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湖南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湘残联字20185号 关于举办20162017年度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市州残联,新闻工作者协会,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省各有关新闻单位:2016-2017年,全省残疾人事业宣传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带领广大残疾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更加积极地参与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更加充分地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团结带领广大新闻工作者聚焦残疾人事业发展,撰写、
2、拍摄出大量反映残疾人事业及残疾人题材的优秀作品。作品紧密结合残疾人事业重大节点选题,全面深入地报道残疾人事业各领域取得的成绩,生动地刻画、讴歌了残疾人群体中的典型人物,充分挖掘了他们身上乐观向上的精神,作品主题鲜明、催人奋进,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凝心聚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表彰广大新闻工作者在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做出的贡献,省残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决定继续举办20162017年度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并推荐优秀
3、作品参加“2016-2017年度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资格及内容(一)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省内新闻媒体(含网络)刊播的反映残疾人事业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二)评选类别分: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图片类。(三)参评作品内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残疾人保障法;反映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活动和事件;反映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组织建设、文化生活、法制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成果;反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反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和助残风尚;鞭笞歧视残疾人的社会弊端,触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4、。1.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通讯社均可参加以下文字类的评选:消息;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署名评论);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调查);专版专栏(包括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新闻摄影。 2.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可参加广播类的评选。 3.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可参加电视类的评选。 二、标准及要求(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对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二)报道内容要紧密围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生动记录基层残疾人的生活变化,真实反映残疾人事业各工作领域的发展成果;要大力弘扬自强和助残精神,通过多种报道形式展示残疾人自
5、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倡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时代风尚;要弘扬社会正能量,鞭笞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歧视残疾人的不良社会现象,发人深省、引人深思。报送作品要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广大受众喜闻乐见。(三)字数和时间限制: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文字通讯在3000字以内,文字评论在2000字以内;广播、电视消息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40分钟以内。(四)超过规定长度的作品,原则不参加评选,经评委会认定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适当放宽。三、推荐及选送(一)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的作
6、品,根据评委会分配选送件数要求,由发表单位填写推荐表,连同作品复印件直接寄、送评选办公室。(二)各市州新闻媒体发表的作品由市级残联、记协和新促会根据评委会分配选送件数要求共同组织初评,填写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数额寄、送评选办公室。(三)文字稿一式20份,广播电视作品一套(DVD光盘,并各附文字稿一式8份)。(四)新闻照片为当日报纸(杂志)及原照片(放大8寸,彩色、黑白均可)各1份,附推荐表2份。各推荐单位选送的新闻照片不得超过2件,不占分配数额。(五)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广播作品除报送原样报(刊)外,还须附中文翻译稿,还需附中文翻译稿一式20份。(六)所有推荐作品务必在2018年4月15
7、日前寄、送评选办公室,过期视为弃权(以邮戳为准)。(七)为便于资料整理录入,请各报送单位将推荐作品目录(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邮箱:sclxwjb。(八)各新闻单位应从两年内在本报、台、网络、刊播发的所有反映残疾人事业的新闻作品中初选后推荐(含非本单位作者的作品);同一位作者被推荐的作品不能超过三件。(九)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可直接推荐优秀作品参评。四、评定程序及奖励(一)省新闻单位和市州残联、记协、新促会选送的作品为初评作品。(二)省记协、省残联、省新促会组织复评、定评。(三)获奖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评委会可视情设特别奖或荣誉奖。等级奖颁发证书、奖金,优秀奖只发证书。(四)一
8、等奖评选:省级单位和市州级新闻单位分别进行评选,市州级为一等奖名额的60%,省级为40%。二、三等奖照常评选。五、评委会及办公室(一)评委会由省新闻界资深人士及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者组成。(二)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残联宣文基部,所有推荐和选送的稿件请寄评委会办公室,并注明“好新闻评选”字样。六、联系方式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纬二路89号省残联宣文基部邮 编:410001电 话:0731-84619540或13607436179传 真:0731-84619500 联系人:禹坤吾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20162017年度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工作。附件:1. 2016-
9、2017年度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分配方案2. 2016-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3. 2016-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 4. 2016-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卡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湖南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2018年1月19日附件1:2016-2017年度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分配方案推荐单位数量(不含照片)新华社湖南分社5人民日报湖南分社5中新社湖南分社5湖南日报10湖南卫视频道6湖南经视频道5湖南公共频道5湖南都市频道5湖南人民广播电台10红网8三湘都市报8潇湘晨报8今日女报5
10、年轻人杂志5湖南工人报5湘声报5当代法制报5湖南科技报5各市州主要报刊5各市州主要电台5各市州主要电视台5各市州报送摄影作品5附件2:2016-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序号作品标题体裁字数(时间)作者姓名作者联系方式12345678910推荐单位意见:月 日(残联公章)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附件3:2016-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作品标题体裁作者责任编辑刊播版面(栏目)作品字数(时间)刊播单位刊播日期联系电话作品评价采编过程社会效果推荐单位盖章(残联公章)(此表复印使用,订在每件参评作品前面)附件4:2016-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卡卡纸正面如下图(缩小样) 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卡标题说明分类编号评选结果20.5CM请贴8英寸(长边20CM)照片2 31 CM 21.5CM注: 浅色卡纸,长31CM,宽21.5CM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 12