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预录取承诺书本人承诺:本人接受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2009 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预录取的结果,并将按照中山大学的有关规定和通知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本人明白: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上述承诺,既是应受谴责之背信行为,也会给其他申请者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造成损失。本人同意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通过法律以及其他途径对本人的无故违反承诺行为追究责任。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 注:1. 本申请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所有。2. 此表须用 A4 纸打印,本人签字并于 4 月 17 日下午五点前 通过传真、快递或直接提交的形式交到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MBA 中心。地址:广州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叶葆定堂一楼 邮编:510275传真号码:020-841119183. 预录取承诺书回收名单将在岭南学院 MBA 中心网站首页公布,请查询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