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结论1.1 工程概况604省道(苏沪界359省道)工程,起于苏沪界(新浏河大桥),接白云渡路至浏太公路,继续向北利用岳鹿线上跨苏昆太高速和杨林塘,先后与339省道、浏双公路、256省道平交后至359省道折向东,利用部分359省道后再折向北,下穿疏港高速,再利用预留通道下穿铁路后至太仓常熟界。本次实施段落为苏沪界359省道,长约16.873公里。实施起点位于新浏河大桥,实施终点位于老岳鹿公路与S359交叉处,其中新浏河大桥至太浏线段落利用白云渡路进行拓宽改造,太浏线至江南路段落新建,江南路至256省道段落利用岳鹿线老路线位,只需对路面进行修补,256省道至359省道段落新建。拟建项目为新建一
2、级公路建设项目,道路采用沥青路面,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公路断面,陆渡镇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城镇断面,设计车速为80km/h,一般路段路基全宽28m,新浏河大桥段路基全宽38.5m,陆渡镇区段(新浏河大桥至太浏线)路基全宽44.5m,江南路至苏昆太高速段路基全宽29.5m,苏昆太高速跨线桥段桥梁全宽25.5m。全线需新增永久用地454.1亩,临时用地16亩。工程路基土石方总量(填方)372779m3。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86673.5万元。项目总工期18个月。1.2 项目建设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
3、、策应沿江开发战略,连接苏州沿江三市和上海的需要;2、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满足省道公路网规划发展的需要;3、适应交通增长需求,提高道路服务水平的需要;4、服务沪通铁路太仓港站,满足太仓港站交通出行的需要。1.3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和区域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江苏省干线公路,是S604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中的鼓励类第二十四条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 2、符合江苏省工商领域鼓励投资的产业、产品和技术导向目录中四、交通运输、物流及邮电通信业(一)交通运输业 2、公路(1)公路及路网配套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因此
4、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交通专项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1.4 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4.1 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新浏河、杨林塘及七浦塘的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相应的水质标准,说明评价区域河流水质情况良好。1.4.2 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现状中NO2小时及PM10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1.4.3 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除从监测结果来看,位于1类区、2类区及4a类区的敏感保护目标现状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
5、096-2008)相应的1类、2类及4a类的标准要求。断面衰减规律基本满足距离增加一倍衰减2-3dB(A)左右的衰减规律。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利用段昼间,监测路段道路红线外噪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20m外满足1类标准;夜间,监测路段路肩外噪声级满足4a类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10m外噪声级满足1类标准。现状白云渡路昼间,监测路段道路路肩外噪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路肩外满足2类标准;夜间,监测路段路肩外噪声级满足4a类标准,距离道路路肩30m外噪声级满足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6、。1.4.4 生态环境本项目于K15+396K15+631跨越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于K9+735K10+095桥梁上跨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于-K0+173.54K0+161.59桥梁上跨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经过现场调查,沿线区域未见有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植物主要是小麦、水稻等农作物,动物和鱼类主要是常见种类,生物多样性较差。拟建项目沿线区域人口密集,开发历史悠久,开发强度较大,受人类干扰严重,沿线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未见挂牌名木古树,沿线未发现珍稀、濒危动物,陆生动物以家禽、家畜为主。本项目道路两侧评价范围内以住宅用地、工业企业用地、耕地及交
7、通运输用地为主。1.5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1.5.1 社会环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被拆迁居民补偿,可以减轻工程拆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保证被拆迁居民生活质量不下降,因此,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拆迁的社会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通过合理的施工交通组织设计和公路交通工程设计,达到公路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出行的阻隔影响最小。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可以将本项目的社会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1.5.2 声环境1、施工期根据预测结果,夜间施工将对公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有32处敏感点,公路
8、夜间施工对沿线居民的生活,特别是夜间睡眠的影响较大。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也随之结束,总体而言,在采取施工围挡和禁止夜间施工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2、运营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公路交通运输噪声预测基本模式的预测结果,在考虑距离衰减、地面效应修正、模式验证修正及路基情况影响的情况下,本项目沿线32处声环境敏感点,在执行2类标准的敏感点中,昼间预测声级近期达标,远期最大超标量为9.5dB(A),位于N8(陆渡村河南组);夜间预测声级均超标,远期最大超标量11.7dB(A),位于N8(陆渡村河南组)。在执行1类标准的敏感
9、点中,昼间预测声级均超标,远期最大超标量为4.6dB(A),位于N13(长泾村);夜间预测声级均超标,远期最大超标量9.9dB(A),位于N16(光耀村)。1.5.3 地表水环境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堆场、施工便道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水域施工产生的悬浮物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时间有限,对本项目穿越河流水质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村庄建筑的排水系统。水域桥梁基础施工造成的污染主要集中在设置围堰与拆除围堰时对水域底质的扰动从而造成局部悬浮物浓度增高。本项目本项目一般路面径流的直接受纳水体为、类
10、水体,施工点下游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随着施工的结束,悬浮物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河流水质的影响较小。2、营运期本项目一般路面径流的直接受纳水体为、类水体,功能为工业、农业,雨水排放口下游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路面径流排入不会改变上述水体的现状水质类别和影响其使用功能。另外,为避免事故状态对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及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在河两岸排水管渠出口位置设置事故池截流可能产生的事故径流。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沿线地表水体的水质类别,不会影响其使用功能。1.5.4 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
11、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根据类比结果,本项目运营期路侧NO2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1.5.5 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对当地耕地资源有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对当地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产生大的影响。工程占地会造成当地农业生产的减产,并会影响当地农灌系统和农作物的生长;项目建设将造成施
12、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永久占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分别为374.4t/a,运营期临时用地恢复植被和边坡植草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物量净损失为121.8 t/a。公路建设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工程建设不会干扰沿线动物的正常活动,也不会对其生活习性造成大的改变;本项目于K15+396K15+631穿越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于K9+735K10+095桥梁上跨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于-K0+173.54K0+161.59桥梁上跨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均为二级管控区,为限制开发区。其中跨杨林塘的蔡家湾桥为老桥利用,不在水下施工。本项目施工期
13、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新浏河大桥及七浦塘桥为新建,采取围堰干法施工,基本不对水体造成扰动,跨杨林塘的蔡家湾桥为老桥利用,不在水下施工,由于施工期为短暂的临时的,因此施工期对清水通道水质影响较小;营运期采取初期雨水路面径流收集装置,雨水收集后经边沟排入清水通道外无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小河,避免初期雨水对清水通道水质的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进入新浏河、杨林塘及七浦塘,对本项目跨越的清水通道维护区影响较小。满足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的相关规定。1.5.6 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
14、生活垃圾处理场,严禁乱丢乱弃,对环境影响较小。桥梁桩基出渣应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严禁乱丢乱弃,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向环境的排放量为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5.7 环境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道路运输事故风险。跨越七浦塘、杨林塘及新浏河桥梁要求设置事故废水导排系统、隔油池及事故池,设置防落网及警示标示等,以应对突发交通事故,防止事故废水流入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及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通过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
15、的。1.6 环境保护措施1.6.1 社会环境(1)征地拆迁影响减缓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要求,做好征地及其补偿工作。对于征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将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按照江苏省太仓市的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对于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的补偿分别按照太仓市拆迁的相关规定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2)基础设施影响减缓措施主体工程施工前,应首先根据设计文件对拟施工区域内的涵洞进行施工,并对
16、路线压覆的农田排灌系统进行改移,以保证施工期内原有水系的畅通。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压覆、堵塞农田沟渠,不得向农田沟渠中抛弃固体废物。因工程需要暂时封闭水系的,施工单位应事先告知周边村庄的居民,避免对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便道和运输通道不得使用村庄中道路,避免施工车辆的碾压破坏现有村道。在工程设计中,应确定合理的红线拆迁距离,确保临路首排房屋与施工场地保持安全的距离;在施工期拆迁和路基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沿线房屋周围地基进行夯实加固,防止发生沉降现象。(3)交通阻隔影响减缓措施施工前制订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示;现有道路拓宽施工尽量采用局部封闭方式,减少道路交通中断的时间;新建道路
17、在跨越现有通道处设置人行和车行通道,方便施工期的人车通行。1.6.2 声环境1、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夜间施工需经太仓市环保局许可后方可开展,并应在施工前告知附近居民。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运营期起点至339省道实施限速60km/h的措施;陆渡村陆新组等4处敏感点实施降噪路面的措施;
18、白云渡公寓等20处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降噪措施,共计安装通风隔声窗227户;仅白云渡公寓1处敏感点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措施;淞南村三十一组等4处敏感点采取降噪林的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可以满足敏感点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确定本项目道路的环境噪声防护距离为:苏沪界太浏线红线外95m;新太浏线339省道2类区红线外76m,1类区红线外150m;339省道新256省道2类区红线外75m,1类区红线外150m;256省道359省道红线外74m。据此提出以下城市规划建议:以上控制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新建疗养院、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如确需规划建设以上敏感目标,需将临路一侧规划
19、建设为商业等其他功能,确保敏感目标受到的交通噪声减少到最小。1.6.3 地表水环境(1)施工期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水域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采取围堰施工方式;桥梁桩基施工钻孔泥浆及时运送至泥浆沉淀池处理,不得向水体倾倒;施工结束后应对围堰区域及时清理。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设置遮雨和截流设施,防止雨水冲刷物料进入地表水体;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村民房屋或利用拟拆迁建筑,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村庄排水系统。材料堆场堆放石灰、沥青的堆场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防止雨水冲刷及下渗对水环境的影响。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设置生活垃圾临
20、时堆放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乱丢乱弃;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施工材料堆场应配备有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2)运营期(1)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排水系统的排出口位置应位于无养殖功能且与能区域内其他河流相通的水体,路面径流不得排入封闭水域以避免出现雨涝。(2)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3)新浏河、杨林塘及七浦塘两岸雨水管渠出口处设置两级隔油池去除路面径流中的浮油。(4)新浏河、杨林塘及七浦塘均
21、需设置桥面径流管道,收集管道接入桥梁两端陆域的地面雨水管渠,避免桥面径流直接由桥梁泄水孔泄流入河。1.6.4 大气环境(1)施工期道路运输防尘:进出施工场地道路路面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材料堆场防尘: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应布置在场地中间,利用厂区空间形成卫生防护距离;控制散货物料堆垛的堆存高度并在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黄沙堆场定期洒水,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应贮存在封闭的堆场内;合理调配物料的进出场,尽量减少堆场的堆存量和堆存周期。土方及路基路面施工防尘:堆土场四周及路基路面施工路段两侧设置围挡;合理安排运土计划,减少土方的
22、临时堆存时间;路基路面填筑时,及时压实,未完工路面及时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沥青摊铺时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进行。(2)运营期加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1.6.5 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依法补偿占用的耕地,并补偿因此造成的农民收入损失。工程临时占地尽量使用建设
23、用地和公路永久用地,减少占用耕地。尽量使用区域内其他工程弃土,临时用地的恢复方式应与附近村镇的农业生产模式相协调。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现有植被应在施工前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后期,通过公路绿化工程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施工应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作业面应及时夯实,临时堆土场及路基施工区域应设置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临时防护设施防治水土流失,并配备遮盖物遮挡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清理,拆除施工临时构筑物,回填耕植土复垦。过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期在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及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坑、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
24、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桥梁下部结构施工采用围堰法,避免对清水通道产生影响;运营期设置径流收集处理设施等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及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造成影响。1.6.6 固体废弃物(1)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2)固体废物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留雨水径流。(3)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
25、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运输桥梁桩基钻渣的车辆车厢应具有较好的密封性,不得有渗漏现象。(4)工程弃渣的外运委托经审查合格的专业运营余泥渣土运输单位,按照规定运输路线和规定时间运输。1.6.7 环境风险(1)工程设计跨越新浏河、杨林塘及七浦塘桥梁位于水域的桥墩应进行防撞设计;在桥梁段两侧设置防撞护栏,要求护栏防撞等级较高,避免事故车辆冲入河中。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和禁止超车标志,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桥梁所在航道两侧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安全行驶,避让桥墩。在新浏河大桥、蔡家湾桥基七浦塘桥位于两岸大堤之间的桥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管道,将桥面径流引入两岸陆域的地面排水
26、管渠;新浏河、杨林塘及七浦塘两岸排水管渠出口位置设置事故池截留可能产生的事故径流。(2)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公路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要求对危险品车辆进行管理。制定地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日常加强对应急人员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维护,确保应急系统时刻处于良好状态。公路运营部门应加强与海太仓市农林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与公路跨越河流下游水闸管理站的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下游闸门关闭,控制事故径流污染的影响范围。1.7 公众参与根据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及公众意见问卷调查,本项目相关公众普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并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对于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本报告书
27、在相关章节提出了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要求,可以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1.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使区域内现有道路的运输压力得到缓解,道路运输条件得到改善,缩短了车辆的运输距离,车辆的运输费用随之减少;通过完善现有道路网络从而缩短车辆运行距离,节约了旅客出行的时间;改善现有路网的运输条件,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减少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道路网络得到改善,车速的提高、道路雍堵的减少和运输距离的缩短都有助于油料的节约。项目建设对社会经济负面效益主要有:土地资源利用形式的改变、土地征用造成生物量损失、拆迁损失和环境质量现状改变等
28、,但通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可以减少工程建设带来的社会经济负面效益。总体而言,本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1.9 总结论604省道(苏沪界-359省道)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沿线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604省道(苏沪界-359省道)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