纠纷和矛盾不仅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甚至会导致合作失败,企业破产.其次,冈合伙企业的产权界定模糊使外部性收益的归属不明确而增加了合伙企业的交易成本.对外部性收益,当事人当然会争相获取.由于产权模糊致使外部性收益的归属不明确,合伙人
13、也会为获得这些收益而争吵谈判甚至动用武力.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可能合伙人各方为获得这部分收益而支付的成本比这部分收益还要大.这种因产权模糊而谈判,争吵不仅妨碍了产权的正当行使,影响资源本身的充分利用.而且,谈判,争吵本身就是交易成本的增加.再次,外部损害的责任承担因合伙企业的产权界定模糊而增加了合伙企业的交易成本.当合伙企业产权不清晰时,一个合伙人造成的外部损害要其余合伙人共同分担.相对于外部损害而言,当事人支付的成本远远小于他所造成的损害,这就可能使他不会努力地设法减少外部损害.进而增加了合伙企业的交易成本2.合伙人监督博弈中的偷懒或搭便车行为增加了合伙企业的监督成本既然合伙企业的产权归全体
14、合伙人共有.剩余收益也归全体合伙人共有,那么合伙人之间就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詹森和麦克林认为,保证合伙制具有高效率.需要两个基本条件:其一,合伙人就分享剩余收入达到彼此满意的协议其二,每个合伙人的监督 T 作都是认真完成的,并且可以毫无代价地加以观察.当监督合伙人的费用较高时,就会在监督人中出现偷懒行为或搭便车行为,即都希望对方积极地去监督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假定监督的报酬是一定的,两个合伙人都可以监督对方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把监督看成是一场“博弈“.如下表:厶口伙监督金偷懒合伙人甲监督偷懒22233211假如甲乙两人在监督和偷懒这两种策略下的报酬如表中数字,那么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
15、况,博弈中的双方都会采取偷懒行为,这样博弈双方所得的报酬是最差的,都是 1.相反,如果甲乙两人都选择监督.那么甲乙所得报酬都是 2.但是.如果有一方选择监督而另一方偷懒的话.那么选择监督的人所得保酬是 2.而选择偷懒的人所得报酬是 3.这样每个人都会努力使对方相信自己在偷懒以此激励对方监督.使自己所得报酬最大化所以博弈的结果最可能是双方偷懒,每个人所得的报酬都是 1.这只是假设两个合伙人的博弈.如果合伙人的数量增加,那么就意味着每一合伙人的监督所得报酬越来越少.偷懒行为和搭便车行为越来越多.偷懒和搭便车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JOURNALOFTIA“ININSTITUIEOFFINANCIAl
16、ANDCOMMERCIAIMANAGEMENT 第八卷 2006 年第 4 期行为会增加合伙企业的监督成本,降低合伙企业的效率,使其难以维持下去3.委托代理关系增加了合伙企业的代理成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体制具有自身的灵活性,它依据其规模的大小既可以由合伙人全体共同管理,又可以选择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如果在管理上选择后一种方式,那么合伙企业同现代公司制企业一样存在委托代理的问题因为随着现代大生产的发展,社会化分丁渗透到了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而这种分 T 又大多表现为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例如,诉讼人与律师,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等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所以合伙企业的这种
17、管理方式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在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情况下,代理问题的出现和代理成本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代理人也是一个具有独立利益行为目标的经济人,他的行为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不可能一致目标不一致必然使代理人采取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这将使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从而产生代理问题和代理成本.“我们将代理成本的总和定义为:(1) 委托人的监督支出 ;(2)代理人的保证支出 ;(3)剩余损失.“合伙企业的代理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协定签订后,其中一方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有目的地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而增加自己的
18、利益的行为.“ 合伙企业的代理人负责企业事务的执行,对内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者.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这种情况下,他(们)比非代理人具有信息优势,使他(们) 有机会利用信息优势来损害非代理人的利益,以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同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这一特征使代理人出现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增大,因为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引发的后果由全体合伙人分担.其次,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也是合伙企业代理成本的一部分.为了使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利益损失最小化.为了将代理人的决策与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在的偏差所产生的货币损失即剩余损失最小化,委托人不得不承担监督费用.同时,监督过程中还
19、存在非代理人之间监督的偷懒行为或搭便车行为,这一点前面已有论述.此处不再赘述.三,解决合伙企业运行成本过高问题的思考每一种企业制度都有其正功能和负功能,就是说,任何一种企业制度既有其自身的优势也有劣势,关键是在企业的运转过程中要发挥自身的优势,避免其劣势.这就需要企业依据自身的特点在制度设计,管理体制等方面改进不足之处.以实现企业制度效率最大化.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如果制度所提供的服务或实现的功能为一定,那么,选择成本较低的制度就是更为有效的制度.针对上述合伙企业的特征及其面临的问题.我们认为,合伙企业在创立和发展中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以降低合伙企业的运行成本,提高其制度效率和经济效率.第一,建立
20、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产权是一种权利束,可以分解为多种权利并统一呈现的结构状态.从狭义上说,产权包括四权即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通过划分产权,明确不同合伙人的责任,权利边界.使权利和责任相对称,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减少合伙企业的交易成本.与此同时,由于界定了不同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的边界,外部性的损失的成本就内化为个人的成本,这样不仅会减少合伙企业的成本,而且也会促使各合伙人努力避免外部性损失.同时,合伙企业的外部性收益的归属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所以合伙企业在创建时,一定要严格依据合伙企业法起草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的一些有争议的权利和责任(比如剩余收益的分配,外部收益的归
21、属,外部损失的责任承担)做 H相应的解释和明确,并根据发展情况灵活地做出调整,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降低合伙企业的交易成本.第二,强化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信任是维系合伙人合作的道德基础,是合伙企业的软约束合伙人之间的稳固的信任关系可以降低合伙企业的监督成本.加强合伙企业的稳定性,维持合伙人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新制度经济学普遍认同信任在交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为交易双方提供稳定预期,节约交易成本并限制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保证经济交换的持续进行.“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引入企业内部和外部竞争机制加强合伙人间的信任,就是说每一个合伙人通常选择那些信用水平较高的人作为合作伙伴,以实现企业整体经营效
22、率最优.而那些信用水平差的合伙人就面临被淘汰.有被潜在合伙人接替的危险,这种由缺乏信任而面临的失去合伙人资格的危险可以抑制各种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为了能了解每一个合伙人和潜在合伙人的信崩水平,就需要政府加强信用评价体制和失信约束机制的建设,完善个人信用体制.这就需要各部门相互沟通合作.台相应措施以加强信用机制的建设.第三,健全合伙企业的规章制度合伙企业的发展不仅仅依靠合伙人之间的道德信任,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企业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正式规章制度同时完善的规章制度也为信任提供了根本保证.正如有研究者说:合伙企业不能因规模小而忽视基本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是企业良好运行的保证.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守则,
23、缺少制度意识终将被市场机制淘汰出局因此,合伙企业不仅要建立健全产权制度,还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后,还要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及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保证制度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以制度保证合伙企业的长期,稳定,高效的运转.参考文献:1刘亚天.经济法 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袁庆民+ 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3柯武刚,史漫飞 .制度经济学M.商务印书馆,2000+4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5詹森?梅克森.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J.上海三联书店,1998.6朱国宏,桂勇 .经济社会学导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7刘颖,孙彦玲 .合伙企业的信任问题分析J.经济管理,2005,(1).8陈树文,孙彦玲 .合伙企业问题的解决方案J.企业改革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