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部门(单位)名称:北海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元(保留2位小数点)项目2015年预算数(全口径)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预算数合计4584504584501.因公出国(境)费用002.公务接待费645064503.公务用车费452000452000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000452000 (2)公务用车购置00注:1.2015年预算数(全口径)指含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 2.按照财政部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