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第一节 工程变更与和价款调整1、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往往将工程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影响。其他变更又双方协商解决。2、 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2)工程变更后,应当尽快落实 3)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做进一步分析。3、 工程变更的程序:分为设计变更的程序和其他变更的程序。设计变更的程序: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如果发包人
2、需要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变更没有拒绝的权利。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原则上不予变更,如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并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3)设计变更事项。包括:A:更改有关部门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B: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C:改变有关工程的饿施工时间和顺序 D: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工作。4、 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1)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
3、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如果不提出,视为不设计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款报告之日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其他变更也应当参照这一程序进行。5、 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变更合同价款按照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6、 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由于由业主提供的设计一般较为粗略,有的设计(施工
4、图)是由承包商完成的,因此设计变更少于我国施工合同条件下的施工。包括: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 6)改变原定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 变更程序: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布变更指示或以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的任何一种方式提出变更。1)指示变更 2)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 8、 变更估价的原则: 1)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以该单价或计算变更工作费用,未引起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不调整该项目的单价2)对具体
5、变更工作不适用工程量中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应在原单价或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3)任何一方不能以工程量表中没有此项价格为借口,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的过高或过低。9、可以调整合同工作单价的原则: 1)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2)工程量的变更与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单价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价款额的0.01% ;3)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10、删减原定工作后对承包商的补偿 : 工程师发布删减工作的变更指示后承包商不再实施部分工作,价款中的直接费没有受到损害,但摊销在该部分的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则实际不能合理
6、收回,因此,承包商可以就其损失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提供具体的证明资料,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一笔补偿金额加入到合同价内。第二节 工程索赔1、工程索赔的概念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通常情况下,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2)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
7、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3)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有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持,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2、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不可抗力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3)合同缺陷 4)合同变更 5)工程师指令 6)其他第三方原因 3、工程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2)按索赔目的分类: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可以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
8、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4、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5、索赔程序:1)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并将索赔证据资料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 3)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的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5)工程师与承包商的谈判
9、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6、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此程序只对承包商的索赔做出了规定 1)承包商发出索赔通知 ;2)承包商未及时发出索赔通知的后果; 3)承包商递交详细的索赔报告; 4)工程师的答复。7、索赔的依据: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2)双方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8、索赔的计算包括 :1)人工费;2)设备费;3)材料费;4)保函手续费; 5)贷款利息;6)保险费;7)利润;8)管理费9、费
10、用索赔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2)修正总费用法等。10、工期索赔中应注意的问题: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11、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1)网络图分析和2)比例计算法两种。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关键线路。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价格*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比例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12、索赔报告的内容:1)总论部分; 2)根据部分; 3)计算部分;
11、4)证据部分。第三节 建设工程价款计算1、 程价款的结算的重要性: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3)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2、 工程价款主要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4)目标结款方式;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3、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预付款仅用于承包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4、 预付备料款的限额主要由下列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材料款限
12、额公式: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5、 备料款的扣回基本公式为:T=PM/N式中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预付备料款额;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6、 扣款的方法也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逐次扣回7、
1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步骤: 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核实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1) 工程量的确认 A: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的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不参加,不影响计量的效力。B: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C: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 合同收入的组成 A: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B: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3) 工程进度款支付:A:工程款
14、(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B: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C:发包方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先发出要求付款通知,仍不付款,协商签定延期付款协议,必须明确延期支付和从发包方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D:发包方不按约定支付,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无法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8、 工程保修金的预留:当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额到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一定比例(一般为95%97%)时,停止支付,预留造价部分为尾留款。9、 其他费用的支付:1)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 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涉及的费用 3)文物
15、和地下障碍物涉及的用10、 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一般公式为:竣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计算工程价款保修金。11、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1)核对合同条款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5)认真核实单价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7)防止各种计算误差12、 工程价款差调整的主要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等。13、 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我国现行规定,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都必须遵守结算原则:一是恪守信用、及时付款;二是谁的钱进谁的帐,又谁支配;三是银行
16、不垫款14、 建筑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的305,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作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可适当增加。15、 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由承包方负责购货付款,并按规定向发包方收取备料款。由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其材料价格可按材料预算价格转给承包单位。材料价款在结算工程款时陆续抵扣,这部分材料,承包单位不应收取备料款。16、 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进口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专制设备两类,专制设备的结算一般为三个阶段:预付款、阶段付款、最终付款17、 出口信贷根据借款的对象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第四节 资金
17、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应用1、 发展中国家将基本建设周期分为:投资前期、投资期、生产期。2、 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方法有:1)按不同子项编制资金使用计划;2)按时间进度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用横道图形式和时标网络形式)资金使用计划也可采用S型曲线与香蕉图的形式。3、 施工阶段投资偏差分析: 1) 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2)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3) 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两个概念中表示它们有相同的进度。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在某一确定时间内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的计划投资,进度偏差为正值时
18、,表示工期拖延;为负值时,表示工期提前。4、 投资偏差分为 1)局部偏差和累计偏差; 2)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相对偏差=绝对偏差/投资计划值=(投资实际值投资计划值)/投资计划值5、 常用的偏差分析方法有横道图法、时标网络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6、 横道图法优点是简单直观,便于了解项目投资的概貌;7、 时标网络图法是在确定施工计划网络图的基础上,将施工的实施进度与日历工期相结合而形成的网络图,它可以分为早时标网络图与迟时标网络图,早时标网络图的接点位置与以该接点为起点的工序的最早开工时间相对应。8、 表格法是进行偏差分析最常用的一种方法。9、 曲线法是用投资时间曲线进行偏差分析的一种方法,通常
19、有三条投资曲线,即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曲线a;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b和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p。10、 偏差形成原因一般有四个方面:客观原因、业主原因、设计原因和施工原因。11、 客观原因包括:人工费涨价、材料涨价、自然因素、地基因素、交通原因、社会原因、法规变化、其他12、 业主原因包括:投资规划不当、组织不落实、建设手续不健全、未及时付款、协调不佳、其他13、 设计原因包括:设计错误或缺陷、设计标准变更、图纸提供不及时、结构变更、其他14、 施工原因: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质量事故、进度安排不当、其他15、 在数量分析的基础上,可将偏差的类型分为四种形式:1)投资增加且工期拖延;2)投资增加但工期提前;3)工期拖延但投资节约 4)工期提前且投资节约;纠偏的主要对象是由于业主原因和设计原因造成的投资偏差。16、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偏差的纠正与控制。要注意采用动态控制、系统控制、信息反馈控制、弹性控制、循环控制和网络技术控制的原理17、 从施工管理的角度,合同管理、施工成本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是几个重要环节。18、 通常把纠偏措施分为: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