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教数据处理公式:k:评价指标数a1.ak:各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n:一个老师在一个组内接受评价的学生人数m:一个组内学生所评的老师人数注:一个组是指将学生划分一个群体,可以按行政班、专业、文理科、学院、系等划分。如果按专业划分,则n是该老师在这个专业上课的学生人数。m是为这个专业学生上课的老师人数。pj1.pjk:一个老师在一个组内评价各指标的平均得分。即pj1=sum(pj1)/n,.,pjk=sum(pjk)/nx:一个老师在一个组内的得分即x=a1*pj1+.+ak*pjkX#:一个组学生所评老师得分的平均分。即x#=sum(x)/ms:一个组学生所评老师得分的标准差。s=sqrt(x-
2、x#)2/(m-1) sqrt为算术平方根bzf:一个组内老师课程的标准得分。bzf=86+3*(x-x#)/s注解:根据教育统计学的原理,标准分是原始分与平均分的离差以标准差为单位的分数, 用公式表示为: Z=(x-x#)/s其中x为评教中某教师所教课程得到的原始分;x#为该课程面向的专业学生(不分年级)给全体授课教师所有课程打分后得到的平均分; s为该群组中的教师所教课程得分的标准差。标准分有如下性质:(1)平均值为0,标准差为1; (2)分数之间等距,可以作加减运算; (如教师同时有两个及以上的课程标准分,其最终标准得分为上述课程标准得分的算术平均分)(3)原始分转换为标准分是线性转换,不会改变原始分的分布形状,也不改变原来分数的位置次序。通过转换后得到的Z分数在一般情况下都带小数,而且会出现负值,实际使用时不太方便,所以还要对Z分数进行线性变换(T变换): T=86+3Z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标准得分。这种标准得分的平均值为86,也就是说,如要某教师的标准得分注意:不是原始分为86,则该教师的评教成绩处于此次评教的中间位置;标准分高于86分,则评教成绩处于中上;标准分低于86分,则评教成绩处于中下。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