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会 工 作 制 度 为 了 深 入 贯 彻 实 施 工 会 法 ,切 实 维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认 真 履 行 工 会 的 “四项 ”职 能 ,进 一 步 做 好 工 会 工 作 ,特 制 定 以 下 管 理 制 度 , 第 一 部 分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有 关 制 度 规 定一 、指 导 思 想“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思 想 是 :高 举 邓 小 平 理 论 伟 大 旗 帜 ,全 心 全意 依 靠 职 工 办 好 企 业 ,以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为 基 本 形 式 ,以 公 开 办 事 制 度 ,深 化 民
2、主参 与 、民 主 管 理 、民 主 监 督 工 作 为 主 要 内 容 ,促 进 企 业 的 改 革 、发 展 和 稳 定 为 目 的 ,坚 持 内 容 和 形 式 的 统 一 ,认 真 组 织 职 工 参 与 改 革 和 管 理 ,让 职 工 知 情 、夯 实 当 家作 主 的 基 础 ,听 职 工 议 事 、疏 通 当 家 作 主 的 渠 道 ,请 职 工 监 督 、尊 重 当 家 作 主 的 权利 ,靠 职 工 发 展 、发 挥 当 家 作 主 的 作 用 。二 、基 本 原 则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应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依 法 办 事 、突 出 重 点 、分 开
3、层 次 、方 便群 众 、循 序 渐 进 、持 之 以 恒 、推 进 企 业 发 展 等 八 项 原 则 。1、实 事 求 是 的 原 则 。公 开 内 容 必 须 真 实 可 靠 ,准 确 可 信 ,符 合 企 业 实 际 ,注重 实 际 效 果 。2、依 法 办 事 的 原 则 。厂 务 公 开 的 内 容 、程 序 、方 法 等 要 符 合 党 的 方 针 、政 策以 及 国 家 的 法 律 法 规 。全 心 全 意 依 靠 工 人 阶 级 是 党 的 根 本 指 导 方 针 ,职 工 是 企 业的 主 人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应 保 密 的 事 项 外 ,凡 需 发 动 和
4、 依 靠 职 工 群 众 民 主 参 与 、民 主 监 督 、民 主 管 理 的 事 项 必 须 公 开 。3、方 便 群 众 的 原 则 。厂 务 公 开 的 各 类 方 法 、措 施 应 简 便 、易 行 、方 便 群 众 ,为多 数 职 工 群 众 所 接 受 。4、循 序 渐 进 的 原 则 。按 照 先 易 后 难 ,先 简 后 繁 ,循 序 渐 进 的 思 路 ,逐 步 健 全完 善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的 工 作 体 系 。5、持 之 以 恒 的 原 则 。把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作 为 企 业 的 一 项 重 要 工 作 常 抓 不懈 ,做 到 每
5、年 工 作 有 部 署 、有 检 查 、有 考 核 、有 总 结 。6、推 动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原 则 。推 行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是 一 种 手 段 ,其 目 的 是为 了 让 职 工 知 处 情 、议 处 事 、参 处 政 ,推 动 公 司 发 展 。三 、公 开 的 内 容1、生 产 经 营 管 理 方 面 : 发 展 规 划 目 标 和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 改 革 与 管 理 方 案 。 财 务 工 作 情 况 。 物 资 采 购 工 作 。 安 全 生 产 技 措 费 用 的 使 用 。 集 体 协 议 履 行 情 况 。 工 程 项 目 投
6、资 建 设 。2、干 部 考 核 、使 用 情 况 。3、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方 面 : 劳 动 用 工 制 度 。 职 称 评 定 工 作 。 年 度 考 核 兑 现 况 。 先 进 模 范 人 物 的 评 比 。4、职 工 切 身 利 益 方 面 : 职 工 福 利 费 的 使 用 情 况 。 职 工 困 难 补 助 情 况 。四 、公 开 形 式公 开 的 形 式 要 可 行 、实 用 、便 捷 、灵 活 有 效 、因 事 制 宜 。1、建 立 公 开 栏 。公 开 栏 主 要 用 于 那 些 涉 及 职 工 切 身 利 益 ,群 众 比 较 关 注 ,须 让群 众 监 督 的 公
7、开 内 容 。2、召 开 职 代 会 (职 代 会 闭 会 期 间 召 开 职 代 会 联 席 会 )。会 前 ,广 泛 征 求 群 众 意见 ,充 分 酝 酿 ;会 上 ,让 职 工 畅 所 欲 言 ,充 分 发 表 自 己 的 意 见 ,并 通 过 民 主 集 中 制的 原 则 形 成 决 议 ;会 后 ,做 好 宣 传 ,团 结 职 工 齐 心 协 力 执 行 决 议 。3、厂 情 发 布 会 。主 要 适 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一 些 动 态 的 ,需 及 时 公 开 并 在 一 定范 围 内 征 求 意 见 的 事 项 。五 、公 开 时 间公 开 的 时 间 因 内 容
8、而 定 。根 据 厂 务 处 理 的 先 后 及 职 工 群 众 的 愿 望 和 要 求 ,确 定公 开 的 时 间 。属 于 阶 段 性 工 作 按 阶 段 公 开 。如 年 底 ,将 计 划 的 完 成 情 况 、各 种 公 开事 项 的 办 事 结 果 、群 众 意 见 的 答 复 和 解 决 情 况 公 开 ,让 职 工 从 总 体 上 对 企 业 的 重要 厂 务 有 所 了 解 。六 、公 开 的 程 序厂 务 公 开 要 体 现 民 主 集 中 制 的 原 则 ,要 充 分 发 扬 民 主 ,广 泛 听 取 职 工 群 众 的 意见 ,通 过 法 定 的 程 序 做 出 符 合
9、实 际 的 决 策 。凡 提 交 职 代 会 审 议 、审 查 的 各 项 议 案 ,应 提 前 发 给 职 工 代 表 预 审 ,职 代 会 主 要 工 作 报 告 、改 革 与 管 理 方 案 提 前 10 天 发至 各 基 层 代 表 组 超 前 审 议 。对 各 项 决 策 的 实 施 和 工 作 执 行 情 况 ,要 及 时 通 过 职 工代 表 大 会 、座 谈 会 、职 工 代 表 值 班 巡 视 或 通 过 设 立 举 报 箱 、意 见 箱 等 方 式 收 集 职工 群 众 的 反 映 、意 见 和 建 议 ,进 行 认 真 的 研 究 与 分 析 。对 有 条 件 解 决 的
10、 问 题 要 采取 措 施 加 以 解 决 ,对 条 件 不 成 熟 的 要 作 出 解 释 和 说 明 ,争 取 职 工 的 谅 解 和 支 持 。七 、组 织 领 导 及 职 责1、建 立 、健 全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搞 好 组 织 协 调 。处 成 立 “厂 务 公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2、建 立 健 全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监 督 工 作 小 组 ,搞 好 群 众 监 督 。处 成 立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监 督 工 作 小 组 。3、职 责(1)、领 导 小 组 工 作 职 责 :1、负
11、 责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工 作 规 划 、公 开 方 案 的 制 定 ,重大 问 题 的 协 调 以 及 指 导 此 项 工 作 的 考 核 、监 督 和 检 查 。2、及 时 发 现 和 解 决 在 厂 务 公 开 工 作 运 行 中 出 现 的 新 情 况 、新 问 题 ,注 重 研 究厂 务 公 开 工 作 的 新 思 路 。3、及 时 总 结 、交 流 、推 广 典 型 经 验 。4、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引 导 厂 务 公 开 不 断 向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领 域 及 各 个 领 域 延 伸 ,并 纳 入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12、 的 体 制 、机 制 和 制 度 之 中 。5、不 断 健 全 和 完 善 厂 务 公 开 制 度 和 职 工 民 主 管 理 制 度 。6、领 导 小 组 每 半 年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研 究 部 署 有 关 工 作 。(2)、监 督 小 组 工 作 职 责 :1、监 督 和 检 查 全 处 厂 务 公 开 所 涉 及 的 公 开 事 项 、内 容 是 否 真 实 、全 面 ,公 开 是否 及 时 ,程 序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群 众 反 映 的 问 题 是 否 得 到 解 决 。组 织 职 工 代 表对 厂 务 公 开 工 作 进 行 评 议 和 监 督 。2、对
13、出 现 的 新 情 况 、新 问 题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与 公 开 工 作 小 组 协 商 一 致 后 ,确定 公 开 方 案 ,并 予 以 监 督 、指 导 。3、监 督 小 组 每 半 年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分 析 情 况 ,研 究 对 策 ,安 排 下 一 阶 段 的 重 点工 作 ,遇 有 重 大 情 况 随 时 开 会 研 究 。4、负 责 对 处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并 向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报告 。(3)、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1、在 领 导 小 组 的 直 接 领 导 下 开 展
14、 工 作 ,负 责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文 件起 草 、会 议 组 织 及 日 常 协 调 工 作 。2、深 入 基 层 ,指 导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的 开 展 ,及 时 总 结 经 验 ,推 广 先进 典 型 。3、定 期 组 织 职 工 代 表 对 处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4、参 与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情 况 的 考 核 ,并 对 考 核 结 果 进 行 评 价分 析 ,并 实 行 公 开 。5、不 断 建 立 健 全 “厂 务 公 开 、民
15、 主 管 理 ”工 作 基 础 资 料 ,负 责 工 作 的 登 记 、催 办 、落 实 和 信 息 的 反 馈 交 流 。八 、工 作 要 求1、实 行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是 推 进 基 层 民 主 政 治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贯 彻 党的 全 心 全 意 依 靠 工 人 阶 级 指 导 方 针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加 强 企 业 领 导 班 子 建 设 和 党 风廉 政 建 设 的 重 要 保 证 。各 级 领 导 干 部 一 定 要 在 这 个 问 题 上 ,统 一 思 想 ,形 成 共 识 ,认 真 负 责 地 把 这 项 工 作 抓 紧 、抓 好
16、、抓 实 。2、实 行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贵 在 经 常 化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经 常 化 就 是 要 不断 解 决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新 情 况 、新 问 题 ,既 要 抓 宣 传 、讲 意 义 ,又 要 抓 落 实 、抓 典 型 、持 之 以 恒 。制 度 化 就 是 把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作 为 搞 好 企 业 的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固 定 下 来 ,形 成 制 度 。规 范 化 就 是 逐 步 把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的 内 容 、形 式 、程序 、标 准 、时 间 和 责 任 落 实 规 范 化 。标
17、准 ,把 公 开 工 作 做 深 、做 细 ,使 企 业 的 各 项管 理 工 作 更 加 透 明 ,职 工 更 加 满 意 。3、“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切 忌 形 式 主 义 和 一 阵 风 。认 真 抓 落 实 ,力 求 取 得更 大 的 实 效 。公 开 的 形 式 要 灵 活 有 效 ,因 事 制 宜 。公 开 的 程 序 要 体 现 民 主 集 中 制的 原 则 ,充 分 发 扬 民 主 ,广 泛 听 取 职 工 群 众 的 意 见 。第 二 部 分 : 女 工 工 作 制 度 规 定一 、加 强 女 职 工 委 员 会 的 建 设 ,建 立 健 全 基 层
18、女 工 组 织 ,定 期 召 开 女 工 委 员 会会 议 。二 、全 面 提 高 女 职 工 素 质 ,每 年 至 少 举 办 一 次 女 工 委 员 培 训 班 。三 、认 真 总 结 女 职 工 工 作 ,每 年 “三 八 ”期 间 召 开 女 职 工 总 结 表 彰 会 。四 、维 护 女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特 殊 利 益 ,为 女 职 工 说 话 办 事 ,认 真 做 好 来 信 来访 工 作 ,要 及 时 解 决 ,并 做 好 记 录 。第 三 部 分 :文 化 体 育 工 作 制 度 规 定一 、积 极 组 织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文 化 体 育 活 动 ,
19、增 强 职 工 的 身 体 素 质 ,为 生 产 建设 服 务 。二 、每 年 组 织 三 次 处 以 上 规 模 的 文 体 活 动 ,活 跃 职 工 的 业 余 文 化 生 活 。三 、每 年 为 基 层 配 备 一 次 文 体 用 品 ,定 期 组 织 指 导 基 层 开 展 小 型 多 样 的 文 体 活动 。第 四 部 分 :劳 动 争 议 工 作 制 度参 照 劳 部 发 1993301 号 企 业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委 员 会 组 织 及 工 作 规 则 执 行第 五 部 分 :劳 动 保 护 工 作 制 度一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贯 彻
20、 全 国 总 工 会 劳 动 保 护 监 督 检 查 三 个条 例 ,保 护 职 工 的 安 全 、健 康 ,维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二 、积 极 向 职 工 宣 传 有 关 劳 动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提 高 职 工 的 自 我 保 护 意 识 。三 、健 全 劳 动 保 护 监 督 检 查 体 系 ,每 年 组 织 一 次 基 层 劳 动 保 护 监 督 检 查 员 培 训班 。四 、参 与 企 业 职 工 劳 动 保 护 及 重 大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参 与 企 业 职 工 劳 动 防 护 用品 的 制 定 及 对 生 产 厂 家 的 资 质
21、检 查 和 质 量 监 督 。五 、健 全 有 毒 有 害 岗 位 职 工 档 案 ,每 年 安 排 有 毒 有 害 岗 位 职 工 进 行 健 康 疗 养 。第 六 部 分 :工 会 办 公 室 管 理 制 度一 、会 议 制 度1、会 委 员 会 及 工 会 经 审 会 会 议 制 度(1)、参 加 对 象 :全 体 工 会 委 员 会 委 员 、经 审 委 员 。(2)、会 议 时 间 :每 半 年 召 开 一 次 ,遇 有 重 大 情 况 随 时 组 织 召 开 会 议 研 究 、决 定 。(3)、会 议 内 容 :听 取 和 审 议 工 作 报 告 及 工 作 安 排 ;听 取 和
22、审 议 工 会 经 费 收 支 情 况及 预 决 算 报 告 ;审 批 立 功 集 体 及 个 人 ;其 它 需 要 集 体 研 究 决 定 的 事 项 。(4)、每 次 会 议 必 须 指 定 专 人 认 真 做 好 原 绐 记 录 。2、办 公 室 会 议 制 度(1)、参 加 对 象 :全 体 办 公 室 成 员 。(2)、会 议 时 间 :每 周 召 开 一 次 ,遇 有 重 大 情 况 临 时 组 织 召 开 。(3)、会 议 内 容 :各 岗 汇 报 分 析 上 周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安 排 布 置 下 周 工 作 任 务 ,协 调全 处 工 会 工 作 ;及 时 总 结 发 现 工 会 工 作 先 进 典 型 ,检 查 工 作 运 行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不足 ;各 岗 做 到 情 况 互 通 ,重 点 工 作 相 互 配 合 。利 用 办 公 例 会 时 间 进 行 政 治 、业 务 学习 。(4)、认 真 做 好 会 议 记 录 。二 、工 作 总 结 汇 报 制 度1、工 会 工 作 半 年 总 结 一 次 。2、各 个 岗 位 工 作 做 到 半 年 一 小 结 ,全 年 工 作 有 总 结 有 安 排 。3、做 好 重 大 工 作 项 目 及 活 动 有 专 项 总 结 ,及 时 向 领 导 和 上 级 汇 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