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分公司、分厂的所有员工。3.0内容3.1 作息时间类别:3.1.1夏季作息时间(03月01日0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1.2冬季作息时间(10月01日0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注 意:车间加班根据实际生产任务而定,车间负责人要按实际加班时间做好考勤纪录。3.2 迟到、早退规定:3.2.1每次30分钟,处罚1元/分钟;3.2.2每次在3060分钟内的,按缺勤半天计算;3.2.3每次1小时,按缺勤一天计算;3.2.
2、4当月累计次数4次,按缺勤半天计算;若7次,按缺勤一天计算。3.2.5若同时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将分别计算。例如:A.如员工迟到4次,每次10分钟,将处罚40元,并按缺勤半天处理;B.如员工迟到4次,其中3次为5分钟,1次为40分钟,将处罚15元(按3.2.1执行),并按缺勤1天处理(按3.2.2、3.2.4执行)。3.3 旷工处理规定:3.3.1计时员工:旷工一天,按本人日工资的三倍处罚。如:日工资为50元/天,旷工当天无工资,并按100元/天进行处罚;3.3.2计件员工:旷工一天,处罚40元/天,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3.4打卡管理规定:3.4.1 代打卡:任何员工不得代替他人打上
3、下班卡。如查实有代打卡的,不论何种原因,查实一次,代打卡人及被代打卡人各处罚100元/次;查实两次,代打卡人及被代打卡人各处罚200元/次;发现三次或以上,代打卡人及被代打卡人分别给予开除。3.4.2 打连卡:员工上下班考勤卡不允许打连卡,上午下班卡必须在12:20前打卡,下午上班卡必须在12:30至下午上班时间打卡,否则卡机不显示记录,将一律按因个人原因漏打卡处理。3.4.3 漏打卡:3.4.3.1计件员工:漏打卡第一卡次给予警告不扣款,第二卡次按5元处罚,第三卡次按10元处罚,第四卡次按15元处罚,依此类推(每次按5元递加);3.4.3.2计时员工:漏打卡第一卡次给予警告不扣款,第二卡次处
4、罚10元,第三卡次处罚15元,第四卡次处罚20元,超过四次的,每次漏打卡按当天未出勤计算工资(0.5天为一个单位)。3.4.3.3 漏打卡单填写程序:1)计件员工:本人填写漏打卡单交当班保安、当班直接主管、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纳入考勤核算中。2)计时员工:本人填写漏打卡单交直接主管、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纳入考勤核算中。3.4.3.5 因公漏打卡申报程序:本人填写漏打卡单交直接主管、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副总经理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同时必须要在漏打卡单后面附上相关领导签批过的出差申请表、用车申请单、放行条等有效证明(如因陪客户或领导找谈话,漏打卡单上至少需要有
5、两名有效人员证明),否则一律视为因个人原因漏打卡。3.4.4 调休规定:1)公司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假日或公休日上班的,公司可以适当安排调休,调休只针对有休息日的计时员工,计件人员不在此规定范围内。2)员工如需要调休,必须提前写请假条,假条上必须注明为调休,具体程序参照“请假管理规定”,并且考勤人员要在考勤表里给予体现。凡是不提前写请假条而私自进行调休的,将给予20100元处罚,凡是考勤人员不按规定将调休记录记在考勤表里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处罚1050元。3)当年的调休,只能在当年完成,不能累计到下一年度。3.4.5凡是发现计算考勤的人员故意在考勤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视情节给予50200元处罚,如造成损失的(包括多给员工计算了工资或造成每些员工工资少算了),将由计算考勤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如查实非主观原因或故意行为的,将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或处罚550元处理。4.0奖励4.1举报代替他人代打卡的,查实一次,给予举报人奖励100元/次,人事、行政人员不在此奖励范围。5.0备注5.1本规定自09年10月22日公布,11月01日正式生效。如有与本规定冲突之规定以本规定为准。5.2 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编制/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