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有关会议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运行效率,推进县政府“四个三”工作机制落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健全政府科学高效务实运行机制的十八条措施(榆政办发202125号)要求,严格精简压缩各类会议,规范会务管理,提升政府议事效能,结合定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定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现对县政府有关会议进行规范,便于各单位统筹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一、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一)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由县政府党组全体成员组成,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主要任务。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决定,研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党风廉
2、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提请其他会议研究前需在党内或县政府领导班子内统一认识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党组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政府办公室起草,一般于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印发。(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调研员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县长或委托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每月第1周和第3周的星期一召开),县政府办公室提前3天向各部门下达开会预通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前2天将审理意见和摘要送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县长审核后,报县长审定。会议出席范围。1. 县政府办公室各政务副主任列席会议;2. 根据需要,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3. 根据需要,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有关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4. 县纪委监委、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常任列席单位。5. 根据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代表旁听。会议主要任务。1. 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及县委的决议,研究提出贯彻意见;2. 讨论需要报请上级政府和县委决定的重大事项;3. 讨论通过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等议案;4. 讨论通过由县政府
4、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措施;5. 审议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执行情况的调整意见;6. 讨论决定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重要事项;7. 按时间、按上级要求定期研究涉及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题工作;8. 通报点评半月或月度工作意见;9. 研究讨论县政府的其他事项。会议议题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要按照“成熟一个、提交一个”的原则,应于会议召开前至少3个工作日报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经确定后不再追加,非紧急事项不得临时动议。议题报送严格按照定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定边县
5、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会议纪要起草及印发。常务会议纪要由县政府办公室起草,须经常务副县长审核后,报县长审签,应于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印发;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确定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印发。二、县政府月度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县政府月度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由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调研员、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可以单项现场观摩推进,也可多项合一推进,原则上安排在每月最后1周的星期四召开。会议主要任务。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经济运行、城市建设管理、民生社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环保信访以及县级分管领导分管系统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
6、进行月度现场推进。会议组织形式及要求。会议以现场观摩形式进行,查看观摩项目及工作情况,听取相关部门汇报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各分管副县长安排下月工作任务,现场协调解决部门提出的相关问题,统筹安排县政府各项工作,月度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部门进行表态发言。会议发言人通报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发言简明扼要,通报须明确工作项目、任务进度、工作责任等情况,部门发言时间不超过6分钟,分管副县长发言不超过10分钟。分管副县长因故未能参加月度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的,经分管副县长同意后,由部门负责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召开现场专题会。部门有急需现场推进会解决的问题,由部门按照常务会议议题报送有关程序提前准备,并
7、在会前提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的上会内容和议题,会前须同相关部门和分管副县长充分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由县长主持召开现场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会议成果应用。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月度工作现场推进会相关部门下月工作要点进行整理汇总,会后以县政府工作要点印发各单位执行;并对各部门相关工作通报进行汇总,实行加减分管理,对月度工作成效较好和较差的部门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季度工作排名后3位的,按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有关要求进行通报。会议纪要起草及印发。月度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如需形成专题会议纪要,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后,报县长审签,应于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印发。三、县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议
8、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县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准备等事宜参照县政府常务会议有关要求执行,原则上与政府常务会议、月度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同步召开,因工作需要也可单个项目临时召开。四、县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县政府专项问题会议主要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具体工作,由县长召开或县长委托分管副县长召开,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参加。分管副县长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与相关部门形成书面初步意见,经县长审核后安排召开。县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后,报县长审签。五、工作要求1. 提交县政府有关会议研究的议题,首先由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副县长
9、同意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研究论证,在上会前,牵头部门要同分管副县长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具体提交哪类会议研究,确保符合相关会议研究范畴,保证会议决策高效务实。2. 县政府各部门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研究、咨询机构、司法部门、相关专家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沟通协商;涉及乡镇(街道办)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直接听取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
10、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 要严格遵守县政府相关会议纪律,按照通知要求的参会时间、参会范围和人员准时参会,不得顶替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和月度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必须由参会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参加省市部门相关会议、在县外出差或健康等原因不能按时出席或列席会议的,须向县长请假,并按相关要求向县政府办会务股书面报备;分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主要负责人参会的,无县长书面批准请假不得缺会。4. 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要坚持“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非必要不开会,非紧急不开会,论证及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开会,可以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确保政府各项工作高效务实开展。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政工科,法院,检察院。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印发共印90份-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