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丽水市幼儿园优秀教学活动评比暨观摩活动的通 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市直属幼儿园: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探讨优化幼儿园教学活动的途径与方法,推动我市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提高广大幼儿园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年初计划,决定于 2004 年11 月在丽水举办幼儿园优秀教学活动评比暨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地点1、参评执教教师 11 月 15 日上午报到,下午抽签、熟悉班级。2、与会代表 11 月 15 日下午报到,16 日至 17 日参加活动。报到地点:丽水市灯塔街 103 号市教育局教研室。二、参加对象1、各县(市、
2、区)幼教教研员;2、参评活动的执教者;3、各县(市、区)参加观摩活动的教师代表 810 名。三、材料准备1、参评教学活动提交的材料包括:教案(包括设计意图、教学目标、教学准备和教学过程)打印 100 份,说课稿打印 10 份,教案和说课稿各一份连同推荐表于 11月 5 日前寄丽水市教育局教研室幼教组,其余材料报到时交会务组。2、与会教师代表每人可送一篇教学论文参加书面交流,要求打印 100 份,于报到时交会务组。四、经费1、与会代表每人交资料费 80 元,参评教师另交评审费 100 元。2、与会代表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丽水市教育局教研室丽水市幼教专委会二 00 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