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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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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9年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土壤污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201742号)和清远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作为土壤重点工作进展评估的依据。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一)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9年8月底前,完成省市两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市

2、县两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合理分配各县(市、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任务面积。(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二)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8月底前,完成调查对象的空间信息整合工作;10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工作;12月底前,启动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完善样品流转与二次编码等环节,严格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

3、局、卫生健康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三)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按照边调查、边应用、边风险管控的要求,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及其他责任主体,针对调查发现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高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及时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并按程序实施安全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四)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根

4、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区域特征、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我市确定并公布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为清远市永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年底前,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英德市人民政府督促2018年度两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对其用地自行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各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有关要求;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

5、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属地分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并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负责,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五)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严格贯彻实施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深入涉重金属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口径排查,进一步完善排查清单。继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对纳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开展整治。紧盯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总目标,采取分类别、分企业、分地区的针对性措施,强化源头防控,完成清远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6、等有关单位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六)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贯彻实施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各个环节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按期完成2018年组织开展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督查的整改工作。在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基础上建立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清单,“一场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动实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重点督促建

7、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加快推进,加快补上能力缺口。(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七)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围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进英德市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严格落实标签标注用药和安全间隔期制度。推进英德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供销合作社参与,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八)减少生活污染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

8、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一处一策开展整治,建立滚动销号制度,建立全流程管理清单,做好整治后续管理。2019 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环境整治。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新增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年处置能力54.75万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三、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九)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结合耕地土壤环境历史调查数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实施方案,根据省耕

9、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初步形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和治理修复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结合耕地土壤污染程度以及主要作物品种、种植习惯、效果等,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和治理修复工作,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2019年年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责任书任务的25%、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责任书任务的25%和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责任书任务的15%。(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参与,

1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四、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十一)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市自然资源局牵

11、头,市生态环境局、土地开发储备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十二)加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防范土壤环境风险。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辖区内的疑似污染地块于今年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拆解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新洲金矿尾矿整治项目、英德市东华镇稀土盗采迹地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12、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储备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十三)规范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评审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需制定本市评审工作程序,逐步规范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组织评审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需由地块责任人递交省生态环境厅及省自然资源厅,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评审。修复方案、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3、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十四)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各县(市、区)要根据已开展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需调整规划或进行治理修复,确保达标后再进入用地程序。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

14、用的地块,可以申请移出名录;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十五)推进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十六)加快建设项目储备库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积极开展2019年度项目储备库入库申报工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

15、治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入库项目应成熟可行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按照省要求,推进完成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十七)加强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支持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推动开展重金属污染农田安全利用、有色金属矿冶区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持续开展公益性科学研究,加快推进清远市土壤环境质量基准、土壤污染源解析与成因研究,典型地区土壤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时空演变规律研究以及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技术、中轻度污染农田安全利用技术、典型工业用地污

16、染土壤修复技术与装备等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及创新型技术和产品开发。(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十八)加强土壤环境监测2019年年底前,配合完成国家、省土壤环境监测网例行监测,完成国家和省级土壤样品的制备、流转和质控工作,对全市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定期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七、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十九)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建立实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

17、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参与)(二十)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评估考核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和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参与)本方案自2019年1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附件:1.2019年年度土壤污染

18、防治重点任务表2.2019年清远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表3.实施化肥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县(市、区)名单4.2019年清远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14 附件12019年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表序号主要工作具体任务牵头部门完成时间1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完成省市县三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合理分配各县(市、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任务面积。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底前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和省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调查对象的空间信息整合工作,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工作,启动初步采样工作。强化全过程

19、质量控制和调查质量管理。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底前,完成空间信息整合;10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12月底前,启动初步采样工作。3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并按程序实施安全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年底4加强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1、 属地人民政府与本年度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2、 属地人民政府督促2018年度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3、 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各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以上均向社会公开。4、 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20、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新改扩建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设备拆除备案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全年5重金属污染企业管控进一步完善排查清单。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对纳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开展整治。完成清远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年底6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按期完成2018年组织开展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督查的整改工作。建立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清单,“一场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年底7严格控制农业污染推

21、进英德市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严格落实标签标注用药和安全间隔期制度。推进英德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全年8减少生活污染一处一策制定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完成全市所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新增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年处置能力54.75万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年底9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初步形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市农业农村局20

22、19年年底10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5%、种植结构调整25%、治理修复15%的年度任务。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年底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全年12加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辖区内的疑似污染地块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并将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年底13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制定评审工作程序,规范土壤污

23、染初步调查报告和详细调查报告组织评审工作,落实各类报告备案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全年14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根据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全年15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年底16加快建设项目储备库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年底17加强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支持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推动开展重金属污

24、染农田安全利用、有色金属矿冶区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全年18加强土壤环境监测配合完成国家、省土壤环境监测网例行监测,完成国家和省级土壤样品的制备、流转和质控工作,对全市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定期监测。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年底19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建立实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2019年年底20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县级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年底附件2 2019年清远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表序号

25、地市项目名称项 目 内 容项目规模(亩)建设地点责任单位时限要求1清远新洲金矿尾矿整治项目开展矿渣综合利用、矿区清污分流、矿区外排水处理以及生态恢复等工程。-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新连村委会和湴坑村委会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2020年底2清远英德市东华镇稀土盗采迹地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对英德市东华镇稀土盗采迹地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包括清理盗采遗留物、修筑集水汇水设施、实施矿区生态恢复等工程。150英德市东华镇猴子栋稀土盗采迹地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底3清远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拆解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对清城区石角镇兴仁村的一个拆解遗留场地开展土壤修复示范工作。12.2石角镇清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底 15 附件3 实施化肥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县(市、区)名单类别县(市、区)有机肥替代化肥英德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英德市附件42019年清远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序号县(市、区)企业名称行业1阳山县清远市永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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