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生活营地住房、用电、卫生管理办法根据外包工地的特点,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健康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积极为职工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现结合公司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和创建文明施工项目的要求,按照切实对职工负责的原则,就生活区营地住房和用电安全防范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住房管理办法 1.1项目部生活营区职工住房和办公用房及在用的库房、车间等为公司租赁的民房。统一列入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防护和管理范围。项目部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统一管理。1.2项目部各班组需安排住房,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报请项目部领导批准同意后,视
2、住房具体情况给予解决。1.3 居住在生活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住房管理规定和统一安排,对私自调房、强行占房和不服从管理的个人,将根据情节给予100300元的罚款。1.4项目部各住房个人和部门应加强职工住房管理,教育所属员工自觉遵守项目部住房和用电管理的制度,自觉爱护门窗及室内墙体等公共设施,有效规范其行为,积极配合房屋主管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如有损坏者,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人工等)由损坏者承担,故意损坏者,将给予维修费用12倍的处罚。第二章 用电管理办法2.1为使生活区用电进一步得到有序管理,项目部决定在满足职工正常工作、生活的前提下,对营区用电实行安装计量电表,定人定量供
3、电和个人摊销付费方式进行管理。每月由项目部电工对超出部分进行统计核算,并从该用户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2.2为规范生活用电,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不得有任何窃电行为。确需在室内接床头灯或临时插座的必须使用具有安全保障的电线和附件。对于违反规定或有窃电者,第一次给予100元罚款;第二次发现给予3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给予500元以上罚款处理。2.3职工要养成人离房间随手关灯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明灯现象。各用电单位、个人应定期对供电线路及闸刀等用电保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有不安全用电隐患的线路,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2.4每间房屋每
4、月按20度标准执行,超出部分按1.0元/度计收,费用每月从屋内个人工资中均摊扣除。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3.1办公室有项目部办公人员负责打扫;生活宿舍由各个宿舍的员工自行负责进行清扫、消毒;所有人员应注意保持周围的环境卫生。3.2项目部所有员工要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积极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主动将生活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池或垃圾桶。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努力做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各种塑料包装袋。3.3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环境管理目标。对于办公、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应做到物尽其用、废物利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对复印机碳粉盒、废墨粉、废电池、废灯管等其他有害有毒废弃物以旧换新后集中处置。对于个别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观的,将按规定给予50200元罚款。3.4为节约用水,降低工程成本支出,全体员工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阀的良好习惯。严禁用水无人看管、任意流水造成浪费的现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