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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煤集团鸡西分子公司企务公开管理.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1941146 上传时间:2018-08-29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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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龙煤集团鸡西分子公司企务公开管理目 录第 1 章 总述1.1 简述1.2 适用范围 1.3 实施目的1.4 指导思想1.5 公开管理的内容1.6 公开管理的形式 1.7 组织机构 1.8 文件控制和管理 第 2 章 企务公开制度2.1 简述2.2 目的2.3 工作机制2.4 基本原则2.5 公开内容2.6 记录和文档第 3 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3.1 简述3.2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3.3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3.4 职工代表3.5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3.6 记录和文档第 4 章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4.1 平等协商4.2 集体合同4.3 记录和文档第 5 章 井、科、段队、班组职工民主

2、管理制度5.1 简述5.2 井、科职工主民管理5.3 班组民主管理会5.4 记录和文档第 6 章 其它企务公开实现形式6.1 企情发布会6.2 民主议事会6.3 党政工联席会议6.4 民主接待日制度6.5 矿长、经理联系人制度6.6 其它公开形式6.7 文档和记录第 7 章 监督检查第 8 章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第 1 章 总 述1.1 为规范公司的企务公开工作,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推动企业持续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和关于黑龙江省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结合公司实际、引入 ISO9000 质量管理标准模式,制订本手册。1.2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属

3、矿、厂、分公司、院、培训中心等二级单位及其所属基层单位。1.3 实施目的 本手册旨在将民主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为实现企务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确定运行程序,提供遵循依据。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企业的管理效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1.4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加强企业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职工舍法权益,建设和谐矿区为目标,坚持“四位一体”运行机制,用完善的机制和必要的程序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企务公开在推进“四大工程”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作用。1.5 公开管理的内容 公开管理是指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职工代表大

4、会或其它形式,将企业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向职工公开,并接受职工监督的活动。1.5.1 企业重大决策。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1.5.2 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大宗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物资采购供应,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磨帐,房屋设备租赁,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1.5.3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

5、况,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工资、奖金分配,奖惩,福利保险待遇,救济,职称评定,入党,评先选优,培训,疗养休假等。1.5.4 领导班子建设及廉政建设。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主评议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等。1.6 公开管理的形式 1.6.1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6.2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1.6.3 企务公开栏。1.6.4 企情发布会、民主议事会、党政工联席会议、民主接待日制度、矿长、经理联系人制度、电视、报纸、简报、信息网络等其它形式。1.7 组织机构 1.7.1 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组 长:孙若山、金岩、董兴春 副组长:成照东、孟凡平、董连庆 成员单位:纪委

6、、工会、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经理办公室、分子公司财务部、分子公司劳动工资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1.7.2 公司企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工会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企务公开日常工作,并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价和监督。1.7.3 公司企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由纪委、工会有关人员以及职工代表组成,负责监督检查企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内容是否真实、及时。1.7.4 各直属单位及其所属基层单位要建立由相应部门参加的本级企务公开领导小组。1.8 文件控制和管理 1.8.1 手册的编制和发布。手册由公司党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经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报请公司党委同意,由公司党委书记签发。1.

7、8.2 手册的修改。本体系的实施依照联系实际、规范操作、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修改。由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上级工作方针调整,以及通过职工评价发现体系文件的有关具体规定不符合实际需要时,应由公司党委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手册以阿拉伯数字作修改码表示修改状态, “0”表示未经修改,“1”表示第一次修改1.8.3 文件管理。手册编制批准后,由公司工会负责编号分发和存档,并填写发放记录。修改后的文件发放后,原文件作废。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记录和文档管理是民主管理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和管理,须登记造册、妥善保存作为历史资料和工作考核的依据。第

8、2 章 企务公开制度2.1 企务公开是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2.2 目的 实行企务公开,有利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行企务公开,有利于加强企业民主管理,调动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实行企务公开,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和科学决策,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2.3 工作机制 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主办,纪委监督。2.3.1 党委领导,即各级党组织是企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者。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企务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半年召开会议研究部

9、署工作,每季度检查工作。2.3.2 行政负责,即各级行政部门是企务公开的主体责任者。各级行政领导必须把企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贯彻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各行政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自觉负责,认真执行公开,及时整改问题。主管领导、具体项目负责人也要承担企务公开工作的责任。2.3.3 工会主办,即各级工会是企务公开的日常管理者。各级工会要组织协调公开,引导职工参与公开,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政班子反馈信息。按程序公开,做好资料归档管理。2.3.4 纪委监督,即纪检监察部门是企务公开的监督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企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

10、追究责任,防止不公开、假公开现象的发生。2.4 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简便易行,持之以恒。2.4.1 突出重点,即突出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2.4.2 实事求是,即杜绝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2.4.3 简便易行,即地点明显、形式简捷,方便员工监督。2.4.4 持之以恒,即建立长效机制。2.5 公开内容2.5.1 矿、厂、处级单位重点公开内容及时间企业改革、改制、破产政策,经营承包政策,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工资分配办法,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公开形式为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公开一次;生产经营计划及完成情况,每月在公开栏公开;自行采购材料情况,每月在公开栏公开

11、;各种罚款,每月在公开栏公开;聘任提拔干部、评先选优、发展党员,随时在公开栏公开;困难员工救济、医疗费用报销,随时在公开栏公开;房屋、设备租赁情况,每月在公开栏公开;水费、电费、卫生费、取暖费、收视费等,每月在公开栏公开;院、校等事业单位按照行业要求进行公开;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2.5.1 井、科级单位重点公开内容及时间生产经营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每月在公开栏公开;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工资总额及实际分配情况,每月在公开栏公开;井科领导干部工资,每月在公开栏公开;对各段队、车间奖罚情况,随时在公开栏公开;评先选优、发展党员,随时在公开栏公开;困难员工救济,随时在公开栏公开;涉及员工利

12、益的有关规章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随时在公开栏公开;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2.5.3 段队、班组重点公开内容及时间生产经营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材料消耗情况,每月在公开栏公开;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工作量、划回工资总额,每月在公开栏公开;计件工资的定额单价、分值、总金额,每月在公开栏公开,工分每天在公开栏公开;增、减工分及原因,工资台帐,每月在公开栏公开不少于 10 天;段队干部工资,每月在公开栏公开;员工奖罚情况,随时在公开栏公开;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2.6 记录和文档企务公开制度。企务公开会议记录。企务公开工作记录。企务公开资料存档。第 3 章 职工代表

13、大会制度3.1 职工代表大会3.1.1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开管理的主要载体,是法律确定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权构。 3.1.2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3.1.3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同级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3.1.4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3.1.5 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3.2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3.2.1 定期听取企业行政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

14、、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方案的实施做出决议。3.2.2 审议通过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3.2.3 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3.2.4 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3.2.5 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企业领导人,报主管机关审批。3.2.6 审议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3.2.7 听取并审议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理和落实情况的报告。3.2.8 审议并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听取并讨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

15、。3.2.9 其它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决定的事项。3.3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3.3.1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一般应在召开会议前 30 日开始。3.3.2 工会拟定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向党组织报告召开请示,将方案交党组织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方案应包括大会的指导思想、中心议题、会期、规模、议程、组织机构及成员人选、提案征集、文件材料准备以及其它筹备事项。3.3.3 组织职工代表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视察。3.3.4 选举或补选职工代表,以及代表资格审查。3.3.5 根据中心议题起草文件。行政工作报告、提案解答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审查并决定的有关议

16、案由行政负责;职工代表视察报告由工会负责;党组织领导讲话由党办负责。3.3.6 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文件、材料需提交党组织讨论批准,并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 10 天交职工代表征求意见。3.3.7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全体职工代表参加。主要内容: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筹备工作报告;选举大会主席团;选举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通过大会议程;其它需要通过或说明的事项。3.3.8 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主要内容:听取并审议行政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提案解答报告;听取职工代表视察报告;听取并讨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领导述职、测评;审议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

17、;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听取并讨论其它有关文件和决议。3.3.9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式。闭幕式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主要内容:审议通过各项报告决议,并做讨论和修改说明;审议通过有关决议或其它内容;评议领导干部发言及被评议领导干部表态发言;签订集体合同;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党组织领导讲话。3.4 职工代表3.4.1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本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3.4.2 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3.4.3 职工代表一般约为职工总人数的 520。不足 100 人的单位召开职工大会。3.4.4 职工代表一般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

18、组成。其中工人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 40;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一般占代表总数的 40;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20。在青年职工、女职工较多的单位,青年职工、女职工代表的比例适当增加。3.4.5 各单位工会主席任职工代表团长。代表团长的职责是: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整理工作。组织本团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协助行政安排好职工代表出席会议期间的工作。组织本团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有关文件、决议,并收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并引导本选区职工贯彻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工作。3.4.6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二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3.4.7 职工代表的权利在职工

19、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3.4.8 职工代表的义务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经济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企业管理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

20、办的各项工作;把企业发展同职工利益结合起来,自觉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为生产经营发展献计献策。支持正确的主张和决策,带头宣传、贯彻和落实好企业各项决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3.4.9 职工代表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脱离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一般应予保留,职工代表调离企业或者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3.4.10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原选举单位职工代表缺额的,应及时向工会报告,并按民主程序补选,报工会备案。3.4.11 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部分退(离)休人员、非职工代表的中层以上技术管理人员和领导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和特邀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

21、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需要可受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工作。3.5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3.5.1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二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矿(厂、分公司)级单位和井(科)级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二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3.5.2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期召开、按期换届。各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提前 10 天向上级工会报告。3.5.3 遇有重要事项,企业行政、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并报请党组织同意后,可召开临时会议。3.5.4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对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表决采取无记名

22、投票方式,对议案表决实行举手表决方式。无论何种方式均须有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意愿的表决程序,全体职工代表表决,过半数的同意方为有效通过。3.5.5 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正式决议和审查同意、审议通过、审议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3.5.6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正式会议和闭幕式。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必须是本届会议的正式代表。3.5.7 职工代表大会下设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提案审理工作、劳动争议调解、职工代表视察工作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必须是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一届,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是

23、职工代表大会为评议、监督领导干部而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在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下,做好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案制定、调查研究和组织工作。同时通过各种形式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对干部的监督权。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为了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提案征集和审理落实职工代表提案工作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职工代表提出提案,分类整理,审议立案,提出落实建议。审理和落实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为调解、消除职工和企业的内部矛盾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通过依法解说、调解,使矛盾双方自愿化解矛盾,同时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职工代表视察工作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为

24、督促、检查各项决议、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定期视察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的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5.8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团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党政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参加。3.5.9 提案审理工作程序。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应根据大会中心议题做好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 20 日,将提案表印发给职工代表。由各代表团组织职工代表在广泛征

25、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一事一案,建议合理可行的要求,整理填写提案单。由代表团、班组等集体名义提出的提案,应有代表团或班组负责人签名;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的提案,还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职工代表附议同意签名。于大会召开前 10 天交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根据依法、切实可行的原则,对征集的所有提案分别做出应予立案、暂不立案和不予立案的说明,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表决通过。将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确立的提案分别交由有关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视察工作委员会定期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汇报提案落实情况。3.6 记录和文档职工代表大会记录(包括预备会议、正式会议、闭幕

26、式) ;职工代表团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记录。历次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件档案。第 4 章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4.1 平等体协商是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和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前提条件和必要程序。4.1.1 平等协商的准备4.1.1.1 调查研究,确定协商议题。工会要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生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将职工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确定为平等协商的主要内容和议题。4.1.1.2 掌握资料,拟定协商方案。协商议题确定后,工会应根据平等协商的内容搜集相关情况,并掌握以下资料:国家对平等

27、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劳动管理政策;国家有关劳动就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劳动标准条件;有关物价指数、人均消费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就业状况等数据资料;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定等;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计划指标、劳动生产率、工资利润率、人均收入等;与平等协商内容相关的其它情况。4.1.1.3 草拟平等协商制度。由工会或企业行政单方面起草,或者各自起草,或者由双方的协商代表组成小组共同起草完成,其内容应包括:协商时间、参加人员等事项;协商的主要议题和协商程序;协商双方应遵守的规则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8、。4.1.1.4 选派协商代表遵循双方代表人数对等的原则,每方协商代表至少 3 人。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职工方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应包括工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的负责人。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职工协商代表和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不得互相兼任。根据实际需要,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不能代理首席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三分之一。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平等协商记录员。协商记录应由双方

29、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 15 日内产生新的代表。4.1.2 平等协商内容:可就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和以下各项具体劳动关系内容进行单项、多项或综合性的平等协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用工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它内容。4.1.3 平等协商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可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

30、激行为。4.1.4 平等协商的程序4.1.4.1 提出要约。平等协商双方都可以就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平等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在收到平等协商要求之日起 20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4.1.4.2 非正式协商。要约方的首席代表可就协商方案、主要议题等重要原则问题,与对方首席代表先行沟通,进行非正式协商,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说明协商意向、理由和依据。经过非正式协商,争取在主要内容和实质问题上达成基本共识。4.1.4.3 正式协商。正式协商采取平等协商会议形式,由双方人数对等的正式协商代表和委托代表参加,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

31、流主持。宣布协商议程、协商规则和协商纪律;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约,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双方首席代表归纳协商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专项)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正式协商可反复进行。通过协商如不能签订集体合同,可形成集体协议或会议纪要,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4.2 集体合同是工会依照法律规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确定和协调劳动关系时缔结的书面契约。集体合同以劳动标准条件为核心内容是平等协商的结果。集体合同根据实际可分多项(综合)和专项集体合同。4.2.1 集体合同内容应通过平等协商确定。4.2.2

32、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报审程序4.2.2.1 集体合同的起草和协商。在平等协商达成签订集体合同的意向后,由工会或企业行政一方或各自起草,或共同起草集体合同文本。并围绕草拟的集体合同文本进行平等协商。4.2.2.2 集体合同的审议和签约。经平等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专项)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双方签约程序: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 10 天将集体合同(草案)发至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根据沟通情况,工会和行政可进一步协商调整集体合同(草案)内容。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双方首席代表就集体合同的协商过程和各自有关内容做出说明。宣读集体合同(草案) 。对新确定的集

33、体合同(草案)实行表决。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确认签字(盖章) 。未获通过的集体合同(草案) ,无须确认。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做表态性讲话。对原则通过而部分存有异议的集体合同(草案) ,应由双方在会后 10 日内协商修改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审议。若临时会议仍不能通过,则只确认通过部分,未通过部分待下次会议再予以考虑。4.2.2.3 集体合同的报审、公布。集体合同正式签订后,企业行政要按照有关规定,在 10 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确认上报日期;

3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集体合同文本上报之日起 15 日内,如未发现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向全公司职工公布、宣传。4.2.3 集体合同的履行和续订。对确认生效的集体合同要广泛宣传,增强各级行政领导的履约意识和广大职工的依法保护意识及合作意识,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施行过程中,企业行政要认真执行合同要约,并将履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党政工联席会议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的监督。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党政工联席会议报告。在集体合同到期前 3 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

35、提出重新签订和续订的要求。进行新一轮的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4.3 记录和文档平等协商记录。集体合同审查或备案。职工代表或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第 5 章 井、科、段队、班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5.1 井、科、段队、班组职工民主管理是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班组民主管理会和公开栏。5.2 井、科职工主民管理5.2.1 井、科、职工主民管理的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由井、科工会委员会主持。5.2.2 井、科、职工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议井、科行政领导工作报告,并对完成生产计划的措施、技术改造措施、经济承包责任制方案等重大事项

36、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者否决本单位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劳动组合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本单位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要事项;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根据上级的部署,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本单位领导干部。5.2.3 井、科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动员本单位职工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大会决议,努力完成生产任务,支持井、科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力。5.2.4 职工代表。 100 人以上的井、科级单位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100 人以下的单位必须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由班组直接选举,一般为职工人数的 1030,职工代表总数不得少于 30 人。

37、5.2.5 井、科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井、科职工代表大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评议井、科干部至少每年一次,可与企业组织干部人事部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同时进行。5.3 班组民主管理会5.3.1 段队、班组通过职工直接参加的民主管理会议实行民主管理,在本班组的工会小组长主持下开展活动。班组职工民主管理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5.3.2 人数较多的班组,可推选民主管理员(35 名)组成民主管理小组,负责班组日常主民管理工作。5.3.3 班组职工民主管理会议的主要内容:班组长向本班组职工汇报工作。讨论班组生产、工作计划,发动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实施。讨论通过班组奖金分配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对职工的奖惩

38、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评议班组长和班组工作,民主评选、推荐先进生产者、劳动动模范、职工代表。5.4 记录和文档历次井、科职工代表大会文件、记录。班组民主管理会议记录。第 6 章 企务公开其它实现形式6.1 企情发布会6.1.1 企情发布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企业行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向职工代表通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信息等方面的情况,解答职工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让职工代表了解全局的一种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6.1.2 事先协商,互通信息。工会应与行政领导互通各自掌握的情况,事先协商企情发布内容,共同确定发布会主题。6.1.3 主题确定,各负其责。工会可根据事先协商的发布主题,将

39、发布的时间、地点、内容、 对象和有关要求通知基层,作好参加发布会的准备;行政可结合确定的主题,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准备发布的有关材料并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听到职工代表的意见,回答职工代表的提问。6.1.4 认真落实,及时反馈。每次发布会应做好记录,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督促行政落实,有关部门要认真处理,并注意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职工代表。6.2 民主议事会6.2.1 民主议事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行使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对授权事项进行审议、质询、决定的一种议事制度,弥袍补了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间间隔过长的不足,是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一个制度创新。6.2.2 民

40、主议事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是委托代表关系,民主议事的结果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其工作制度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6.2.3 民主议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由职工代表团长、部分职工代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专家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团长应占大多数,实行常任制。6.2.4 民主议事会不定期召开。内容为一事一议,采用票决或者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6.3 党政工联席会议6.3.1 党政工联席会议,是行政和工会之间互通情况,平等协商,理顺工会与行政之间的关系,联系职工与行政间的渠道,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6.3.2 涉及企业机密的企务公开内容,可以在党政工联席会议上进行公开。6.3.3 部

41、分企务公开内容也可以在党政工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准备,然后拿到职工代表大会上研究解决,并向广大职工传达。6.4 民主接待日制度6.4.1 民主接待日制度是企业党政工领导和职工代表定期定点轮流接待职工来访,回答职工咨询的一种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6.4.2 事先公布接待的时间、地点、接待人姓名、职务,以方便职工来访。6.4.3 建立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者姓名(可保密,不保留姓名) 、陈述的事由及建议要求,做好笔录,填写好接待单。6.4.4 接待者应耐心地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热情解答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需要研究的事项一般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6.4.5 对反映

42、干部违法乱纪、打击报复等问题,在调查和作出处理前,应注意保密,以保护来访职工。6.4.6 当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兼并、裁员、分流、用工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时,可设立临时接待处或专题接待日,负责部门接待职工来访。6.5 矿长、经理民主联系人制度6.5.1 矿长、经理民主联系人制度是企业领导班子在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聘任民主联系人,随时与职工加强沟通,真诚合作,达成共识的一种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6.5.2 矿长、经理民主联系人职责努力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知识,能够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不断提高自身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43、调查研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密切联系职工,了解职工需求,针对企业深化改革、生产经营、劳动安全、生活福利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认真如实向领导反映,积极替领导出谋划策,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努力成为企业、领导与职工勾通的桥梁纽带。熟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企业关于规章制度方面的有关方案论证和制订,并提出修改意见,协同企业有关方面做好实施重要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了解职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对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进行监督,及时向领导反映干部在在德、能、勤、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整理职工关注的热点、

44、难点、焦点和疑点问题,在矿长、经理民主联系人会议上进行汇报。6.5.3 矿长、经理民主联系人意见和建议受理可以每月或季度召开矿长、经理民主联系人会议。党委书记或者矿长、经理亲自接待民主联系人。工会作为民主联系人工作站,随时收集民主联系人意见和建议。矿长、经理要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向民主联系人和职工通报。6.5 其它公开形式 广播、电视、报纸、墙报、黑板报、互联网、企业内部网络、告示通知、职工代表巡视制度等也是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辅助形式。6.6 文档和记录各种工作制度。各种人员名单、工作记录。各种意见、建议及落实处理结果记录。第 7 章 监督检查7.1 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

45、监督检查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7.2 成立由纪委、工会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共同参与的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检查小组。7.3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监督检查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将检查结果报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负责对提出问题进行解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有关单位、部门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认真督促整改;设立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意见箱,由监督检查小组对反映的问题监督检查解决处理;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小组的日常工作。7.4 监督检查内容企务公开制度、机构建立情况,运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按时、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的落实情况;

46、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井、科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及落实情况;企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程序是否规范化、公开栏是否及时更新;职工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可情况。职工对企务公开的满意度,职工的合法权益、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是否得到保障。企务公开工作是否按照本手册进行工作,及实行本手册中发现的问题。7.5 责任追究对不落实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侵犯职工民主权利、搞假公开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主管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和纪律处分,取消当年评选先进、授予荣誉称号的资格。7.6 记录和文档监督检查记录。

47、监督检查通报。第 8 章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8.1 法律、法规宪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集体合同规定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8.2 政策、文件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8.3 企业内部文件8.3.1 鸡矿委发(2006)33 号关于印发 鸡西矿业集团企务公开检查验收评比办法的通知比如依据 ISO9000 的定义和理念,我们可以把企务公开看成是一种特殊的“产品” ,职工对企务公开的满意度就是“产品质量”的高低;“产品质量”通过“过程”来保证,实施企务公开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正说明在系统管理、全程控制上有“漏洞”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决定将 ISO9000 质量管理标准引入企务公开工作,以此来提升企务公开的水平和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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