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巩义市中原西路入市口城市设计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9-20 招 标 人: 巩义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九 年 三 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02. 招标文件113. 投标文件124. 投标155. 开标166. 评标167. 合同授予1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 纪律和监督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 评标办法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五章 规划编制要求34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0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3二、 法
2、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三、 授权委托书46四、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47五、 资格审查资料48六、 项目人员配备51七、 其他53服务承诺54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材料5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编制巩义市中原西路入市口城市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编制巩义市中原西路入市口城市设计2、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9-203、项目概况:城市出入口作为城市特色与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中原西
3、路入市口区域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拟编制巩义市中原西路入市口城市设计。 4、预算金额:64.96万元5、计划工期:60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程及业主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 7、招标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巩义市中心城区省道235以西、青龙山路以东、永新路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总面积约108公顷。三、投标人资质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范围内)。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3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及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同等规模城市设计项目业绩。3.4 投标人应对本次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将其作为招标投标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应当事人的信用档案,并提供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5 通过“信
5、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潜在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系统,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8: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
6、名。(详见http:/(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4.2 CA密钥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街交叉口)办理。 4.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详见http:/(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请及时关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招标文件以巩义市公共资源交
7、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街交叉口)。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地 址:巩义市政通路102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0371
8、-64355557 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联 系 人:刘 工 电话:0371-53651069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3月28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巩义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地 址:巩义市政通路102号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0371-64355557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36510691.1.4项目名称编制巩义市中原西路入市口城
9、市设计1.1.6项目概况城市出入口作为城市特色与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中原西路入市口区域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拟编制巩义市中原西路入市口城市设计。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巩义市中心城区省道235以西、青龙山路以东、永新路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总面积约108公顷。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程及业主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1.3.3规划说明依据巩义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巩义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与山水城市特色风貌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对规划
10、范围内现状建设情况、城市空间格局、环境景观要素、地域文化特色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整体方案设计:在对现状地形地貌、景观环境、道路交通、建筑风貌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以彰显城市特色与形象为目标,综合考虑规划区与周边区域的关系,以人的尺度和人的感受为出发点,对中原西路入市口地区的空间形态、公共空间、建筑控制引导、交通组织、环境景观等进行整体筹划与深化设计。景观设计:对入市口绿化节点及中原西路两侧进行概念设计,从植物配置、环境设施、地面铺装、夜景照明、广告标识设施等各项要素的位置、风格、造型等提出意向方案和相关设计引导要求。结合巩义文化特色重点研究景观标志物的选型,研究入市口地形
11、高差变化处理方式。夜景照明方面,结合功能定位确定夜景照明的整体风格与主题,针对景观标志物,提出设计方案。 建筑概念设计:按照规划区的功能布局和区域位置,对S235与中原西路交叉口以西五个街坊约44公顷,进行概念性修规深度的设计;其余11个街坊64公顷进行控规阶段深度的城市设计。集中处理好建筑群体的关系、建筑与环境的关系,重点对建筑立面设计,包括风格、材质、色彩等方面提出详细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范围内)。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 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及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同等规模城市设计项目业绩。4 投标人应对本次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将其作为招标投标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应当事人的信用档案,并提供有法定代表人亲
13、笔签名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潜在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允许正偏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4、截止时间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时整 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户名: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3180114000005710817开户行: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491003016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形式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禁止使用结算卡转账。以非基本户汇入的保证金无效,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将基
15、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无效标处理。退还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执行3.7.4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提供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壹份(U盘);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分开单独密封。3.7.6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
16、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路交叉口)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 5.2 条。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依法在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大写:陆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649600.00元)投标
17、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10.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0.4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套(售后不退)。10.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企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规划编制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
18、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方案编制完成时间和规划编制大纲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规划完成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规划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项
19、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 被责令停业的;(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
20、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项目允许正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规划编制要求;(6) 技术标准和要求;(7)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
21、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交易平台上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时在交易平台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22、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投标语言和货币3.1.1所有投标文件的准备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应使用中文(汉语简体);投标文件中涉及其他语言文学的材料均应由投标人提供中文译本,并以中文版本为准。3.1.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价格一律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3.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3.2.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
23、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5)资格审查资料(6)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3.2.2.技术部分3.2.3服务承诺3.2.4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材料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现行国家规定根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3.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服务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规划编制费、调研费、资料费、与相关部门、县(市)区及企业座谈会务费、印刷费等各种费用。3.3.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在区域自行
24、调研,以充分了解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规划编制的可实现性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3.3.5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规划编制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
25、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招标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2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结算凭证上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相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拒收其投标文件。3.5.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6、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3.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拒绝在开标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经监督人员核实开标会议记录无误后,投标人仍拒绝签字确认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6)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7)向招标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8)由于投标人未能遵守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包括但
27、不限于投标人的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3.6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规划编制要求、技术标准、响应时间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
29、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均分开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30、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8.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31、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检查密封情况;(3)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 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 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
32、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33、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
34、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服务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35、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6、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
37、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响应时间承诺在方案编制过程中,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实质性响应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50分服务承诺:20分2.2.3(1)商务部分(3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投标报价:(此项满分10分)Sn=10Cmin / CnSn: 第n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Cmin: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投标报价;Cn:第n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10分)投标人2015年1
38、月以来承担地级市以上同等规模城市设计项目,每项2分,最多得10分。(评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人员配备计划 (10分)1、对项目组成员中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数量进行横向对比综合评价,拥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5人以上的为优,得5分;拥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3人以上的为良,得3分;拥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3人以下的为差,得1分。2、对项目组成员中专业人员的资历和数量进行横向对比综合评价,拥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5人以上的为优,得5分;拥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3人以上的为良,得3分;拥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3人以下的为差,得1分。2.2.3(2)技术部分
39、(50分)1、基础分析。包括现状分析、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等。评审小组进行横向对比在3-8分范围内量化打分。2、项目技术路线。评审小组进行横向对比在2-6分范围内量化打分。3、目标定位与设计策略。评审小组进行横向对比在4-10分范围内量化打分。4、方案设计思路。评审小组进行横向对比在6-18分范围内量化打分。5、实施策略。评审小组进行横向对比在3-8分范围内量化打分。2.2.3(3)服务承诺(20分)1、针对本项目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以及计划的周密性、服务保障措施的合理性。(1-5分)2、规划的后续服务安排、保障措施。(1-5分)3、其他实质性的优惠条件(1-5分)4、对本项目以及对招标人的
40、合理化建议(1-5分)注:若投标文件中有缺项,则该项得分为0分;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服务承诺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各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后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41、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 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分标准(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服务承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42、3.1.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法
43、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以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不符合
4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1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 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 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 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承诺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C。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