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市城市社区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幸福苑社区为例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学生姓名:于子洁指导教师:梁平教授专 业:行政管理学科门类:管理学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二 O一三年五月The Research on Problems and Measures ofCity Community Mediation in QingdaoA Thesis Submitted to Chongqing University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Masters Degree of ManagementByYu ZijieS
2、upervised by Prof. Liang PingSpecialty: Public Administration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of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 ChinaMay, 2013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中文摘要摘 要调解是我国所特有的、富含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底蕴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素有“东方之花 ”的美誉,本文所研究的城市社区 调解是上世 纪九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在人民调解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社区调解作为一种居民自治解决社区纠纷的活动,是当下我国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
3、部分,它所处理的是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多见和频发的基础性纠纷,它还是实现社会正义的“第一道防 线” ,对于 维护社区的稳定,实现社区的和 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青岛社区建设的理念与实践被誉为“青岛模式” ,而作 为其社区建设所不可或缺的城市社区调解在为青岛的和谐社区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亦有着些许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本文通过对青岛市近十个社区的访谈调研,以幸福苑社区作为主要调研对象,探讨青岛城市社区调解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的学术、现实意义,对研究思路及文中所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梳理,并介绍了本文
4、可能实现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对国内外社区调解相关理论及实践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奠定文章写作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分析了现阶段城市社区调解施行的基础及其必要性,对城市社区调解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简要分析其所包含的内容,为下文对其现状的研究屡清思路。第四部分通过对青岛市的 10个社区进行了基础调研,并以幸福苑社区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城市社区调解所包含的内容为分析点,运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对青岛市社区调解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总结出青岛社区调解的可借鉴之处。第五部分依据前一章对现状的研究,从社区调解本身及其运行环境两方面揭示了青岛城市社区调解在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六部分
5、针对青岛社区调解现存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为青岛市和谐社区的建设发展添砖加瓦。关键词:青岛市,城市社区,社区调解,信任机制I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英文摘要ABSTRACTMediation is a dispute resolution activity, known as “the flower of the east”, whichis rich in Chinese cultural connotation. City community mediation, the subject of thispaper, was gradually set up in the early
6、 1990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construction and community service. Community mediation, as a activity ofself-governance by city residents to solve community disput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community governance in China which deals with frequent basic dispute amongresidents. It plays a cruci
7、al role in community harmony, regarded as “First line ofdefense” to ensure social justice. The idea and practice of Qingdao communityconstruction was called “Qingdao Mode”, and city community mediation, as anindispensible part of Qingdao community construction, made contributive forcommunity harmony
8、, at the same time, also had its problems. This thesis investigatedabout 10 communities and took Xingfuyuan community in Qingdao as main object. Itdiscussed the main problems of Qingdao city community mediation and tookappropriate measures. This paper consists of 6 parts, as follows:Part I, Introduc
9、tion, introduces its background, academic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researching thought, methods and probably innovation.Part II, Literature review, combs both domestic and abroad literatures oncommunity mediation, which will lay the foundation for the rest sections.Part III analyses the necessity
10、of presently implementing city communitymediation,defines some related concept about city community mediation, and sketch itscontents in order to straighten up the ideas below.Part IV conducts survey in 10 communities in Qingdao generally, and takesXingfuyuan community as main research subject, acco
11、rding to the containing aspects ofcity community mediation. It discus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Qingdao city communitymediation with the methods of interview and questionnaire, and summarizes itsexperience which can be continued and learn from.Part V reveals the problems of Qingdao city community
12、mediation from twoaspects-internal issues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tries to analyses the reasons thatcaused these problems.In Part VI, some suggestions are given for improvement in Qingdao cityII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英文摘要community mediation, and in the hope of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harmoniouscommun
13、ity.Key words: Qingdao, city community, community mediation, trust mechanismIII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目 录目 录中文摘要I英文摘要 II1 绪论 1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1研究背景 11.1.2研究意义 21.2研究思路与方法. 31.2.1研究思路 31.2.2研究方法 31.3研究的创新之处. 4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52.1国外社区调解研究现状 . 52.1.1西方国家与社区调解相关的理论研究 52.1.2西方国家社区调解的实践研究 62.2国内社区调解研究现状 . 72.2.1社区调解的对象-
14、社区纠纷的研究 82.2.2社区调解机构及其运行的研究 82.2.3社区调解方法及差序格局理论在研究中的运用 93 城市社区调解概述 . 113.1城市社区调解相关概念界定 . 113.1.1城市社区 113.1.2社区调解 113.2城市社区调解基本内容 . 123.2.1原则 123.2.2主体-社区调解机构与纠纷当事人 133.2.3客体-社区纠纷 . 133.2.4方式与手段 133.2.5核心机制-城市社区信任机制 1443.2.6支撑保障机制 143.3城市社区调解施行的基础及必要性 . 1553.4小结. 1664 青岛市城市社区调解现状研究. 17IV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目
15、录4.1青岛市城市社区调解概况 . 174.2青岛市城市社区调解现状探析-以幸福苑社区为例 174.2.1社区调解主体现状 184.2.2社区调解客体现状 204.2.3社区调解的主要调解手段与方式 224.2.4社区调解信任机制 234.2.5社区调解支撑保障机制 254.3青岛市社区调解可借鉴之处 . 264.3.1社区调解“网格化” ,深入社区,了解居民所需 264.3.2调解方式以讲情说理为主,不伤居民和气 264.3.3不定期进行社区矛盾排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274.3.4“社区巡回法庭” 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275 青岛市城市社区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析 . 285.1青
16、岛市城市社区调解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 285.1.1社区调解缺乏权威性,社区居民对社区调解的认同度低. 285.1.2保障社区调解成功运行的居民间信任机制的缺失 285.2青岛市城市社区调解现存问题的原因探究 . 295.2.1社区调解权威性缺乏,社区居民对其认同度低的原因分析. 295.2.2社区居民间信任机制缺失的原因分析 316 完善青岛市城市社区调解的对策与建议 . 326.1重塑社区调解权威,提高居民对城市社区调解的认同度 . 326.1.1加强对社区调解相关内容的宣传,普及社区调解知识与技能. 326.1.2重塑社区调解机构在选举法理上的权威,赢得居民信任. 326.1.3加强社
17、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 336.1.4创新社区调解方式,形成多元化的社区调解手段 336.1.5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现政府购买调解服务 346.2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营造充满信任的社区调解环境 . 346.2.1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活动,增强居民间互动,消除陌生感. 346.2.2发挥社区调解“居民评议”制的作用,保证社区居民社区调解参与度.357 结语 36致 谢. 37参考文献. 38录. 41附A.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 表的论文目录: . 41B.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 项目:. 41V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 绪 论1 绪论1.1研究背景与意义1.1.1 研究背景在结束不
18、久的党的十八大会议中,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并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和谐社区建设是我国社会建设的着力点,社区的和谐亦必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不同,社区现已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生活的共同体,是当下中国社会人居的基本平台,社区居民利益需求的差异性及其分化的多样性,使得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频繁发生,这直接影响了和谐社区建设。而缓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解决不同需求居民之间的纠纷,就需要社区调解。曾到中国访问的美国首席大法官沃伦E伯格(Warren Earl Burger )对我国
19、的两个制度十分欣赏,一个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而另一个即是我国的调解制度1。人民调解作为我国所特有的、富含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底蕴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素有“东方之花 ”的美誉。我国于 2010年颁布并于 2011年 1月 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更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人民调解的地位。社区调解作为我国人民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人民调解所具有的优点-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不伤和气。社区调解源自人民调解,但又与人民调解有所不同,社区调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社会转型时期社区的建设发展而出现的,它特别适于应对转型时期我国大量发生的社会基础性纠纷。社区调解接近于群众,服务于基层,能够及时发现矛盾纠
20、纷的苗头,防微杜渐,用其“柔性” 及时疏导居民的不满情绪,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使民事事件转为刑事案件的发生,消除可能产生的群体性事件隐患。这亦可以很好的施行我国十二五规划所提出来的“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青岛市进行社区建设已二十载,是全国开展社区建设较早的城市,其社区建设的理念及实践做法被誉为“青岛模式” ,2012年,青 岛市内四区(四方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90%的社区达到了市级和谐社区标准,培育和打造了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和谐社区建设品牌。青岛的城市社区调解也是随着青
21、岛社区建设的发展而逐步建立与完善的,和谐社区的建设为社区调解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氛围,而社区调解施行的好坏亦直接影响了和谐社区的建设进程。对青岛市社区调解的研究不仅有利于青岛社区调解的发展完善,而且对我国其他地区社区调解的发展起到了借鉴与启发作用。1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 绪 论1.1.2 研究意义学术意义1)充实和发展了学术界对我国城市社区调解的理论研究。调解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人民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方式,为国外许多学者所欣赏,亦被西方法治国家的所借鉴。据有的学者考证调解在原始社会就已存在,在我国的周朝地方官吏中就已经有了“ 调人” 这一职 位,而其职责即是“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我国学者对
22、调解的理论已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而对社区调解的学术性研究则是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末“ 社区” 这一概念的提出才逐步 发展起来的,且 对乡村社区调解研究的较多,专门针对城市社区调解的理论研究较少。本文从对城市社区调解相关的基本概念及其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并以幸福苑社区为个案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与发展了我国城市社区调解的理论研究。2)丰富了我国的社区治理理论。有学者曾提出调解可以看作是一种治理社会的技术,那社区调解即应是为一种治理社区的技术。我国民政部曾把社区治理界定为“在党和政府的 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
23、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2。社区治理理论强调在社区治理中依靠多元的社区力量,其最终目标是达到社区自治,社区调解作为一种社区居民自治解决纠纷的活动,正属于社区治理的范畴。社区治理所重视的人的价值在社区调解中亦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社区调解采取自愿原则,自始至终是以纠纷的当事人为中心,并且积极鼓励社区精英做社区调解人,在整个社区调解过程中充分的整合社区的各种资源,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以达到双赢乃至多赢,不断的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从实践层面上丰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治理理论。3)完善了当下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理论。众所周知,社区调解是实现社会正义的“第一道防 线” ,它化解了社区居民
24、间频发的基础 性纠纷,维护了社区的稳定与和谐,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研究以和谐社区建设为背景,对影响社区和谐的社区纠纷等进行了研究,分析城市社区调解存在的基础之一即是我国传承千百年的“和合文化” ,并通过对幸福苑社区 进行的个案研究,分析社区不和谐因素产生的原因,从城市社区调解所涉猎的基本内容方面着手,提出进一步提高完善措施,以促进社区的发展与和谐,完善了城市社区和谐理论。从而,拓展了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及方法,促进了和谐社会理论研究的进一步丰富。现实意义1)有助于提高青岛社区调解的成功率,进一步促进社区的和谐建设与发展。本文基于青岛的十个社区,并以幸福苑社区为主要研究对象,
25、对其社区调解的施2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 绪 论行情况及其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度的分析,探究青岛市社区调解值得继续发扬的做法,发现其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并提出改进的具体建议。从而,有助于提高社区纠纷的解决率,纠纷当事人之间实现双赢,增强居民间的联系及合作,提高社区信任度,并充分利用社区的信任资本,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实现社区人际关系和谐,促进整个青岛市区和谐社区建设。2)为我国其它社区的和谐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对促进我国的和谐社会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主要对青岛的城市社区调解进行了研究,探析其社区调解的施行状况,对其有助于社区调解发展的经验进行了介绍,发现其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26、并提出可行性的完善建议,为全国其他社区的稳定与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同时,通过社区调解使得纠纷矛盾在源头即得到有效的解决,维护了社区的和谐有序,为我国实现小康社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环境,有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1.2研究思路与方法1.2.1 研究思路查阅国内外有关城市社区调解的相关研究文献, 对国内外学者关于社区治理及社区调解方面的理论研究进行梳理,对本文所要研究的城市社区调解进行界定,为下文的实证研究奠定理论基础。探访青岛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并请其推荐几个社区 进行初步调研,确定一个社区为主要调研对象,编制深度访谈问卷及调查问卷。根据访谈内容、 调查问 卷的数据,对该社区的调 解现状进行综
27、合分析,结合对青岛市其他社区的访谈调研,探讨青岛市城市社区调解在其施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青岛市社区 调解具体存在的 问题,借鉴其它城市社区 调解的经验,并提出完善的建议。1.2.2 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是本文初期要做的首要工作,通过利用学校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翻阅与社区调解相关的各种书籍、文献,并对国内外已有社区及社区调解理论进行研究分析,为论文的后期写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实际调研中,充分查阅社区调解委员会的社区调解档案等相关文档资料,保证了数据及案例的真实可行性。个案调查法个案调查,即个案研究,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但它是一种深度研究,对一3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 绪 论件事情、一
28、个人、一个社区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但这一个研究对象一般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其他类似事物的研究具有借鉴启示作用。本文在研究中会在民政局工作人员推荐下选青岛市一个典型城市社区作为个案研究对象。访谈法访谈法,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的访问,用来探访访谈对象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的看法、态度及其情感,依据研究需要可以进行无结构的访谈亦可以进行结构式访谈。在访谈前,根据拟调研的事项,准备相应的访谈提纲,访谈时调查者应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鼓励被访谈者畅所欲言自由讲述,可能会有意外的访谈收获。本文对城市社区调解的主客体及调解方式的研究时主要用了访谈法获取相关研究资料及数据信息,弥补了问卷调查难以涉及的方面
29、。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就是根据研究的目的,设置调查的问题,发放给被调查人作答,通过对回收的问卷信息进行整理分析获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实证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借鉴桂勇等学者设计的一份已经过信度效度验证的问卷,对社区的信任机制进行调查,并对所得信息进行实证分析,了解社区居民的基本信任状况。1.3研究的创新之处社区调解作为一个新的名词的兴起,从本世纪初起才开始有学者对社区调解进行研究,有的学者从农村社区调解、有的学者以诸如上海等南方发达城市为例对其进行研究、学者多从法律的视角对其进行研究,本文从和谐社区建设这一社区治理、公共治理的视角进行研究,并以北方的幸福苑社区作为案例,以城市社区调解所包含的内容为分析
30、点,对青岛城市社区调解的主体、客体、调解方式与手段、社区调解的核心机制、保障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综合探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4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2.1国外社区调解研究现状众所周知,调解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解决纠纷、维护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方式,许多西方国家亦把调解视为十分宝贵的“东方经验” 而加以借鉴。英国学者罗杰科特威尔(Roger Cotterrell)对调解作了概括,他认为,在调解中,纠纷双方一般会首先选择一个第三方,这个第三方应为彼此都能接受,且其不会运用法律等强制手段来解决两方的纠纷,而是要根据双方共同的意见和观点来找到一种使双方
31、都有所妥协最终达成和解且双方都感到满意的解决方案3。2.1.1 西方国家与社区调解相关的理论研究虽然调解兴起于我国并为西方社会所借鉴,但社区调解作为社区建设及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是产生于社区之后的,我国的社区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逐步发展起来的,而西方国家对“社区” 这一概念已有了一百多年的研究。“社区”概念的产生及发展。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nnies)在其著作 Gemeinschaft undGesellschaft中第一次较为系统地对社区进行了描述。他通过对社会进行分类而进一步研究社区理论,他认为社区与社会是相对立的,社会是由契约和劳动分工而形成的具有不同价值
32、、人口异质性较强的社会群体;而社区是由血缘、地缘等因素而自发形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中人的价值取向相同、人口同质性较强4。同是德国的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Simmel Georg)认为社区是社会中的最小单位,是社会结构的基础组成部分。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认为社会中人们间关系是法理性的,而社区(共同体)间人与人之间则更多是非理性的情感5。曾为美国芝加哥学派掌门人的罗伯特帕克(1936)归纳了社区的三个主要特征:首先,它是按一定区域组织起来的人群;其次,这些人与他们所赖以生息的土地关系密切;第三,生活在社区的这些人相互依赖及影响。社区建设发 展及社区治理研究的 兴起欧洲尤其是德国的
33、社会学家们对社区基础理论做了较深入的研究,这些理论传入美国后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美国的学者们以其作为理论基础,对包括社区调解在内的社区治理、社区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理论探索与研究。在二十世纪初美国的社区建设研究中社会学家路易斯沃斯(Louis Wirth)在其文章“作为 一种生活方式的城市化 ”中,提出城市的异 质性,城市化的亦可以理解为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过程,由此他认为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人会变得以自 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英文 译作 Community and Society,中文学者将其 译作共同体与社会,亦有学者译为社区与社会。5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
34、文 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我为中心,会以冷淡、粗暴的方式来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人际关系可以用金钱来算计和利用,从而导致家庭、朋友、邻里等主要的社会支持、社会控制减弱,破坏原先以道德力量为基础的秩序,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富有人情味的社区在城市中己不复存在,增加“ 社区解 组” 的可能性6。但在二十世 纪中叶,学者赫伯特甘斯(Herbert Gans)通过对美国波士顿西区意大利移民移居城市后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认为城市的异质性对他们的生活方式、人际交往等影响很小,同时期,奥斯卡刘易斯 (Oscar Lewis)通过对墨西哥村民移居城市后的情况进行分析,亦认为他们之间关系并未冷淡,仍有着互助互信的关系。
35、虽然城市化引起了大规模的社会变迁,但其不会使城市社区消失,邻里和亲属关系在当下城市社区中仍是十分强大的。自二十世纪中下期,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治理理论的兴起,各种理论被广泛应用于西方国家社区治理与发展的实践中,尤其是治理理论在西方社区治理、社区调解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西方国家治理理论被引入社区管理在于政府集权管理和完全按市场配置资源的失效,詹姆斯 罗西瑙(James N.Rosenau)是治理理论创始人,而后西方学者不断对治理理论精化深化,提出整体性治理及多中心治理等理论。依靠政府、公民、社会组织间的相互信任与合作而进行的西方社区治理,政府等行政机构的职能应由管理向指导
36、与服务转变,充分重视人的价值与作用,强调社区居民的参与与互动,由消极社区居民变行动社区居民7。在治理理论被广泛应用于西方社区治理实践时,社会资本理论的出现及发展也极大地推动了社区治理研究的发展。最早提出社会资本这一概念的是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他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各种关系所组成的网络有关,而这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 8。而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结构资源作为个人拥有的资本财产,其存在于人际关系结构之中,它既不依附于独立的个人,也不存在于物质生产的过程之中9。罗伯特 普特南(Robert Putnam
37、)将社会 资本理论引入社区治理中,提出社会资本可以促进合作而提高社会效率,并强调社会信任是社会资本的关键因素,而互惠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产生社会信任,他认为正是由于彼此之间的信任使人们选择合作而不是对抗,逐步稳定的信任关系使人与人间自发的合作成为可能,公民间互惠规范和互动参与可产生稳固的社会信任 10 。普特南对社会资本的观点被广泛的应用于社区研究中,社会资本中的社会信任因素亦是进行社区调解的基本前提。2.1.2 西方国家社区调解的实践研究西方对调解进行规范研究兴起于近些年,美国的社区调解是非司法纠纷解决6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机制的典型代表,它以社区为依托,调解员由社区志
38、愿者担任,免费调解发生在社区的婚姻家庭、社区邻里等纠纷。美国社区调解协会把美国社区调解的特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社区调解机构为非盈利机构,可以是公共或私人的,机构中要有管理委员会或者咨询委员会;由经过培训的社区志愿者提供调解服务,志愿者不要求具有学历背景;社区调解机构的委员会及社区志愿者都来自所服务的社区,向居民提供免费调解服务或收取少量费用;为社区居民提供直接进入调解的机会,并努力减少各种障碍,如调解时间可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以方便纠纷双方参加调解,同时为不会讲英语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翻译服务;在纠纷出现的最初阶段为防止纠纷升级为纠纷双方提供对话平台;在纠纷发生的任何阶段均为纠纷双方提供诉讼外的调解
39、服务;提倡、促进和教育社区公众建立并发展合作型的社区关系,唤醒公众对社区调解价值与实践的认识,以实现社区环境的系统性改变11。美国社区调解的理念及方式广泛为英国、德国等西方其他国家所借鉴,我国的社区调解研究亦可借鉴其成功之处。但我们亦要看到西方国家庞大而成熟的公民社会在社区调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各种民间团体及志愿者等来自民间的力量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我国的公民社会尚不成熟,各民间团体及志愿者所起到的作用也并不显著,因此对我国社区调解的研究应立足于本国国情来进行逐步的研究与探索。综上所述,各西方学者对社区及社区治理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早也有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其中对社区理念的研究为我国许多学者
40、进行社区相关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而后的社区治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在对我国社区治理、社区调解进行的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但西方学者们是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要研究对象,其研究结论在中国不可能完全适应,我们应基于我国国情,了解西方国家城市社区调解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案例,不断加深对我国城市社区调解相关经验的总结与研究,为和谐社区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2.2国内社区调解研究现状“社区这一概念,最初是 1933年燕京大学的一些大学生在介绍美国芝加哥学派创始人 R.E.帕克的社会学时,用来翻译英文Community 一词的” 12。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是在我国最早进行社区研究的学者之一,早期的社区研究主
41、要以中国乡村社会为背景而进行的一系列的研究,在建国初期对社区的研究曾一度被中断,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城市社区研究逐步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随着我国城市社区的建设完善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提出,城市社区调解也已渐入国内学者的视野。7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2.2.1 社区调解的对象-社区纠纷的研究社区纠纷作为社区调解的对象,是指在社区生产、生活及管理中产生的纠纷,它对社区产生直接的影响13 。学者曾令健认为社区纠纷可以分为内生型社区纠纷和外生型社区纠纷,内生型社区纠纷是产生于社区内部,它的产生、发展升级以及它的最终解决一般只会在社区内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与之相对应的即是外生型社区纠纷,
42、社区调解一般介入内生型社区纠纷的比例较多。瞿琨教授认为社区纠纷可分为传统型社区纠纷和新型社区纠纷,诸如邻里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婚姻纠纷身体伤害、名誉侵害等纠纷属于传统型社区纠纷;新型社区纠纷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纠纷,诸如合伙经营、施工扰民、房屋改建、投资分配、劳务借贷等引起的纠纷 14 。亦有学者提出城市社区纠纷基本还是主要集中于家庭婚姻纠纷以及邻里纠纷,学者郑杭生,黄家亮等分析指出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区纠纷的形态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纠纷形态日益多样化、复杂化15 。2.2.2 社区调解机构及其运行的研究城市社区调解机构一般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设的调解委员会,瞿琨认为居委调委会
43、理论上作为居民自治组织,是最基层的纠纷调解机构,最接近社区居民的现实生活,来调解居民家庭邻里的日常纠纷 16 。吴晓燕、赵民兴等学者认为国家要逐步减少对社区调解机构的控制,保持社区调解机构非盈利的性质,以社区居民为依托,吸收社区各个层面的居民参与到社区调解机构的管理中来,让其作为调解志愿者接受培训并提供社区调解服务;他们还提出在减少行政权力对社区调解机构控制的同时,社区调解机构应加强与法院的联系,保持与法院的良好互动关系,社区调解机构解决社区纠纷可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而法院亦可以通过提供调解技能培训来促进社区调解机构的发展17。2003年上海市在全国首创了一种新型的调解机构-城市社区调解工作室
44、,国内陈婴虹、杨萍、胡洁人、瞿琨等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它是一种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运作的调解机构,具体说来,是由每个街道出资购买工作室的调解服务,并与调解工作室的负责人签订调解服务合同,形成了政府委托社区力量开展社区调解的模式,提高了社区调解的社会化与专业化 18 。街道政府与调解工作室签订购买调解服务的合同书,每年支付其劳动报酬及相关办公经费,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将调解工作室的任务进行了量化,例如要求工作室承担 40%的社区普通纠纷调解,且调解成功率要达到 95%以上19 。学者瞿琨曾对上海社区纠纷处理的基本实施流程进行了专门调研,并绘制了其流程图,如下:8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 国内外
45、研究现状综述社区纠纷 法院诉讼 调解不成居委调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工作室调解司法所调解图 2.1上海社区纠纷处理基本流程Fig2.1 Basic process of community disputes settlement in Shanghai由图中亦可以看出社区调解工作室与居委调委会不同,它与司法等行政部门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虽仍由政府扶持但是属于第三部门的范畴,胡洁人(2009)认为目前我国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这两种性质的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作为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一个内部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而社区调委会的主任一般是由工作室的“首席调解员” 担任,其功能主要是社区纠纷预
46、防、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居委调委会调解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以及化解跨社区和较为复杂的社区纠纷20 。城市社区调解工作室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契约原则与调解工作室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调解,这是逐步规范社区调解,使其进一步向专业化、社会化迈进的有益探索。但我们也应看到,对于这种社区调解机构,目前我国将其应用于实践的只有上海、杭州等几个发达城市,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以及多年探索发展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体制是其建立城市社区调解工作室的基础,而像青岛等我国大部分城市尚不具备这些基础条件,而且每一个城市的市情和传统各有不同,我们可以借鉴调解工作室的可行之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合适
47、城市社区发展的社区调解机构。2.2.3 社区调解方法及差序格局理论在研究中的运用在国内关于社区调解的理论研究中,学者们均认为情、理、法是社区调解的基本方法,“ 情” 和“理”是其最重要的方法,瞿琨教授 认为在社区调解中即使是运用法律亦要将法律条文转换为容易被社区纠纷当事人理解且接受的“情” 与“理”21。费孝通先生的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等理论在社区调解研究中有着广泛的应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而其结构特点即是以己为中心,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纽带的“差序格局” 。 费先生将西洋社会比喻为捆柴,几根稻草成一把,几把成一束,几束成一捆,西洋的格局是一捆一捆扎的很清楚9重庆大
48、学硕士学位论文 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的柴,即他们是由若干人做成的若干个团体,每个团体的界限分得很清楚 22 ;而中国传统社会格局则像是“将一颗石子扔入水中所起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头般投到水中,一 层一层推出去的私人关系的叠加,即中国的差序格局是一个“ 一根根私人 联系所构成的网络” 。中国传统社会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稳 定的熟人社会, 传统的差序格局亦是一种血缘、地缘基础上的社会关系,传统中国社会讲究的是“无讼” ,而对于乡里 纠纷的调解多是族长、地区精英运用其面子及权威说情评理来化解纠纷,达到邻里和睦及地区秩序的维持。张继焦在费孝通差序格局理论的基础上,借鉴西
49、方的社会资本理论及结构洞理论提出了“ 城市版” 的差序格局理 论,相比静态稳 定的乡村社会,在城市中,人们的交往频繁,城市社会网络关系则是动态的、复杂的,社会关系资源亦更为丰富。他认为城市差序格局中的网络关系应依次为家庭关系、亲缘关系、地缘关系或业缘关系以及新建立的业缘和朋友关系 23区中居民对熟人的信任高于对陌生人的信任 24。王绍光,刘欣认为在中国城市社,章辉美等学者亦认为熟人关系规则在社会交往活动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25 。因此在城市社区调解中要加强社区居民的互动,使其由陌生人社会转化为熟人社会,提高社区调解的成功率。虽然在现代城市社区中,居民个体对自己的行为以及其价值取向有自由的选择权,社会关系呈现多元化,社会关系外围网络的利益化趋势,费孝通先生差序格局理论的提出距今也有近 70年了,但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