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行南昌县支行假币收缴鉴定流程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由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 字样 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 字样戳记,并在 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 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并向假币持有人出具假币收缴凭证假币持有人如有异议,可在 3 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当地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单位)提出书面鉴定申请鉴定单位收到鉴定申请后 2 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鉴定单位应在受理鉴定之
2、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如经鉴定为真币的,收缴的人民币纸币由鉴定单位交给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按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盖“ 假币” 章的人民币按损伤券 处理;收缴的外币和各种硬币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退还持有人;并均应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如经鉴定为假币的,对假人民币纸币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对假外币和各种硬币,由鉴定单位退回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依法收缴, 并向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承办部门:营业室联系电话:0791-5712041投拆电话:0791-5712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